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厅可设置剪刀楼梯间 窗及洞口 年版)第80条部分内容 窗 51251-2017第3.1.3条第1款1)项规定的凹廊(或阳台)应满足凹廊(或阳台)至少一边应完全敞开 关于饮食建筑的楼梯间形式 《指南》(2017 电缆井 则疏散宽度应把地上 年版)第77条部分内容 年版)第89条 教学楼等其他建筑(宿舍建筑除外)可为敞开楼梯间 4.2.18 至少应满足前室开窗面积要求 4.2.17 第6.8.2条已明确 主要针对消防救援时5个消防队员从消防电梯进入时的缓冲空间(2.4m×2.4m) 年版)第86条部分内容 4.2.13 年版)第81条 超过30m(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过梯段宽度的位置起算)时 4.2.2 可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 明确附图4.2.6-3 补充明确 与门厅连通的配套小商铺 消防电梯前室 确需与相邻商业营业厅连通时应设置防火隔间进出 4.2 该门厅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 4.2.18 年版)第84条部分内容 4.2.7 补充明确 未修改 未修改 年版)第90条 未修改 地下车库可设置剪刀楼梯间 删除《指南》(2017 前室或合用前室 地下部分的楼梯承担的疏散宽度及首层连通的疏散宽度叠加计算 年版)第82条部分内容 未修改 当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 《指南》(2017 窗 疏散楼梯 年版)第87条 2 4.2.1 年版)第84条部分内容 可以按以下除附图4.2.6-3 年版)第96条 补充明确 4.2.16 设备用房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 《指南》(2017 局部修改明确 4.2.15 净宽可按本《指南》第4.1.35条第1款的规定控制 4.2.19 窗洞口时 《指南》(2017 年版)第82条部分内容 窗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局部修改 合用前室内(含地下室)可设置管道井和电缆井 (附图4.2.2) 储藏室 年版)第89条 局部的管道井处可小于2.4m 局部补充明确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敞开楼梯间应为三面围合的楼梯 年版)第81条 采用封闭楼梯间 可采用普通门 4.2.11 50352-2019 当住宅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 《指南》(2017 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的一个剪刀楼梯间的两个梯段或两部疏散楼梯在首层可利用同一火灾危险性低且仅作为人员通行的门厅通至室外 《指南》(2017 《指南》(2017 地下部分的楼梯承担的疏散宽度及首层连通的疏散宽度叠加计算 删除《指南》(2017 4.2.5 电缆井 4.2.9 4.2.6 单个面积不大于30m 该门厅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 但按此计算时 未修改 2 4.2.19 消防电梯前室内允许设置人防防爆活门 4.2.12 至少应满足前室开窗面积要求 4.2.1 与上部建筑共用同一楼梯间的 2 4.2.5 防烟楼梯间及封闭楼梯间内不得设置管道井 窗洞口时 与门厅连通的配套小商铺 《指南》(2017 明确 4.2.15 该敞开楼梯间可以不按上 展厅)的疏散楼梯 4.2.10 年版)第86条部分内容 最小空间不应小于2.4m×2.4m 局部修改明确住宅疏散楼梯间首层外门宽度 3 扩大前室(含合用前室) 疏散楼梯间 1 防烟楼梯间的前室 5不能使用 但电表箱外壳应采用不燃材料 修改完善 未修改 年版)第82条部分内容 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 用于解决疏散宽度采用的剪刀楼梯间 竖井每层封堵 2 的商铺(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门厅之间的开口部位可采用长度小于6m的防火卷帘分隔 补充明确 修改补充明确 《指南》(2017 年版)第87条 〔其他修订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明确 采用封闭楼梯间 《指南》(2017 一般认为除位于住宅底商外应参照商店建筑 设备用房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 疏散楼梯 4.2.17 4.2.11 《指南》(2017 4.2.4 新增条文 其楼梯最小净宽可与上部住宅楼梯净宽一致 高层建筑内 年版)第82条部分内容 《指南》(2017 4.2.16 当层数超过4层或可直通室外的门距离疏散楼梯间不超过30m时 删除《指南》(2017 疏散楼梯的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 年版)第90条 商场 《指南》(2017 当其位于多层 2 该走道墙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指南》(2017 4.2.17 《指南》(2017 年版)第82条部分内容 消防水泵房 局部修改 住宅的电表箱可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的管道井内或其他形式的楼梯间内 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应分别设置 未修改 年版)第80条部分内容 局部补充明确 建筑高度33m及以下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内以及住宅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前室 5不能使用 4.2.2~4.2.3 对于附图4.2.6-6的情况 仅供地下室疏散楼梯使用的首层疏散外门可不按高层公共建筑首层疏散外门宽度要求设置 用于敞开楼梯间(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过梯段宽度的位置起算到室外的距离不大于15m)疏散的门厅以及不用于其他楼梯间疏散的门厅与建筑其他部分之间可不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4.2.13 住宅建筑的配套地下车库 消防电梯前室内允许设置普通电梯的门 4.2.7 按照《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GB 裙房或符合本《指南》第1.5.3条要求的主体建筑投影范围内的附属部分时可采用封闭楼梯间 局部修改明确住宅疏散楼梯间首层外门宽度 凹廊外 4.2.6 关于饮食建筑的楼梯间形式 年版)第88条部分内容 《指南》(2017 单个面积不大于30m 4.2.10 的商铺(商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门厅之间的开口部位可采用长度小于6m的防火卷帘分隔 4.2.18 两个梯段之间可不设置防火隔墙 建筑高度33m及以下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含埋深不超过10m的地下层且不超过地下二层)内可设置电梯及管道井 《指南》(2017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 未修改 4.2.12 《指南》(2017 年版)第84条部分内容 检修门采用乙级防火门 年版)第84条部分内容 《指南》(2017 其中三合一前室短边不应小于2.4m是指电梯相对应的部分 4.2.6 附图4.2.6-5外的几类图例设计住宅建筑的剪刀楼梯间 修改完善 开向敞开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前室的户门为乙级防火门 一般认为除位于住宅底商外应参照商店建筑 《指南》(2017 《指南》(2017 户门数不应大于3樘 删除《指南》(2017 《指南》(2017 当此走道开设有与首层其他空间连通的门 窗洞口 年版)第96条 4.2.7 年版)第80条部分内容 4.2.4 明确疏散楼梯的地上与地下部分通过同一条疏散走道直通室外时疏散宽度计算 年版)第88条部分内容 新增条文 《指南》(2017 《指南》(2017 4.2.8 修改补充明确 未修改 年版)第86条部分内容 年版)第78条 根据实际情况明确 按照《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标准》GB 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安全出口使用 4.2.3 第6.8.2条已明确 4.2 消防电梯机房等直接开向室外或室外平台的疏散门 局部文字修改 《指南》(2017 局部修改明确 50352-2019 《指南》(2017 4.2.5 4.2.15 合用前室 4.2.9 4.2.8 《指南》(2017 该走道不得开设与首层其他空间连通的门 《指南》(2017 4.2.16 储藏室也可与上部建筑一致设置三合一前室的剪刀楼梯间 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5层及5层以下的办公楼 年版)第77条部分内容 未修改 门 合用前室 未修改 《指南》(2017 《指南》(2017 4.2.11 4.2 自行车库 主要针对消防救援时5个消防队员从消防电梯进入时的缓冲空间(2.4m×2.4m) 未修改 〔其他修订说明〕 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此走道开设有与首层其他空间连通的门 住宅建筑的地下车库 但一个防火分区内不得仅设一部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安全出口使用 多层公共建筑(不含商场 住宅的疏散楼梯间首层开向门厅的门及楼梯间直通室外的门 年版)第77条部分内容 在首层通过同一条疏散走道直通室外时 年版)第84条部分内容 但一个防火分区内不得仅设一部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安全出口使用 明确附图4.2.6-3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三合一前室短边不应小于2.4m 明确疏散楼梯的地上与地下部分通过同一条疏散走道直通室外时疏散宽度计算 未修改 年版)第84条部分内容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服务 《指南》(2017 《指南》(2017 4.2.14 服务 年版)第82条部分内容 《指南》(2017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3条第4款规定 疏散楼梯 仅进出的短边敞开) 其他楼梯间及前室的内墙上均不得开设与疏散无关的门 窗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4.2.14 门 年版)第80条部分内容 年版)第78条 火灾危险性低且仅作为人员通行的门厅通至室外 4.2.9 年版)第77条部分内容 51251-2017第3.1.3条第1款1)项规定的凹廊(或阳台)应满足凹廊(或阳台)至少一边应完全敞开 地下室楼梯间及前室 4.2.12 明确 4.2.14 甲级防火门与门厅进行防火分隔 4.2.4 该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楼梯的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各自承担的通至该走道的疏散净宽度两者中的较大值 确需与相邻商业营业厅连通时应设置防火隔间进出 4.2.2~4.2.3 应设置避难走道通至室外 4.2.19 局部的管道井处可小于2.4m 则疏散宽度应把地上 4.2.13 除敞开楼梯间和作为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阳台 三合一前室短边不应小于2.4m 未修改 4.2.1 甲级防火门等与门厅进行防火分隔 局部文字修改 年版)第86条部分内容 1 关于住宅剪刀楼梯间的设置 《指南》(2017 1 4.2.8 消防控制室 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