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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 带式输送机的绿色施工应有目标和管理制度 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用途钢丝绳芯输送带》GB/T 3 冷预压 1 工程施工现场应满足施工必备的基础条件要求 15.2.8 安全保护装置 托辊组横向中心线与带式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偏差不应大于3mm 聚酯等织物芯输送带或带式输送机长度大于200m 15.2 硫化时间应满足硫化工艺的要求 本条规定了直线布置的固定式带式输送机头架 拉紧滚筒的松动行程可取小值 可调整行程不应小于总拉紧行程 带式输送机的绿色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15.2.16 3 机架横截面的顶面与底板间两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两对角线长度平均值的3/1000 带式输送机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带式输送机》GB/T 托辊应转动灵活 缓冲条上表面宜比相邻托辊上表面低10mm~20mm 3 输送带接头硫化作业应配备职业健康防护用品 2 绞车或螺旋拉紧装置应工作可靠 6 15.2.4 接头形式 工程施工应有消防 50905的规定 在任意25m长度内的偏差不应大于5mm 直线布置的固定式带式输送机的头架 应满足转弯段内移距渐变要求 3 并应有相应的吊装方案 15.2.5 15.2.1 除尘设施应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当采用冷粘等其他接头方法时 可调槽角的缓冲床应与相邻托辊组的槽角相同 液压 中间架及其支腿的安装精度要求 1 15.2.18 施工 输送带接头硫化前应对硫化机性能进行检查 缓冲床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松动行程不应小于100mm 应符合下列规定 4 机架连接处的横向和竖向偏差均不应大于1mm 支腿对安装平面的垂直度不应大于机架支腿高度的2/1000 工程施工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硫化接头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回收处理 接头尺寸 15.2.16 钢丝绳芯输送带应采用硫化法接头 2 施工 15.2.6~15.2.12 尾架 滚筒横向中心线与带式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偏差不应大于3mm 10595的有关规定 当采用聚酰胺 15.2.1 15.2.6 中间架及支腿的安装 缓冲床两端的托辊组与相邻缓冲条的距离宜为250mm 15.2.19 中间架的宽度偏差不应大于1.5mm 道路 拉紧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照明等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河流 15.2.7 尾架 1 15.2.13 15.2.12 及电动机直接启动或对制动有要求时 管状带式输送机安装 配套的喷雾 9770的有关规定或满足输送带制造厂的要求 15.2.10 并应与受料口的位置对正 并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临时建筑 应校核跨间连接结合面定位精度 机架中心线的直线度 应满足相应接头工艺及输送带制造厂的要求 15.2.14 硫化工艺及程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或按输送带制造厂的要求 垂直框架式或水平车式拉紧装置 升温时间 硫化压力 4 15.2.15 缓冲条间平行 拉紧滚筒的松动行程宜为全行程的20%~40% 安全可靠 铁路 清扫器的刮板或滚刷与输送带的接触长度不应小于带宽的85% 2 本条规定了各类滚筒的安装精度要求 水源 输送带接头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托辊上母线平面应位于同一平面上或同一半径的弧面上 缓冲条表面平整无破损 其转弯段曲率半径及过渡段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 15.2.9 2 制动装置和逆止装置应灵敏 长距离和倾角大的带式输送机输送带的展放 水平转弯带式输送机转弯段托辊架的长孔与中间架孔的装配 滚筒轴线与带式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垂直度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2/1000 15.2 防雨及排污措施 滚筒轴线与水平面的平行度不应大于滚筒轴线长度的1/1000 高压线等障碍物时 2 跨越公路 5 动作准确 带式输送机的施工应设定绿色施工目标 且相邻三组托辊上母线平面的相对高差不应大于2mm 这几条针对几种不同类型的带式输送机及其部件的施工特点做出了相应规定 15.2.2 1 固定式带式输送机纵向中心线与基础实际轴线距离的偏差不应大于20mm 过渡段托辊组的安装应保证托辊表面与输送带接触良好 15.2.3 2 应设置预防输送带非正常下滑的安全装置 3 高度偏差不应大于托辊组间距的2/1000 建筑物 应有交叉作业施工措施和安全措施 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硫化温度 供电 防尘 15.2.17 15.2.11 滚筒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2 硫化接头的处理 机架中心线与带式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偏差不应大于3mm 大跨度栈桥或模块化栈桥的组装 其水平度不应超过2/1000 带式输送机试运转期间 并应满足环保要求 除调心或过渡托辊组外 1 托辊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织物芯输送带采用硫化法接头时 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安全规定 15.2.4 4 缓冲床纵向中心线与带式输送机纵向中心线的偏差不应大于3mm 保证环保施工和安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