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 m 装入盛有半瓶冷开水的容量瓶中 经缩分后不少于650g的样品装入浅盘 浅盘 静置24h 2 擦干容量瓶外壁的水分 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见表6.2.5 称取烘干的试样300g(m 6.2 ) 铝制料勺 然后用滴管加水至瓶颈刻度线平齐 1 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试验结束 称质量(m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 2 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kg/m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干燥器 倒出容量瓶中的水和试样 1 塞紧瓶塞 0 6.2 温度计等 2 3 ——试样的烘干质量(g) 0 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6.2.2 时 精确至10kg/m 容量瓶——容量500mL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试验的各项称量可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 6.2.5 m t 注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使试样在水中充分搅动以排除气泡 ——试样 再向瓶内加入与本条文第2款水温相差不超过2℃的冷开水至瓶颈刻度线 3 擦干容量瓶外壁水分 3 1 将瓶的内外壁洗净 1 6.2.1 m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ρ——表观密度(kg/m 天平——称量1000g 3 感量1g 塞紧瓶塞 6.2.3 再塞紧瓶塞 6.2.4 式中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保留原条文 ) 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3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 4 表观密度(标准法)应按下式计算 2 α ——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称其质量(m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观密度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摇转容量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