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安全 5.1.9 照料设施 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 即独立建造的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对一些特殊建筑 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裙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高层民用建筑的规定 (3)本条中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50352将民用建筑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对于非住宅类老年人居住建筑 经理论分析和实验验证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论证后确定 5.1.1 也可以用于确定既有建筑的耐火等级 为使一些新材料 而酒店式公寓的用途及其火灾危险性与旅馆建筑类似 不包括住宅与公共建筑组合建造的情况 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和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四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允许建造3层 称呼也多种多样 建筑高度30.6m 是在房间隔墙耐火极限要求的基础上提高到重要设备间隔墙的耐火极限 按本规范有关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规定确定 住宅建筑的下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时 疏散和扑救难度大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要的公共建筑 新增条文 100m和250m 本规范条文中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包括3种形式 火灾后果严重 32m 火灾延续时间可能较长 指公共建筑中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公共使用功能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发生火灾 表中未列入的建筑 ”的“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是指该层楼板的标高大于24m 《住宅建筑规范》GB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 建筑内发生火灾易致人员伤亡 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时 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 本条规定了一些性质重要 裙房的防火设计要求应与高层建筑主体的一致 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 裙房的耐火等级也不应低于一级 燃烧时间长 难燃保温材料上时 耐火极限应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一致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 (2)对于住宅建筑 对此 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在实际工程中情况往往比较复杂 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 疏散和扑救都很困难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越来越多 因此 住宅建筑下部设置有商业或其他功能的裙房时 5.1.3 表5.1.1注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是指 除规范对裙房另有规定外 (1)据统计 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 50368的规定执行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上人屋面板 二级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 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等均与建筑高度有关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多层民用建筑 灭火设施等方面对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消防设施设置等也要与高层建筑主体一致等 5.1.3A 该建筑仍为住宅建筑 该体育馆可不按高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 5 如能将火灾控制在住宅建筑中的套内 四级 而这些部位却是保证结构整体承载力的关键部位 为保证超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 (3)表5.1.2中有关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规定是对构件耐火性能的基本要求 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采用不燃材料 其防火要求就需要根据本规范有关旅馆建筑的要求确定 三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允许建造9层 因此 2 热量不易散失 还需根据建筑的空间高度 该节点的耐火极限要不低于本章对该节点部位连接构件中要求耐火极限最高者 (4)由于实际建筑的功能和用途千差万别 单 对于屋顶要求一 火灾扑救难度大 其防火设计要求应根据该建筑的主要用途确定其建筑分类 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 高层 民用建筑的分类 50m 本条及本规范所指“地下 5.1.3A 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 同时避免火灾通过吊顶蔓延 要求老年人照料设施具有较高的耐火等级 火灾危险性大 三 2 新加坡规范按24m和60m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 公寓不同于住宅建筑 5.1.2 对于一 30m和60m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 相反 防火间距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 5.1.5 本规范分别在耐火等级 本规范以27m作为区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的标准 划为一类 除木结构建筑外 火灾也呈多发态势 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2 安全疏散 该建筑不同部分的防火设计可按本规范第5.4.10条的规定进行 四级耐火等级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的规定协调 宿舍建筑等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有利于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按照本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GB 经济和生产活动以及居民的正常生活有重大影响 梁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火灾危险性大的民用建筑的最低耐火等级要求 本章有关条款作了一定调整 住宅建筑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比较困难 火灾荷载及其分布与火灾类型等在不同的建筑中均有较大差异 难燃材料 但楼板的耐火极限相对偏低 烟气毒性低的材料 对于未明确列入表5.1.1中的建筑 半地下建筑 可以比照其功能和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 本条对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 高层民用建筑在我国呈快速发展之势 老年人 5.1.6 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50368规定 比如 本条规定当降低房间隔墙的燃烧性能要求时 主要考虑了建筑中有不少人员行动不便 构件耐火性能 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 5.1.5 5.1 可以按本规范第5.3.1条 其主要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对比情况见表15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 考虑到防水层材料本身的性能和安全要求 (4)表5.1.2中的注2主要为与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表5.1.2有关住宅建筑单元之间和套之间墙体的耐火极限的规定 故表5.1.2规定了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其防火设计要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确定 2 时 以便灾后尽快恢复使用功能 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大部分人员年老体弱 烟雾大 在防火方面 设计应注意尽量采用发烟量低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确定了建筑内的消防设施配置等其他相关设防要求 结构承载情况和室内外灭火设施设置等 保温层的构造情况 我国住宅建筑在全部建筑中所占比例较高 耐火极限应相应提高 近年来 本条对民用建筑内采用金属夹芯板的芯材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作了规定 5.1.7 49m和128m等分别进行规定 其类别应根据本表类比确定 则可有效减少火灾的危害和损失 房间隔墙和屋面板 第5.5.12条的规定确定裙房的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要求等 而单一建筑结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确定建筑整体耐火性能的基础 承重墙等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与其他国家的规定比较接近 一 应采用不燃材料 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 并呈增加趋势 宿舍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 其他类型居住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与公共建筑接近 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 对于公共建筑 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 5.1.6 因此 在实际工作中 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 对于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建造或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表中“一类”第2项中的“其他多种功能组合” 注 5.1.8 第四层顶板标高22.7m 在高层建筑中将性质重要 温度高 其防火要求需按公共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 功能不一 根据这个分级及其对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 火灾危险性和扑救难易程度等进行了分类 1 以该分类为基础 本规范将民用建筑分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半地下建筑(室)发生火灾后 建筑高度分段也不同 但考虑到我国各地实际和利用既有建筑改造等情况 功能 室内的火灾荷载和火灾类型 宿舍 如我国规范按24m 多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 比如 50368进行防火设计均可 包括与其他建筑贴邻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 在经过防火保护处理后 以实现保障建筑消防安全与保证工程建设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统一 1 结合防水层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5.1.2的规定 有关说明见本规范第3.2.16条条文说明 表15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 新型建筑构件能得到推广应用 有关说明见本规范第3.2.17条的条文说明 美国规范按23m 并进一步按照建筑高度分为高层民用建筑和单层 还应考虑应急避难人员在屋面上停留时的实际需要 5.1.1 条文中“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 以防止火灾蔓延 表5.1.2 (2)建筑整体的耐火性能是保证建筑结构在火灾时不发生较大破坏的根本 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对于高层住宅建筑 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 1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用作宿舍的学生公寓或职工公寓 在防火设计时要根据建筑各使用功能的层数和建筑高度综合确定 疏散和扑救难度大的建筑定为一类 其耐火极限不限 地下 (5)由于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是一个整体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 5.1.4 5.1.3 如高层建筑主体的耐火等级为一级时 要根据建筑的实际用途来确定其是按照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一般要求 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5 因此 450-2018中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20床(人)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其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 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表5.1.1 从表15可以看出 防火分区 5.1.9 3 各国对高层建筑的防火要求不同 还是按照有关旅馆建筑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 要求达到一级耐火等级 保障人员疏散安全和控制火灾蔓延 但仍不一定能完全满足某些特殊建筑的设计要求 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 包括附建在建筑中的地下室 以54m划分为一类和二类 1 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 上人屋面的耐火极限除应考虑其整体性外 将 各国对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主要承重构件耐火极限的要求(h)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以24m作为区分多层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标准 5.1.7 该划分方式主要为了与原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 将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提高到2.00h 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 容易被忽视 如老年大学 根据注2的规定 民用建筑 防水材料或可燃 37m 2 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 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 座位区下部设置4层辅助用房 2 由于此类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难度巨大 注 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 英国规范按18m 建筑的形式多样 5.1.8 及托儿所 需严格控制使用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分级是为了便于根据建筑自身结构的防火性能来确定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要求 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防火分区划分 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 疏散困难 就可以按照公共建筑的一般要求确定其防火设计要求 民用建筑 二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5.1.4 例如 多层民用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 如某体育馆建筑主体为单层 本条表5.1.1中的“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本规范条文中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现行行业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 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 本规范在适当提高住宅建筑的套与套之间或单元与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性能基础上 使用功能 可能存在单层和多层组合建造的情况 我国规范中有关柱 要根据本规范第5.3.1A条的要求控制其建筑总层数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 同时又能不降低建筑的整体防火性能 住宅内的火灾荷载及引发火灾的因素也在不断变化 重要公共建筑对某一地区的政治 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 半地下建筑” 除住宅建筑外 半地下室和单独建造的地下 一 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50368有关三 医疗建筑 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1)对民用建筑进行分类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本条规定主要为防止吊顶因受火作用塌落而影响人员疏散 对于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当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 需尽量减小火灾对建筑结构的危害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 其节点缝隙和明露钢支承构件部位一般是构件的防火薄弱环节 难以确定是按单 故对其耐火等级要求高 对防水层的燃烧性能及防火保护做法作了规定 具体设计时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行动不便 5.1 当采用难燃材料时 二级耐火等级 但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比本规范的相应耐火等级的要求有所提高 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50045-1995中按9层及18层的划分标准相一致 故规定重要公共建筑应采用一 其防火设计要求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