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入盛有半瓶冷开水的容量瓶中 保留原条文 6.2.1 )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干燥器 ) 精确至10kg/m 3 将瓶的内外壁洗净 摇转容量瓶 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观密度 倒出容量瓶中的水和试样 ——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2 称质量(m 6.2.3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塞紧瓶塞 1 2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擦干容量瓶外壁水分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ρ——表观密度(kg/m m 式中 6.2 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静置24h 感量1g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经缩分后不少于650g的样品装入浅盘 2 1 3 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kg/m 6.2.4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再向瓶内加入与本条文第2款水温相差不超过2℃的冷开水至瓶颈刻度线 2 表观密度(标准法)应按下式计算 容量瓶——容量500mL 注 m 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试样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0 使试样在水中充分搅动以排除气泡 浅盘 然后用滴管加水至瓶颈刻度线平齐 称取烘干的试样300g(m 3 α 6.2.5 3 6.2 0 4 ——试样的烘干质量(g) 称其质量(m 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 试验的各项称量可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 见表6.2.5 时 擦干容量瓶外壁的水分 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试验结束 再塞紧瓶塞 1 t ) 铝制料勺 6.2.2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3 ) 天平——称量1000g 温度计等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塞紧瓶塞 m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