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对于总长度和沿街的长度过长的沿街建筑 方便消防车应急取水供应火场 行人和非机动车 7.1.7 但有些道路并不能满足消防车的通行和停靠要求 供水和供气 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 本条规定对于区域规划也具有一定指导作用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 有利于在不同风向条件下快速调整灭火救援场地和实施灭火 因此 避免高大树木 特别是 外折线或突出曲线 道路宽阔 在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中 5 还应根据消防车的实际情况增加消防车道的净宽度与净空高度 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 如设置位置合理 7 在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的确困难时 我国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9m 根据实际灭火情况 7.1.3 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 不是供消防车停靠和展开灭火行动的场地坡度 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消防车通行的设施主要有 该类建筑的平面布局和消防车道设计要考虑保证消防车通行 需根据铁路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 7.1.5 续表17 为此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货物装卸口等 从而不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通行荷载 7.1.9 消防车道 路面坡度小 是根据一般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而确定的 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 本条第1 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7.1.2 而多数天然水源与市政道路的距离难以满足消防车快速就近取水的要求 如果不对其长度进行限制 7.1 道路桥梁 只是面积大小有所区别 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吸水管长度也有一定限制 根据目前国内在役各种消防车辆的外形尺寸 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本条为保证消防车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扑救建筑火灾的需要 应按实际长度确定 半露天可燃物堆场通过设置道路进行分区并使车道与堆垛间保持一定距离 在设置消防车道和灭火救援操作场地时 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堆场或储罐区的储量 灭火救援设施 疏散门 而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一般均较大 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 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 对于一些超大体量或超长建筑物 由于当前在城市或某些区域内的消防车道 沟渠选用轻型盖板等情况 不宜小于15m×15m 则可大大方便消防车的通行和灭火救援行动 也会发生路面或场地的设计承受荷载过小 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1 影响消防车通行 更有利于众多消防车辆到场后展开救援行动和调度 防止建筑物在通道两侧的外墙上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设施或开设出口 由于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一般不大于6m 如果没有环形车道或平坦空地等 2 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可燃材料堆垛不应小于5m 承载能力或净空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的情况 占地面积大于3000m 由于车身长度和最小转弯半径已有12m左右 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确有困难时 的可燃材料堆场 对于存在通行特殊超长火车的地方 7.1.6 7.1.8 架空高压电力线 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并对转弯半径提出了要求 7.1.6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对于大型建筑 目前 允许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开向车道的窗扇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小区的道路设计要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需要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 据成都铁路局提供的数据 大多数需要利用城市道路或居住小区内的公共道路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的乙 一般建筑均可直接利用消防车道展开灭火救援行动 7.1.10 7.1.4 7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计算建筑长度时 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的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宜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道 库区内的机动车通行道路 为满足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要求 更要认真核算相应的设计承载力 故要求设置专门的消防车道以便灭火救援 道路下面管道埋深过浅 按照单车道并考虑消防车快速通行的需要 专业消防队的第一出动和到场时间关系较大 设计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建设情况确定回车场的大小 灭火展开和调度的需要 可按突出点间的直线距离确定 较大型的工厂和仓库往往一次火灾延续时间较长 可供设计消防车道时参考 储量大于表7.1.6规定的堆场 既可较好地防止火灾蔓延 高层建筑 消防车道的路面 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 存在小区内道路宽度 均应满足消防车的转弯半径要求 一般设置有路灯 但该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 确有困难时 对于重型消防车的回车场则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大 工厂或仓库区内不同功能的建筑通常采用道路连接 确定了消防车道的最小净宽度 本条对这些建筑的总长度作了必要的限制 2 通常为9m~12m 新型16车编组的和谐号动车 本条规定回车场地不应小于12m×12m 乙 2 各种消防车的满载总重量(kg) 目前一列火车的长度一般不大于900m 又可较好地减小高强辐射热对消防车和消防员的作用 乙 按规定一般设在城市道路两旁 将露天 给灭火救援带来不便 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具有足够的车辆转弯或回转场地 本条规定主要为满足消防车在火灾时方便进入内院展开救援操作及回车需要 7.1.9 架空管廊等影响灭火救援作业 的商店建筑 一般均有较大的间距和开阔地带 丙类仓库 因此 4 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甲 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 但根据灭火救援实际 2 故将消防车道的间距定为160m 占地面积大于30000m L形建筑物的两翼长度 对于这些情况 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 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 建筑灭火有效与否 长度不超过402m 因此 这些建筑只要在平面布局上能保证灭火救援需要 应设置消防车道 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占地面积大于3000m 有些重型消防车和特种消防车 7.1.5 工厂 少数高层建筑 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 有利于展开灭火行动 本条所指“街道”为城市中可通行机动车 不宜小于18m×18m 如 栅栏 且两车道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该转弯半径可以结合当地消防车的配置情况和区域内的建筑物建设与规划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除高层建筑需要设置灭火救援操作场地外 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 7.1.7 转弯和停靠的要求 与报警时间 确有困难时 表17为各种消防车的满载(不包括消防员)总重 甲 7.1.8 表17 消防车辆投入多 如果考虑不周 与车道连接的车辆进出口 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7.1.3 会给灭火救援和内部人员的疏散带来不便 2 建筑物的进深最好控制在50m以内 当该建筑物沿街时 3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 与内院类似 天井为由建筑或围墙四面围合的露天空地 或利用厂区 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 供电管网等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消防车道与建筑间要保持足够的距离和净空 但最小不应小于12m×12m 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均要设置可接近水源的专门消防车道 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m~20m 消防水池的设置有时也受地形限制难以在建筑物附近就近设置或难以设置在可通行消防车的道路附近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 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沿建筑物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灭火救援设施 这些消防车道可以结合厂区或库区内的其他道路设置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 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而未限制U形 特别是U形或L形的建筑 因此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乙 便于车辆调度 在实际灭火中用水量大 有些情况需要利用裙房屋顶或高架桥等作为灭火救援场地或消防车通行时 净空高度 难以靠近灭火救援现场 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设置的消防车道 2 应设置备用车道 本条规定旨在保证消防车快速通行和疏散人员的安全 本条确定的道路坡度是满足消防车安全行驶的坡度 高层民用建筑 会造成消防车辆堵塞 1 展览建筑等单 因此 7.1.2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 高层厂房 而15m×15m的回车场可能也满足不了使用要求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道路两侧一般建有建筑物 本条规定主要为避免延误消防车奔赴火场的时间 7.1.1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 对于高层建筑 也可设置环行消防车道 无论是专用消防车道还是兼作消防车道的其他道路或公路 厂区道路等 确需平交时 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m时 7.1 对于需要通行特种消防车辆的建筑物 受山地或河道等地理条件限制时 延误灭火时机 但需结合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 表7.1.6 导致人员在火灾时大量进入该通道 3款为强制性条文 就需设置更大面积的回车场才能满足使用要求 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150m 的甲 3 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 7.1.1 在甲 由于我国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150m左右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救援操作场地 储罐区 7.1.10 少数消防车的车身全长为15.7m 其内折线或内凹曲线 2 本条规定要求建筑物周围具有能满足基本灭火需要的消防车道 7.1.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