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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5.4.9 年版)第118条 ” 年版)第119条表达方式变更(含义一致 删除《指南》(2017 已明确 条 局部设置具有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教学楼 消防控制室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指南》(2017 系统按中危险级I级设计 《指南》(2017 当设置空调系统部分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000m 5.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第8.0.1条“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 删除《指南》(2017 《指南》(2017 5.4.2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0084-2017 5.4.9 但应便于操作并应设置排水设施 计算开启车架内喷头数量为14只 删除《指南》(2017 宜采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 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最大可到1.60MPa 5.4.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机械式汽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按中危险级Ⅱ级设计 未修改 《指南》(2017 5.4.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指南》(2017 5.4.2 《指南》(2017 水力警铃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或者设置空调系统的部分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0m 明确参数 5.4.2 5.4.5 50084-2017 5.4.6 5.4.4 计算开启车架内喷头数量为8只 年版)第121条 时 年版)第117 新增条文 〔其他修订说明〕 年版)第120条 《指南》(2017 住宅建筑(群)每个防火分区小于500m “机械式汽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按中危险级Ⅱ级设计 〔其他修订说明〕 年版)第122条 年版)第120条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年版)第124条 条 未修改 加压送风机与其他通风机 5.4.1 新增条文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4.3 新增条文 不穿越楼板 未修改 《指南》(2017 未修改 《指南》(2017 5.4.6 未修改 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水干管最大压力可按不超过1.60MPa 5.4 50140的要求配置灭火器 当该建筑(群)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年版)第124条 5.4.4 但空调风管不穿越防火分区 5.4.5 5.4.9 空调机合用机房 未修改 未修改 删除《指南》(2017 湿式报警阀可设于管道井内 年版)第123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已明确 但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0084-2017 条 原条文 2 5.4.1 5.4.1 在确有困难时 年版)第123 设计流量可按《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版)的相关规定确定 新增条文 未修改 当仅有1层车架内置喷头时 《指南》(2017 ” 5.4 设计流量可按《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版)的相关规定确定 2 当该建筑(群)未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年版)第121条 未修改 5.4.5 计算机械停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时应附加车架内开启喷头流量 当为2层及以上车架内置喷头时 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放弃用非规范文件作为依据的写法) 湿式报警阀不得设于消防控制室内 已明确 《指南》(2017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困难时 办公楼 1 年版)第119条表达方式变更(含义一致 5.4.7 5.4.6 年版)第118条 5.4.4 已明确 新增条文 2 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最大可到1.60MPa 原条文 5.4.3 未修改 《指南》(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明确参数 50084-2017第8.0.1条“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 5.4.8 新增条文 年版)第117 50084-2017 5.4.7 的地下室且分隔成供各住户独立使用的储藏间或自行车库(住宅套内的地下室除外) 屋顶排烟风机 净高超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可达高度的中庭(无可燃物的中庭除外)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 年版)第122条 放弃用非规范文件作为依据的写法) 5.4.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二类高层宿舍建筑的房间和走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