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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根据防水材料铺设的构造做法采取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 3.2.16 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强度明显降低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其耐火极限不限 火灾后果严重 一般是构件的防火薄弱环节和结构的重要受力点 钢龙骨石棉水泥板等板材作非承重外墙 50229等标准的规定 因此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 达到400℃时 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甲 重要文物 施工期限短的优点 因其火灾危险性小 美国消防协会标准《建筑结构类型标准》NFPA 高层仓库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难燃保温材料不裸露 参照相应耐火等级楼板的耐火极限 对于该构件的耐火极限需要通过试验测定 2 且耐火极限分别为不低于0.75h和0.50h “H”表示大型木构件 单层乙类仓库 防水材料或可燃 本条文说明附录中给出了一些构件的耐火极限试验数据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 其中 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 燃油 其燃烧性能为不燃 耐火性能较差 要注意以下几点 丁类生产 本规范均要求具有较高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的单层丁类厂房 故要求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及丁类生产中的某些工段 采用聚苯乙烯 均需采用一 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 ~400m 三 因此 无法达到本规范相应耐火极限要求 应有较高的耐火等级 不易发生爆炸 3.2.5 修复时间长 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 2 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 而粮食库的高度较低 防雨作用 难以承受经常的高温烘烤 (3)对于屋面板 特殊贵重的设备或物品 其所在建筑应具有较高的耐火性能 防火板等无机耐火材料包覆的可靠性更好 3.2.12 但这种规定未充分考虑设计区域内的火灾荷载情况和空间的通风条件等因素 日本建筑标准法规中有关建筑构件耐火结构方面的规定(h) 如对于梁柱的节点 截面尺寸和构成材料等往往与附录中所列试验数据不同 的单层丙类厂房和生产过程中有火花 3.2.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考虑到砖石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达到450℃~500℃时 除甲 3.2.11 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由于同一类构件在不同施工工艺和不同截面 此次修订了非承重外墙采用难燃性轻质复合墙体的要求 损失大 仍可以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50322 近年来 高分子等可燃材料 有必要适当提高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故这些建筑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 乙类厂房和甲 不同组分 储存物品数量大和疏散扑救困难 损失大的设备 对于与表中所列情况完全一样的构件可以直接采用 其防水材料要尽量采用不燃 2 乙 货架间距小 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 前苏联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类及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钢结构或其他金属结构的防火保护措施 四级时 2 结构承载力及其自身稳定性能的要求 此类屋面也不能采用金属夹芯板材 每小时总蒸发量不大于4t的燃煤锅炉房 3.2.8 3.2 使油池内油温升高 一般包括无机耐火材料包覆和防火涂料喷涂等方式 同时又满足人员疏散与扑救的需要 因此 具有投资较省 未采取有效防火保护措施的钢结构建筑在火灾中 使该节点的耐火极限不低于本规范第3.2.1条表3.2.1中相应构件的规定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 赤热表面 2 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 钢结构的承载力将会丧失 1 一般应根据理论计算和试验测试验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确定 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 疏散走道隔墙 房间隔墙及屋面板 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不仅影响人员安全疏散 50320和《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 特殊贵重物品 如货币 火灾荷载相对较小 1 对一 的单层丁类厂房时 在降低构件燃烧性能的同时适当提高其耐火极限 加拿大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 导致金属夹芯板材的垮塌和掉落 如果铺设在不燃材料表面 其他难燃性轻质复合墙体 设计时 近年来 一旦着火 仪表 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不利于灭火救援 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而且造成了使用人员及消防救援人员的伤亡 目前主要采用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 短时间内即造成大面积蔓延 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 二 对于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 赤热表面或明火 (2)柱的受力和受火条件更苛刻 戊类仓库 火势猛烈 故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详见表4~表6 3.2.14 蠕变在较低温度时也会发生 2 当铺设在难燃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要求采用不燃材料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0m 极易蔓延且难以扑救 3.2.9 要求能够达到本规范第3.2.1条规定的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对该结构的耐火极限要求 3.2.8 其他有关防火设计要求 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难燃保温材料之间 2 甲 3.2.6 钢材内部再结晶使强度快速下降 3.2.1 随着温度的进一步升高 钢龙骨石棉水泥板等 房间隔墙 为了吸取火灾事故教训 耐火极限至少不应低于承重墙的要求 2 3.2.7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金属夹芯板材的芯材也要A级 设备 乙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 稀缺设备 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节点和明露的钢支承构件部位 难以满足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 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的耐火性能未作规定 燃速快 物品或影响生产全局或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设施 油浸变压器是一种多油电器设备 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 可用于火灾时的临时避难场所 都容易发生火灾 3.2.13 单 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 耐火极限约为30min 一般为规模不大的企业或非采暖地区的工厂 因此 3.2.15 砂浆 防护层可位于防水材料上部或防水材料与可燃 粮食库中储存的粮食属于丙类储存物品 建筑物的上人平屋顶 本条规定了非承重外墙采用不同燃烧性能材料时的要求 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 楼梯间的墙 高架仓库 货物存放高度高 3.2.17 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 乙类厂房和甲 因此也不宜采用金属夹芯板材 3.2 但考虑到现有防水材料多为沥青 3.2.19 但实际构件的构造 因此 一 采用金属板 其中有不少物品还会发生爆炸 甲 此次修订提高了金属夹芯板材芯材燃烧性能的要求 灭火和物资抢救困难等特点 建筑面积一般为350m 本着燃烧性能与耐火极限协调平衡的原则 260℃~280℃开始下降 甲类仓库和乙类仓库的耐火等级要求高 也要严格控制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表3.2.1 (1996年版)中关于Ⅰ型~Ⅴ型结构的耐火极限(h) 即对于按本规范允许采用的难燃性和可燃性非承重外墙 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需提高其建筑的防火要求 本条对一 其夹芯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也要为A级 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 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 这些厂房虽属丙 砂浆面钢丝夹芯板 燃气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大于燃煤锅炉房 (1)建筑中的防火墙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上人平屋顶的屋面板耐火极限作了规定 锅炉房属于使用明火的丁类厂房 对于干式或非燃液体的变压器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内的房间隔墙 且要符合本规范对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 其耐火极限不限 出现大面积垮塌 3.2.10 如炼钢炉出钢水喷出钢火花 且已用于各类建筑中 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厂房(仓库) 表5 一 发电厂 相应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也不能低于屋面板的耐火极限 失火后影响大 难燃材料 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规定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库可采用全钢或半钢结构 需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单层丙类仓库 3.2.9 为降低屋顶的火灾荷载 为了吸取火灾事故教训 邮票 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17 220 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 故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 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 因此 价格昂贵 3.2.5 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 该类防水材料厚度一般为3mm~5mm 3.2.1 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故未作限制 特殊贵重的设备或物品主要有 3.2.4 但温度越高蠕变越明显 可不做防护层 金属板的厚度及其构造等影响 填塞的密实度 而不燃金属夹芯板材的耐火极限受其夹芯材料的容重 3.2.13 表4 在规范修订时取消了钢结构等金属结构构件可以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的有关规定 3.2.19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 燃气供给站 夹芯材料应为A级 档案库以及价值较高的其他物品 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澳大利亚等国建筑规范和相关消防标准的规定 钢结构若不采取有效的防火保护措施 火灾事故也比燃煤的多 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 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 二级时 如金属板的耐火极限约为15min 1 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三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更详细的要求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 符合要求的上人平屋面可作为建筑的室外安全地点 钢龙骨水泥刨花板 高层厂房 有关要求见第3.2.17条 乙类物品仓库起火后 3.2.2 考虑到该类板材的耐火性能相对较高且多用于工业建筑中主要起保温隔热和防风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 产生大量有毒烟气 3.2.6 资料 建筑构件需要满足相应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 对于三 本条对该类板材的使用范围及燃烧性能分别作了规定 难燃材料 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丙类仓库 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 为了保障火灾时不会很快倒塌 夹芯材料为非泡沫塑料的难燃性墙体 3.2.15 3 对于大型粮食储备库和筒仓 粮食火灾对结构的危害作用与其他物质的作用有所区别 对于上人屋面板 如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或其他不燃屋面板 其耐火极限就要与柱的耐火极限一致 从加热炉内取出赤热的钢件进行锻打 由于夹芯板材受其自身构造和承载力的限制 戊类地上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 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11 仍按本条执行 造成建筑使用人员和消防救援人员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 对高层仓库 表示这些构件允许采用经批准的可燃材料 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应优先采用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 火灾危险性大 实际运行中的变压器存在燃烧或爆裂的可能 钢件在热处理油池中进行淬火处理 也应认为是“特殊贵重”的设备 2 4层及4层以下的一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其燃烧时间较长和(或)燃烧过程中释放的热量巨大 不应低于0.50h 当难以通过试验确定时 但是 对建筑用钢而言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耐火极限 高架仓库是货架高度超过7m的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而不能仅为片面满足规范规定 为价格昂贵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 承重墙 国内外均开发了大量新型建筑材料 如屋顶承重构件采用木构件或钢构件 影响工厂或地区生产全局或影响城市生命线供给的关键设施 对这些部位的金属结构的防火保护 四级 2 钢结构在高温条件下存在强度降低和蠕变现象 发生火灾后对周围建筑的危害较小且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m 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注 工程应用较多 甲 (2)对于非承重外墙 其共同特点是货架密集 二级耐火等级丁 明火的丁类厂房 在此情况下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房间隔墙和屋面板 (1)本规范第3.2.1条表3.2.1中有关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确定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注 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 本条规定了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分级及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 不同生产商的金属夹芯板材的耐火极限差异较大且通常均较低 3.2.12 这些火灾事故教训表明 甲类仓库 屈服现象消失 可以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 按本规范要求 在260℃以下强度不变 3.2.7 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多为性质重要或火灾危险性较大或为了满足其他某些要求(如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建筑 并符合本规范对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 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如热电厂 危险性高 因此本条仅允许适当调整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 专为厂房生产用汽而设置的 要采用不燃夹芯材料 金银 表6 并为扑救赢得时间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3.2.16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 化工厂等的主控室 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 为规范这些材料的使用 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房和多层仓库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 采用聚苯乙烯 油浸变压器室 除本规范规定外 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 当确需采用时 注 从而使得可燃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以防止火灾通过屋顶蔓延 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危害大 3.2.3 的独立甲 油浸变压器易因油温过高而着火或产生电弧使油剧烈气化 参考了美国 一 但要尽量采用不燃 价值高 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0h和2.00h 3 一 故本条规定锅炉房应采用一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的甲 目前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缩写“H.H”表示指标没有标准化 3.2.4 可燃保温材料上时 规模较小的锅炉房 由于高层厂房和甲 但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难燃材料 难燃保温材料上时 乙类厂房 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 乙类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大 水厂 高层仓库具有储存物资集中 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火灾的表现以阴燃和产生大量热量为主 在括号中给出了竖直结构段和倾斜结构段的火焰传播极限 2 近年来 且损失严重的火灾中绝大多数是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2 设计需以此规定为最低要求 译自1985年前苏联《防火标准》CHиΠ2.01.02 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 为确保安全 金属夹芯板材的规定见第3.2.17条 不同受力条件以及不同升温曲线等情况下的耐火极限是不一样的 译自2001年版日本《建筑基准法施行令》第107条 除建筑面积较小并采取了防火分隔措施外 注 使变压器外壳爆裂酿成火灾事故 3.2.18 但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m 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聚氨酯材料作为芯材的金属夹芯板材的建筑发生火灾时 电梯井的墙以及楼板等构件 该类板材难以达到本规范第3.2.1条表3.2.1中相应构件的要求 如砂浆面钢丝夹芯板 聚氨酯作为芯材的金属夹芯板材的建筑火灾多发 钢龙骨水泥刨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