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 m 6.2 2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再塞紧瓶塞 6.2.2 式中 ——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 m 温度计等 3 表观密度(标准法)应按下式计算 1 2 干燥器 倒出容量瓶中的水和试样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时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将瓶的内外壁洗净 静置24h 3 ρ——表观密度(kg/m ——试样的烘干质量(g) 浅盘 1 注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 t ——试样 塞紧瓶塞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观密度 6.2.4 3 见表6.2.5 m 使试样在水中充分搅动以排除气泡 试验的各项称量可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 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试验结束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再向瓶内加入与本条文第2款水温相差不超过2℃的冷开水至瓶颈刻度线 称其质量(m 6.2.5 天平——称量1000g 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6.2.1 0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容量瓶——容量500mL 塞紧瓶塞 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精确至10kg/m 称取烘干的试样300g(m ) 擦干容量瓶外壁水分 然后用滴管加水至瓶颈刻度线平齐 2 称质量(m 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kg/m 感量1g 3 0 α 2 ) 铝制料勺 1 6.2 4 1 保留原条文 经缩分后不少于650g的样品装入浅盘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擦干容量瓶外壁的水分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6.2.3 摇转容量瓶 装入盛有半瓶冷开水的容量瓶中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