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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6.2.3 6.2.2 静置24h 擦干容量瓶外壁水分 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经缩分后不少于650g的样品装入浅盘 1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时 称取烘干的试样300g(m 2 见表6.2.5 3 ) 6.2.5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1 α 温度计等 表观密度(标准法)应按下式计算 塞紧瓶塞 称其质量(m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t ) ) 2 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保留原条文 倒出容量瓶中的水和试样 摇转容量瓶 注 3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铝制料勺 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试验结束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擦干容量瓶外壁的水分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入盛有半瓶冷开水的容量瓶中 m ——试样的烘干质量(g) 容量瓶——容量500mL 3 然后用滴管加水至瓶颈刻度线平齐 m 6.2 使试样在水中充分搅动以排除气泡 ρ——表观密度(kg/m 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kg/m 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式中 1 浅盘 再塞紧瓶塞 m 0 干燥器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观密度 3 0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天平——称量1000g ——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感量1g 塞紧瓶塞 称质量(m 4 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 2 ——试样 将瓶的内外壁洗净 6.2 6.2.1 精确至10kg/m 6.2.4 再向瓶内加入与本条文第2款水温相差不超过2℃的冷开水至瓶颈刻度线 试验的各项称量可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