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有漏水现象 地下水位于管底以下 不得渗水 9.3.2 管道闭水试验时 1 2 可采用内渗法测渗水量 当地下水位高于管道顶部可采用内渗法(又称内闭水试验)检验 1 ·d)] 则管道抗渗性能满足要求 3 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 可按管道井段数量抽样选取1/3进行试验 工程实际应用表明现场的渗漏量检测难以操作 不得渗水 2 3 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 试验不合格时 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m计 3 9.3 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 淌漏现象 9.3.3 无压管道的闭水试验 北京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较严些 管道内径大于700mm时 化学建材管道的实测渗水量应小于或等于按下式计算的允许渗水量 但已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 9.3.7 实测渗水量应小于或等于按下式计算的允许渗水量 1 无压管道的闭水试验 3 本条第2 .d)] 4 渗水量检测方法可按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选择 本规范规定 全部预留孔应封堵 异型截面管道的允许渗水量可按周长折算为圆形管道计 符合下列规定时 本条第3款内渗法允许渗漏水量标准定为 包括顶管 9.3.7 采用本条外闭水试验标准要比采用本规范第9.3.5条内闭水试验的允许渗水量小得多 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 除预留进出水管外 q≤2[L/(m 且符合下列规定时 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 抽样井段数量应在原抽样基础上加倍进行试验 9.3.1 不开槽施工的内径大于或等于1500mm钢筋混凝土管道 带井试验 9.3.4 9.3 2和3款管道闭水试验允许渗水量计算公式沿用了原“规范“的计算公式 在总结北京等城市工程实践基础上 9.3.6 管道内渗水量允许值q≤2[L/(m 依据各地的反馈意见 管道内径大于表9.3.5规定时 本条删除了原“规范”在“水源缺乏的地区的限定 2001中允许渗水量标准 但同时补充规定 无压管道闭水试验时 2 9.3.5 2 试验不合格时 抽样选取 管道闭水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D(闭水法试验)进行 在工程实际选用时应加以注意 设计无要求且地下水位高于管道顶部时 也是参照美国《PVC管设计施工手册》执行的 允许渗漏水量q≤0.1[L/(m 对于同样管径的顶管工程 1 4 渗漏水量测方法按附录F的规定进行 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管道闭水试验为合格 9.3.5 50108第3.2.1条四级防水等级标准而制定的 本条第1 实测渗水量小于或等于表9.3.5规定的允许渗水量 9.3.6 抽样井段数量应在原抽样基础上加倍进行试验 4 2 应封堵坚固 122 参考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有二次衬砌结构盾构或浅埋暗挖施工管道 对有水珠 ·d)] 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第4款给出的化学建材管道的允许渗水量式计算公式系采用《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管壁不得有线流 3款中术语可参照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试验管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闭水试验法应按设计要求和试验方案进行 5 计算出的试验水头小于10m 顶管施工.其注浆孔封堵且管口按设计要求处理完毕 2 渗水部位应进行抗渗处理 不必再进行闭水试验 应进行外观检查 内径大于或等于1500mm混凝土结构管道 2 管道闭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