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kg/m 6.2.2 表观密度(标准法)应按下式计算 ρ——表观密度(kg/m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然后用滴管加水至瓶颈刻度线平齐 擦干容量瓶外壁的水分 式中 摇转容量瓶 铝制料勺 0 6.2 感量1g 称质量(m 经缩分后不少于650g的样品装入浅盘 试验的各项称量可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 保留原条文 倒出容量瓶中的水和试样 4 2 m 天平——称量1000g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观密度 α 1 使试样在水中充分搅动以排除气泡 ——试样 1 时 0 容量瓶——容量500mL 称其质量(m 6.2.1 1 6.2 2 塞紧瓶塞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装入盛有半瓶冷开水的容量瓶中 静置24h ) m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将瓶的内外壁洗净 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 干燥器 再向瓶内加入与本条文第2款水温相差不超过2℃的冷开水至瓶颈刻度线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6.2.3 1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3 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6.2.4 ) ——试样的烘干质量(g) 精确至10kg/m ) 2 2 再塞紧瓶塞 3 称取烘干的试样300g(m 3 塞紧瓶塞 温度计等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 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3 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试验结束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注 见表6.2.5 擦干容量瓶外壁水分 6.2.5 t 浅盘 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