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设计应符合这些标准的相应要求 供水管网和相应的控制阀门等 但并不限制应用更好 当幕墙受到火烧或受热时 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8.1.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2 “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 排烟设施的手动按钮 可采取设置防护挑檐 灭火 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建筑室外消火栓系统包括水源 甚至造成大面积的破碎 为保证消防车在灭火时能便于从市政管网中取水 二级且建筑体积较小 要求进出泵房的人员不需要经过其他房间或使用空间而可以直接到达建筑外 本条是根据近年来一些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确定的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要求泵房的门通过疏散走道直接连通到进入疏散楼梯(间)或直通室外的门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其他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宜设置灭火器 设置在建筑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使用的消防设施 50370 水泵接合器是建筑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组成部分 的戊类厂房 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使用前提出相应的使用和设计方案与报告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设置消防控制室可以方便采用集中控制方式管理 的甲 50898 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可靠运行 厂房 8.1.12 25506的规定 3 8.1.1 泡沫雨淋灭火系统等系统的建筑 应充分考虑建筑的类型及火灾危险性 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向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 原则上 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设备或材料在消防安全方面的可行性与应用的可靠性 主要用于连接消防车 隧道等 8.1.2 总容积不大于50m 使之早报警 8.1.11 设施的设置场所和部位作了规定 也可以经加压后直接连接水带 的地下建筑(室) 水喷雾灭火系统 商业区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公共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 难以在本章中一一规定相应的设施配置要求 8.1.4 本章对于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50151 8.1.2 8.1.7 50084 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人文等自然环境和文化背景各异 以保证市政基础消防设施能满足灭火需要 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 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 不包括城市快速路 从而保障人员及建筑的消防安全 其他高层建筑 8.1.6 快速灭火 一般规定 建筑高度 8.1.5 自动喷水或水喷雾等水灭火系统或设施供水 有关消防水泵房的防火分隔要求 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气候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 减少火灾损失出发 8 人员发现火情后 设置的位置能便于安全进出 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设施 更有效或更经济合理的其他消防设施 爆裂 消防给水管道 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或设置自动喷水 50116等标准的规定 50974 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 方法 建筑的周边环境条件和需配置的消防设施的适用性 8.1.7 不需要经过其他空间 本条是根据近年来的一些火灾事故 或单罐容积不大于20m 水喷雾灭火系统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仓库 在实际火灾中 8.1.13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 注 能更有效地利用建筑内的消防设施 本规范对有些场所设置主动消防设施的类别虽有规定 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还要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 本条规定主要为防止建筑幕墙在火灾时可能因墙体材料脱落而危及消防员的安全 本条规定的消防设施包括室外消火栓 气体灭火系统 50140和其他有关专项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设置说明 2 3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 防护棚等其他防坠落物砸伤的防护措施 应设置移动式水枪 联动控制功能等的要求 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50116 这两条规定了可燃液体储罐或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或罐区设置冷却水系统的范围 电源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 室外消火栓是设置在建筑物外消防给水管网上的供水设施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城镇(包括居住区 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首先应考虑采用灭火器等器材进行处置与扑救 本章规定了建筑设置消防给水 灭火设施的显示 丙类液体地上储罐 而不需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 一般不小于5m 消防设施的设置 防烟与排烟系统和配置灭火器的基本范围 在建筑外墙上或建筑外墙附近设置水泵接合器 地理 厂房 消防设施的设置 开设在建筑首层门厅大门附近的疏散门可以视为直通室外 都需要设置水泵接合器 一般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8.1.12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发生火灾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影响 水枪出水灭火 1 8.1.3 新设备的应用 3 或单罐容积大于20m 这些消防系统及设施的具体设计 4款为强制性条文 但考虑到一些层数不多的建筑 监视和控制建筑内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 高架路 50974 或建筑物内无可燃物或可燃物较少时 经济 开发区 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的设置位置 控火效果 不同场所中工作人员的特点 水泵接合器 3 设计还应从保障建筑及其使用人员的安全 对于某些新技术 3 本条规定是为了便于操作人员在火灾时进入泵房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8.1.3 当需离开建筑外墙一定距离时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排烟风机可与其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风机的机房合用 根据有关专业建筑设计标准或专项防火标准的规定以及建筑的实际火灾危险性 消防电源与配电装置等被淹 8.1 灭火用水量较小 灭火器配置箱 供消防员使用的水泵接合器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 火灾危险性 甲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见本规范第6.2.7条 建筑的用途也千差万别 泡沫灭火系统 8.1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物内防火 必须确保控制室具有足够的防火性能 有关系统标准主要包括《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 设置在建筑内的防烟风机和排烟风机的机房要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风机的机房分别设置 本条规定了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的建筑 铺设水带的时间 而不需设置水泵接合器 且防烟风机和排烟风机的机房应独立设置 有关消防控制室内相关消防控制设备的构成和功能 50219 严重影响自动消防设施的灭火 节省消防员登高扑救 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特别是高层建筑火灾的教训确定的 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 乙 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 因此 应设置在距离建筑外墙相对安全的位置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综合确定配置适用的灭火 室内消火栓箱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 8 防烟风机和排烟风机的机房均需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有关消防系统及设施的设计 8.1.4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石材和金属等材料 建筑幕墙常采用玻璃 消防设备室 控制和远程监控功能 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阀门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室外消防设施 灭火器的配置要根据建筑物内可燃物的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灭火器是扑救建筑初起火较方便 供灭火救援用的水泵接合器 有关消防控制室内应具备的显示 当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一 控制中心 均应设置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志 8.1.8 当受平面布置条件限制时 仓库 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细水雾灭火系统 8.1.10 有关要求还要符合相应专项标准的规定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 有效的消防器材 易破碎或变形 25506中有详细规定 但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风机不应与排烟风机机房合用 一般规定 当确有困难时 排水措施等方法防止灭火或自动喷水等灭火设施动作后的水积聚而致消防控制设备或消防水泵 50116中也有详细规定 也可在灭火时在建筑内铺设水带采用消防车直接供水 民用建筑 应设置灭火器 并进行必要的论证或试验 50140等 脱落 3 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 可直接依靠消防车所带水量实施灭火 有不少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因被淹或进水而无法使用 因此 8.1.11 火灾报警和防排烟设施等消防设施与灭火器材 本条规定中“疏散门应直通室外” 8.1.1 如小型公共建筑和多层住宅建筑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要沿城镇中可供消防车通行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及时排烟 全路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或规划有建筑物 3 火灾特性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8.1.9 本条第1 建筑外墙设置有玻璃幕墙或采用火灾时可能脱落的墙体装饰材料或构造时 报警按钮 1 在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消防设施中的操作与控制阀门 设置在建筑内的防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不同的专用机房内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8.1.13 乙 这里的街道是在城市或镇范围内 8.1.9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 50084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于自动消防设施设置较多的建筑 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 有关防火分隔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2.7条的规定 设备和需进入房间进行操作的人员不会受到火灾的威胁 消防控制室等 水喷雾灭火系统 8.1.6 消防水泵房需保证泵房内部设备在火灾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 2 高度确定 本条规定为建筑消防给水设计和消防设施配置设计的基本原则 在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 1 储罐(区)和堆场 要根据建筑幕墙的位置 因此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烟与排烟系统以及建筑灭火器等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高度大于15m或单罐容积大于2000m 除本规范规定外 见本规范第8.1.6条的条文说明 总容积大于50m 8.1.5 使用人员的数量与特性 以切实保证这些技术 也要采取门槛 室外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设施 8.1.10 建筑的内外环境条件等因素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并保证泵房不会受到外部火灾的影响 也是消防队到场后需要使用的基本消防设施之一 既要通过合理确定这些房间的布置楼层和位置 3 自动灭火系统的手动按钮 建筑的消防给水和其他主动消防设施设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