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筒内设有试件架 跳桌次数改为6s跳动10次 测头在此固定埋入砂浆 水泥胶砂搅拌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JC/T 8 养护筒——用耐腐蚀材料制成 2)砂——将样品缩分成约5kg t 3个月 室温为(40±2)℃的养护室 6.21.4 含碱量为1.2% 砂浆长度法碱活性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 掺浓度为10%的氢氧化钠溶液 L 取下搅拌锅 2.25 保留原条文 不透气 制作试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别应观察有无胶体物质 自测基长之日起 应使用高碱水泥 本方法适用于鉴定硅质骨料与水泥(混凝土)中的碱产生潜在反应的危害性 6.21.6 架下盛有水 当三个试件的膨胀率均超过0.10%时 砂料990g 1 自开动机器起搅拌(180±5)s停机 裂缝和渗出物 精度0.01mm 则应采用工程所使用的水泥 放入(20±2)℃的恒温室 将碱含量调至水泥量的1.2% t 感量2g 3)砂浆分两层装入试模内 ——试件在t天龄期的膨胀率(%) 放回(40±2)℃养护室继续养护到下一测龄期 对于具体工程 2)先将称好的水泥与砂倒入搅拌锅内 4 水泥含碱量以氧化钠(Na △——测头长度(mm) 并将试样洗净晾干 2 958要求 3 则判为无潜在危害 14d 秒表 应将试件调头放入养护筒中 以三个试件膨胀率的平均值作为某一龄期膨胀率的测定值 开动搅拌机 将试验所用材料(水泥 去掉膨胀率最小的 制作试件用的砂浆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3 6.21 4 681规定 测头周围应填实 2 ε 4 其差值均应小于平均值的20% 精确至0.001% 20~30s加完 试验筛——应符合本标准第6.1.2条的要求 镘刀及截面为14mm×13mm 5 6个月再分别测其长度(L 当平均值小于或等于0.05%时 每组3个试件 2 否则 试件的膨胀率应按下式计算 注 带摸放入标准养护室 如有必要还可适当延长 每层捣40次 以防止水分蒸发 O)换算为氧化钠时乘以换算系数0.658 测长仪——测量范围280~300mm 6 2 当砂浆6个月膨胀率小于0.10%或3个月的膨胀率小于0.05%(只有在缺少6个月膨胀率时才有效)时 水泥与砂的质量比为1 1)成型前24h 式中 ) 待测的试件须用湿布覆盖 应把养护筒从(40±2)℃养护室中取出 测长应在(20±2)℃的恒温室中进行 盖严后放入(40±2)℃养护室里养护(一个筒内的品种应相同) 测量完毕后 在测长前一天 O)计 其差值均应小于0.01% 6.21.3 以流动度在105~120mm为准 L 2419确定 3 试件的测长方法与测基长相同 10 1 2个月 0 2 t 当该工程拟用水泥的含碱量高于此值 盖好筒盖 规格为25mm×25mm×280mm 每个试件至少重复测试两次 砂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法) 不适用于碱碳酸盐反应活性骨料检验 取差值在仪器精度范围内的两个读数的平均值作为长度测定值(精确至0.02mm) 抹平表面并标明测定方向和编号 砂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法) 6.21.2 砂浆长度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跳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JC/T 测头用不锈钢金属制成 浇捣完毕后用镘刀刮除多余砂浆 7 量筒 试件成型完毕后 砂浆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 0 养护(24±4)h后脱模(当试件强度较低时 用其余两个试件的平均值作为该龄期的膨胀率 当平均值大于0.05%时 1)水泥——在做一般骨料活性鉴定时 氧化钾(K 2 当不符合上述要求时 拌和用水等)放入(20±2)℃的恒温室中 1个月 砂 3 ) 试件垂直立于架上并不与水接触 砂浆长度法试验所用试件应按下列方法制作 拌合5s后徐徐加水 结果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低于此值时 测量后将试件放入养护筒中 长120~150mm的钢制捣棒 并作详细记录 共需水泥440g 脱模后立即测量试件的基长(L 9 试模两端正中应有小孔 试模和测头——金属试模 无精度要求 ——试件的基长(mm) 6.21.1 在测量时应观察试件的变形 任一试件膨胀率与平均值均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延至48h脱模) 按表6.21.3中所示级配及比例组合成试验用料 6.21 加盖后放在养护室中能确保筒内空气相对湿度为95%以上 应判为有潜在危害 天平——称量2000g 将粘在叶片上的砂浆刮下 试件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不漏水 ——试件在t天龄期的长度(mm) 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