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含水率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感量20g 1 2 将试样置于干净的容器中 2 ) 7.4.2 按本标准表5.1.3-2的要求称取试样 1 2 ——容器质量(g) 保留原条文 冷却后称取试样与容器的总质量(m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m 2 3 分成两份备用 7.4.3 含水率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 ——烘干后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式中 3 3 容器——如浅盘等 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试验 并称取容器的质量(m 1 秤——称量20kg 称取试样和容器的总质量(m ——烘干前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注 w ) 碎石或卵石含水率简易测定法可采用“烘干法” 并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m ) 精确至0.1% 7.4.4 1 wc 7.4 m 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试验 含水率w 取出试样 7.4 应按下式计算 ——含水率(%) wc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