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度小于片状规准仪上相应孔宽的 具体数值见表5 7.9.1 1 将样品在室内风干至表面干燥 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w 公称粒径大于40mm的可用卡尺鉴定其针片状颗粒 7.9 表6 25.0mm 1 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对应的间距的 7.9 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表7.9.4的规定 厚度小于0.4倍平均粒度为片状 ——试样中所含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质量(g) 63.0mm和80.0mm的方孔筛各一只 根据需要选用 称取由各粒级挑出的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质量(m 式中 精确至1% 40.0mm 1 感量20g 针片状规准仪的尺寸 p 按表7.9.3-2所规定的粒级用规准仪逐粒对试样进行鉴定 7.9.2 0 为片状颗粒 卡尺 天平和秤——天平的称量2kg 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 3 0 其他条文保留原条文 称量(m 然后筛分成表7.9.3-2所规定的粒级备用 p 2 由于试验筛孔径的改变而改变了 20.0mm 规准仪的尺寸作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定义 m 长度大于2.5倍的平均粒度为针状 7.9.4 w 1 7.9.5 秤的称量20kg 10.0mm )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 m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针状规准仪(见图7.9.2-1)和片状规准仪(见图7.9.2-2) 为针状颗粒 或游标卡尺 ——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 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 7.9.3 31.5mm 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3 ——试样总质量(g) 4 ) 并缩分至表7.9.3-1规定的量 2 应按下式计算 感量2g 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试验筛——筛孔公称直径分别为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