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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瓶内的水将粘附在瓶颈和瓶壁的试样洗入水中 0 见表6.2.5 注 ) 1 记录瓶中水面升高后的体积(V 保留原条文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观密度 6.3.4 6.3 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试样全部倒入瓶中后 和V 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 但两次体积测定(指V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试样的烘干质量(g) 2 徐徐加入盛水的李氏瓶中 4 并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V 2 1 3 ρ——表观密度(kg/m 记录水的体积(V 3 0 将样品缩分至不少于120g 6.3.3 m ) 天平——称量1000g 允许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体积测定 6.3.2 简易法表观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直至记录完瓶中水面高度时止 2 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简易法表观密度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向李氏瓶中注入冷开水至一定刻度处 V 3 感量1g 1 )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 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 ——倒入试样后的水和试样的体积(mL) ——水的原有体积(mL) 其他仪器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 )的温差不得大于2℃ α 静置约24h后 1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3 精确至10kg/m ——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中 6.3.5 表观密度(简易法)应按下式计算 2 t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称取烘干试样50g(m 时 3 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kg/m 1 ) 2 6.3 6.3.1 摇转李氏瓶以排除气泡 李氏瓶——容量250mL 擦干瓶颈内部附着水 其相差温度不应超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