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按下式计算 称量(m 7.9.2 精确至1% 7.9.5 10.0mm 3 按表7.9.3-2所规定的粒级用规准仪逐粒对试样进行鉴定 m 式中 其他条文保留原条文 w 感量20g 20.0mm 0 1 p 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对应的间距的 天平和秤——天平的称量2kg 1 3 然后筛分成表7.9.3-2所规定的粒级备用 厚度小于片状规准仪上相应孔宽的 为针状颗粒 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 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表7.9.4的规定 31.5mm p 7.9 4 根据定义 或游标卡尺 1 0 2 ) 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 长度大于2.5倍的平均粒度为针状 针状规准仪(见图7.9.2-1)和片状规准仪(见图7.9.2-2) 7.9.4 针片状规准仪的尺寸 并缩分至表7.9.3-1规定的量 表6 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试样总质量(g) 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w 2 公称粒径大于40mm的可用卡尺鉴定其针片状颗粒 卡尺 试验筛——筛孔公称直径分别为5.00mm 具体数值见表5 秤的称量20kg ) 40.0mm 25.0mm 规准仪的尺寸作了相应的调整 由于试验筛孔径的改变而改变了 m ——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 63.0mm和80.0mm的方孔筛各一只 ——试样中所含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质量(g)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 为片状颗粒 7.9.3 感量2g 称取由各粒级挑出的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质量(m 7.9.1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需要选用 厚度小于0.4倍平均粒度为片状 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7.9 将样品在室内风干至表面干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