μ 2 平均加速度应严格控制 下运时取“-” 宜按下式进行校核 动力现象越复杂 宜适当延长启动时间 控制带式输送机启动加速度的目的是改善带式输送机的启动性能和降低输送带的动张力 6.2 平均加速度不应大于0.3m/s 带式输送机长度为(200~500)m时 带式输送机启动加速度应满足物料在输送带上不发生相对滑动的限制条件 1 长距离带式输送机 2 取0.5~0.7 1)带式输送机为电动运行工况 平均加速度不宜大于0.2m/s 带式输送机启动加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 式中 应满足物料在输送带上不滑动的限制条件 δ 带式输送机长度超过500m或复杂带式输送机电动运行工况时 6.2.2 除达到降低输送带的动张力外 2 6.2.1 带式输送机的启动加速时间还应考虑输送带张力波传递循环周期的影响 1 上运时取“+” 当输送细粒物料时 倾角变化较大的复杂带式输送机 6.2.2 带式输送机启动加速度 特别是布置复杂 2 6.2 为避免出现过大的动载荷 长度越长等效质量越大 i 3 ——物料与输送带间的摩擦系数 启动加速度 带式输送机启动时 —一区段i的倾角(°) 2)下运带式输送机 带式输送机的启动加速时间不应小于输送带张力波传递一周时间的5倍 平均加速度不宜大于0.1m/s 启动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