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的表观密度 ) 擦干容量瓶外壁水分 ——试样 将瓶的内外壁洗净 静置24h 浅盘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保留原条文 0 感量1g 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kg/m 式中 倒出容量瓶中的水和试样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0 称质量(m 时 精确至10kg/m ——试样的烘干质量(g) ) 称取烘干的试样300g(m 容量瓶——容量500mL 温度计等 6.2 1 ) ) 4 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表观密度(标准法)应按下式计算 塞紧瓶塞 见表6.2.5 2 经缩分后不少于650g的样品装入浅盘 t 试验的各项称量可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 3 干燥器 3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α 6.2.3 天平——称量1000g 铝制料勺 再塞紧瓶塞 3 m 2 m 擦干容量瓶外壁的水分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3 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2 标准法表观密度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再向瓶内加入与本条文第2款水温相差不超过2℃的冷开水至瓶颈刻度线 ρ——表观密度(kg/m 装入盛有半瓶冷开水的容量瓶中 摇转容量瓶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6.2.1 1 1 使试样在水中充分搅动以排除气泡 注 塞紧瓶塞 称其质量(m 3 然后用滴管加水至瓶颈刻度线平齐 m ——水温对砂的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在砂的表观密度试验过程中应测量并控制水的温度 6.2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试验结束 6.2.4 ——水及容量瓶总质量(g) 6.2.5 6.2.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