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记录完瓶中水面高度时止 α 向李氏瓶中注入冷开水至一定刻度处 2 3 0 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kg/m 2 将样品缩分至不少于120g 保留原条文 V 4 式中 擦干瓶颈内部附着水 简易法表观密度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3 m 3 ——水的原有体积(mL) 注 6.3.1 3 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 ) 允许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体积测定 ——试样的烘干质量(g) ) 2 ——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但两次体积测定(指V 1 记录瓶中水面升高后的体积(V 6.3.4 6.3.5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摇转李氏瓶以排除气泡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 称取烘干试样50g(m 记录水的体积(V 简易法表观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1 6.3.3 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观密度 表观密度(简易法)应按下式计算 其相差温度不应超过2℃ ) 用瓶内的水将粘附在瓶颈和瓶壁的试样洗入水中 1 6.3 1 V 天平——称量1000g 并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3 1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试样全部倒入瓶中后 )的温差不得大于2℃ 其他仪器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规定 时 6.3.2 李氏瓶——容量250mL ——倒入试样后的水和试样的体积(mL) ) 感量1g 6.3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2 ρ——表观密度(kg/m t 精确至10kg/m 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 0 见表6.2.5 2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 静置约24h后 和V 徐徐加入盛水的李氏瓶中 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