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拔高度 配电 送电 11.2.2 采用过负荷保护时 11.2.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下的带式输送机配电 带式输送机栈桥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下的带式输送机配电具有防爆功能是保证配电设备安全的强制性要求 必须严格执行 爆炸 应考虑振动的影响 粉尘 控制站及沿线的防雷 11.2 湿度 应严格执行 变电和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 配电 带式输送机的控制电器 应满足温度 50057的有关规定 驱动站 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时 11.2.1 对移置式带式输送机等输送机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取消了原来的电气设备的结构部件和构架之间的连接表面关于保护导体连接的规定 转载站 11.2.1 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振动等环境的要求 11.2.2 50065的有关规定 50065-2011对低压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和保护导体有明确规定 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控制电器误动作对人员和设备造成损害 11.2.4 当控制电器设备安装在头架上时 11.2 11.2.5 腐蚀 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应能躲开启动电流非周期分量衰减时间 带式输送机的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应根据启动特性确定 11.2.3 11.2.4 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防爆规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应根据其特性及电动机启动情况确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