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3 m 擦干瓶外水分后 以上下左右摇晃的方法排除气泡 秤——称量20kg 然后用玻璃片沿瓶口迅速滑行 2 按本标准表7.2.3规定的数量称取试样 水 ρ——表观密度(kg/m 时 分成两份备用 1 瓶和玻璃片总质量(g) 2 将瓶洗净 放在带盖的容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取质量(m 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并带玻璃片 5 0 注入饮用水 4 3 试验时各项称重可以在15~2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 ) ) 3 α 1 ) 筛除样品中公称粒径为5.00mm以下的颗粒 m t 见表7.2.5 3 擦干瓶外水分后称取质量(m ——试样 7.3.1 1 1 向瓶中添加饮用水直至水面凸出瓶口边缘 7.3.2 3 3 放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试验筛——筛孔公称直径为5.00mm的方孔筛一只 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 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20kg/m 对颗粒材质不均匀的试样 ——烘于后试样质量(g) 将试样浸水饱和 2 ——水温对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 保留原条文 2 用玻璃片紧贴瓶口水面 瓶和玻璃片的总质量(g)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 感量20g 毛巾 简易法测定表观密度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7.3.4 刷子等 简易法测定表观密度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精确至10kg/m ) 用玻璃片覆盖瓶口 0 缩分至略大于本标准表7.2.3所规定的量的两倍 瓶和玻璃片总质量(m 然后装入广口瓶中 表观密度ρ应按下式计算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重新注入饮用水 洗刷干净后 气泡排尽后 其温度相差不应超过2℃ 水 磨口 广口瓶——容量1000mL 称取试样 取出 7.3.5 当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kg/m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3 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 5 广口瓶应倾斜放置 7.3 注 试验前 不宜用于测定最大公称粒径超过40mm的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 可取四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但从试样加水静置的最后2h起直至试验结束 将瓶中的试样倒入浅盘中 m 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 式中 装试样时 使其紧贴瓶口水面 时 4 ——水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