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精粉等 9.2.1 小麦 不应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后果十分严重 容易发生供暖系统冻结事故 散热器表面的平均温度分别为 具有一定的安全余量 在有条件时应尽可能加大 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100℃时 宜采用不燃材料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对于甲 粉尘或纤维与供暖管道 9.2.2 还有部分粉尘积聚厚度大于5mm时 粉尘 供 水蒸气的作用 如外包覆绝热性能好的不燃烧材料等 1 1 赛璐珞(自燃点为125℃) 9.2.4 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本条规定散热器表面的平均温度不应高于82.5℃ 规定甲 应采用不燃材料 在设计中 9.2.5 爆炸或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导致可燃粉尘 如树脂 碳化铝 对于其他建筑 本条规定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热风供暖的场所 蒸气 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在散发可燃粉尘 这时散热器入口处的最高温度为95℃ 主要有 氢化钠 本条规定旨在防止火势沿着管道的绝热材料蔓延到相邻房间或整个防火区域 (2)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 纤维与采暖设备接触引起自燃 均为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厂房 暖 若热媒温度为130℃或110℃ 我国供暖的热媒温度范围一般为 钠 松香(自燃点为130℃) 还要注意选用热分解毒性小的绝热材料 需采取必要的隔热防火措施 9.2.3 乙类厂房(仓库) 乙类生产厂房内遇明火发生的火灾 (1)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 9.2.5 如生产和加工钾 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 虽然供暖温度不高 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 蒸气或粉尘的房间 如果热煤温度低 130℃~70℃ 2 甲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 除首先考虑采用不燃材料外 输煤廊的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130℃ 考虑到输煤廊内煤粉在稍高温度时不易引起自燃 不应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如电石 蒸气 当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100℃时 90℃和82.5℃ 一般 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 可将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 对于输煤廊 可采用不燃材料对供暖管道进行隔热处理 分解或炭化而着火 钙等物质的厂房 2 当采用难燃材料时 目前 能引起自燃和爆炸的厂房 硼氢化钠等放出的可燃气体等 9.2.6 9.2 甲 110℃~70℃和95℃~70℃ 在特定条件下会引起可燃物体蓄热 100℃ 散热器表面接触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如二硫化碳气体 对于有些易燃物质 也可能引起燃烧的厂房 三硫化二磷(自燃点为100℃) (3)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 9.2.4 9.2.3 纤维与采暖管道 黄磷蒸气及其粉尘等 回水温度70℃ 下列厂房应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供暖 故将该场所内散热器的表面温度放宽到130℃ 供暖管道长期与可燃物体接触 1 本条规定主要为防止散发可燃粉尘 9.2.1 有可能与采暖的设备和管道的热表面接触引起自燃 本条规定的距离 9.2.6 氢化钾 供暖 9.2 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82.5℃ 与自燃点最低的100℃相差5℃ 相当于供水温度95℃ 水蒸气的作用 例如 淀粉 确需穿过时 若保持一定距离有困难时 供暖管道不应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纤维的厂房内 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 乙类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 2 为吸取教训 纤维的厂房和输煤廊内的供暖散热器表面温度过高 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9.2.2 也会因融化或焦化而引发火灾 散热器表面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