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是我国污染排放控制的两项指标 合用一个排风系统的 当系统上采用足够的安全措施后 或单向流装置的循环空气无法与B级区的空气进行充分的交换时 负压缓冲夹道设有排风系统 结晶等工序)所占面积较大时 Manual 以及可操作性等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的危害程度 需维持房间洁净级别所供给的送风量往往大于12次/h的换气次数 而一般舒适性空调处理设备只需将空气处理至18℃~22℃ 3 为了提供可控的药品生产环境 公共测压点可取自不受室外风影响的部位 微生物限度检查室 温度 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 送入生产区域的空气应经过粗效 注 BSL-1实验室没有上述要求 图3为某固体制剂车间对回风中粉尘处理后利用的示例 湿度无严格要求 回风口的支风管为2m/s~5m/s 所增加的费用可能会超过直排风的运行费 19489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事故通风系统宜与其联动 设脱洁净外衣为负压气锁 所以本条提出了服务于无菌区域的空气调节系统建议采用二级负荷供电 当医药洁净室的消毒灭菌方式需利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作为通风设施时 而有时系统区域较小 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 各区域风管相对独立 为保持室内干球温度22℃ 故两者的排风系统应分开设置 对含有水蒸气和凝结性物质的排风系统 这一渗漏风量同时也包括新风量的增加 一般无人员停留 甲类 单向流系统内的HEPA过滤器效率应为99.99%(IEST/H13/DOP或PAO) 易爆气体的甲类 对于甲类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不能与一般空气调节系统合并 穿洁净外衣(无菌外衣)与洁净生产区之间设正压气锁 正常生产状态时 温度 由于更衣室体积较小 由于除尘器操作人员的进出要通过医药洁净室 常会散发各种粉尘 主要设在较重要的功能性操作房间 二类病原体操作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为BSL-3 并结合药品生产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2 均不能违反 图5 可以不受下部回风的限制 造成A级区域内温度高于室温的现象 通常采用房间-房间的测压方式 走廊或前室应保持不低于5Pa的负压 微生物限度检查室 所以对于净化空气处理机组要求有更良好的绝热性能 对于大部分三类致病微生物 由于无菌生产区的洁净度级别 空气处理机组应将空气处理至10℃~12℃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内走道两侧房门上均安装闭门器处于能自动关闭状态 51251中有关自然通风的规定 事故排风系统的通风构件和设备应满足相应的防腐或防爆要求 2 使进出房间的风量恒定不变 3 满足机房空气洁净级别的要求 室内微粒数迅速降低 无菌检查室 无菌检查室 新风宜集中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Ⅲ部)“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应采取相应的综合处理措施使排放达到现行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B级区内关键房间尤为重要 经综合考虑 若将除尘器直接设在生产房间内 淋浴等房间会产生灰尘 产品质量的保护是最重要的保护 因此放射性实验室的空气不应回风循环 厂房密闭性要求高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防排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需同时设置补风系统 相同级别更衣室之间为5Pa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实验室 因此上述情况均应采取防止洁净室压差变化的措施 其优点是 对于有洁净级别要求的中药生产工序 所以本条规定了走道机械排烟风量只按照走道面积计算 放射性同位素检定室不应利用回风 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区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保持连续运行 但操作人员密度较大 A级区内将会引起空气在不断循环过程中的热量积聚 事故排风系统其供电可靠性等级等要求应根据该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需对医药洁净室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进行噪声控制计算和降噪设计 biosafety 降噪等设施 使用方应进行故障模式风险评估 当空气经处理仍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 由于局部A级区域的周围为B级区域 为保证人员净化用室气流由高洁净级别流向低洁净级别 (1)有利于降低能源消耗 维持A级区的环境状态 维持良好的气流方向 所以微生物限度检查室 保证药品生产质量 考虑到医药洁净厂房与民用或公共建筑相比 对于如一般原料药 人员净化用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类病原体操作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为BSL-2 因许多生产工序均有粉尘散发 有较大面积的甲类 如微穿孔板消声器等 比较容易直接或间接在人与人 这些做法都会破坏房间的空气平衡而使房间压力发生变化 1 使之不再造成交叉污染 也便于各区域的系统风量调试和维护 9.2.18 取样室 其空气处理加湿用蒸汽源宜采用纯化水制备的纯蒸汽 自动调节设在排风管上的变风量阀(VAV阀) 会造成未经中效空气过滤器过滤的污染空气进入系统 虽然面积不一定大于300m 至于是否设置空调或降温装置 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中 2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洁净室之间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在下列生产场所中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有些场合下 有害物质等 ①环境及功能与普通区隔离 干热灭菌柜等工艺设备的排风) 则无此要求 易于检漏和更换 如切换用电动风阀 故可不设置排烟设施 4 放置胶塞桶和与无菌制剂直接接触的敞口包装容器的区域 因此压差计的设置尤为重要 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 局部保护系统的设计需解决潜在的矛盾 50016-2014第8.5.4条的规定 应包括空调设备和风道系统的漏风量 以监测这些房间或生产区的压力保持情况 本款规定了沿排风方向设置防凝水倒流的坡度 消声设施不得影响医药洁净室的净化条件 9.2.29 各更衣室之间大体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压力梯度 空气洁净度A级区域内 空气压力低于两侧房间(两侧房间的洁净级别不得低于负压气锁) 乙类医药洁净室均采用直流式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是由于考虑到气锁洁净级别与毗邻的洁净室静态级别相同 对于有全排风要求且合用同一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实验室 1 6 对于A/B/C级洁净室的末端高效过滤器效率应采用大于或等于99.95%(MPPS/H13)~大于或等于99.995%(MPPS/H1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可以采用低频运行等模式 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 并且具备有效的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医药洁净室空气净化系统应保持连续运行 因此 所以更衣室的送风需要维持其级别足够的送风量 更换外衣可设在有洁净送风的清洁区 要使房间的压差保持稳定 加大下游高效空气过滤器的过滤负担 高效空气过滤器风口在运行过程中阻力会增加 ) 排放进入大气的含尘或有害等污染气体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排放标准规定 放射性药品生产区 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湿度要求高的确定 同时根据医药生产工艺操作需要 1 因此可不另设事故排风系统 高效空气过滤器及作为预过滤的中效过滤器应设置在系统的负压段 “(BSL-3实验室)不得使用实验室防护区排出的空气”(BSL-4实验室按照BSL-3执行) 如采用低泄漏风口 若合用空气调节系统时 纸板箱等可燃物较多的场所建议设置排烟设施 需在各自的排风管路上设防倒灌措施 换鞋和更换外衣可以设在清洁区 此部分内容可参见现行国家标准《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第6.9节“放火与防爆”中的相应条款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颁布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Laboratory 在作业时均会产生粉尘 室内含尘浓度变化曲线 为便于对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本条阐述了A级区单向流装置的设置要求 为防止未经过滤处理的空气泄漏 9.2.10 再提高洁净室的最高压力限值 进入除尘器的空气在室内循环时 如不设补风系统则可能难以保证设计所需的排烟风量和排烟效果 关门的困难 应采取防火 由于洁净室内主要污染源(操作人员)的撤离 以避免或减低所引起的气流噪声和振动 Third 则需根据药品工艺生产的要求 并在总回风和排风管上设消毒排风切换用风阀 分开设置可能因空气调节系统过多而增加造价 由于锅炉用水的化学添加物可能对药品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BSL-2实验室 应采用不易产尘的消声器 对于确保医药洁净室内空气洁净度级别 为了防止通过空气循环造成药物的交叉污染 1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HEPA过滤器安装位置通常布置在系统末端送风口处或集中设置于AHU末端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 服务于两个不同区域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分开设置 本条对医药洁净室压差指示装置设置位置做了规定 可能会增大药品生产环境的风险 可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总回风道上加设通向室外的排风管道和排风机 不应回风 为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本条规定了“三类(含三类)危害程度以上的病原体操作区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是排除含有粉尘的排风首选措施 质量控制实验室空气调节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基准指南-无菌药品生产设施的规定 先在总管上采用风量平衡系统进行宏观控制 操作人员6人) 再启动回风机和排风机 因此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比一般丙类厂房低 含有可燃 排放介质毒性为《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中度危害以上的区域 所以应采取措施提高这些风口的密闭性 但一般情况下对人 9.2.13 第四类 空气处理机组的送风机应按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总风量和总阻力选择 且室内补风口需设在储烟仓以下部位 理由如下 大于或等于5.0μm的微粒的静态限值仍有较大空间(如对大于或等于0.5μm 9.2.17 这些房间相对于邻室 医药洁净室的压差应符合本标准第3.2.5条的规定 增加毒性 而新风集中处理时 空气流程示意图(带回风处理) 保证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恢复正常运行时 不应远离发尘源 易爆或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应独立设置 盥洗 同时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 厕所 下列情况的排风系统应单独设置 也可采用在洁净室内设差压传感器 并保证事故通风系统电源可靠性 干式冷却器在正常运行时虽无冷凝水析出 9.2.17 在非生产运行时间 毗邻更衣室之间需保持一定的压力梯度 如在同一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中 走廊等子环路 提高了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维持低频运行 关于生物安全等级的要求见表7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 表7 设备与风管和配管的连接应设有柔性接管 本条所列的生产场所 用以阻断气流的正压或负压气锁 要视当地气象条件及作业场所发热发湿情况而定 由于要求厂房密闭 在工程设计上还要考虑当除尘器间歇工作时 5 应设有正压气锁 3 9.2.30 有害物料时 对于B级区至少采用效率应为99.97%的HEPA过滤器 按照此条款的要求 (2)设置止回阀 所以本条规定空气洁净度A级区域内的温度不应超过室内设计温度2℃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3 2 使消毒排风量约为总送风量的50%以上(A/B级区可为总风量的30%以上) 人员净化用室应有足够的换气量 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 9.2.21 在退出通道中 而一般空气调节系统的风口运行中的阻力不变 物料净化用室的气锁 且机械送风口或自然补风口应设在储烟仓之下 由于总送风回风管 也增加了系统的阻力 6 由于除尘器的启闭将影响房间的风量 排风量之差 3 设置在同一医药洁净室内的高效过滤器运行时的阻力和效率宜相近 变径 均不能利用回风 由表7可知 洁净区通过适当的送风应当能够确保对周围低级别区域的正压”及“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区空气净化系统应当保持连续运行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室当单独设置空气调节系统时均可单独回风 在建筑防排烟设计时 (1)选用高效率 前段各房间洁净级别的原则 又由于吊顶内各种管线布置复杂 如固体物料的粉碎 同时又为了避免产生粉尘和有害气体区域与一般区域相串通 6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为医药洁净室的消毒灭菌提供必要的手段和设施 其结构简单 漏风率不得大于1% 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媒的医药洁净室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称量 当空调箱内静压为1000Pa时 可能出现医药洁净室风量越来越小 既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 而降低多少风量 以使室内压力保持稳定 由于一个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只有一个送风参数 医药洁净室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保证其充分的运行可靠性 质量控制实验室等小范围A级单向流区 需有企业的QA部门配合做相应的洁净室验证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夏季空气处理露点温度较低 若仍维持动态条件下的55次/h换气次数 非核心区 采用了两台通风机并联运行的方式满足事故通风风量的要求 医药洁净厂房的特点是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与一般空气调节系统应分开设置 3 生产中使用的溶剂量小 当采用集中新风处理时 应覆盖无菌药品生产的暴露工序及本规范附录A规定的全部区域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空气处理机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静态实测为27颗/ft 9.2.6 且洁净室走道四周围护结构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例如 更衣时动作幅度偏大 50016中已有明确规定 HEPA过滤器设置系统末端主要优点是可将送风受到再污染的危险降到最低 由于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特性 末端HEPA过滤器装置对于保证无菌区域整体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1)设置中效空气过滤器 则空气过滤器寿命很短 若合并使用同一个空气调节系统 高效过滤器的安装位置与方式应密封 9.2.20 可以采用降低空气净化系统风量的方法 9.2.26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有利于消除冷热抵消 9.2.1 对于无菌洁净室 防爆除尘器应设置在排尘系统的负压段 50058的有关规定 因此 回风口的支风管为4m/s~6m/s 当洁净室由动态转变为静态时 应采取减少空气洁净度A级区域与室内周围环境温差的措施 9.2.27 对于相邻洁净生产区或周围环境 异味 2 即可通过变频器改变风机转速 要有良好的通风 增加空气过滤器的负担 在具体实施时 隔振等措施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维持系统风量和各房间压差的措施 9.2.29 由于对规范的理解不同 同时还考虑到医药洁净室需要良好的密闭性 送风参数需要按照温 确认其能满足规定的级别要求 在做法上差别很大 有害物质或大量热湿气体和异味 2 后段为更换无菌外衣 由于过高的室内负压而造成房间建筑围护结构遭到破坏的现象 水平干管内粉尘坠落至设备或洁净室而引起交叉污染的风险 下列医药洁净室应设置指示压差的装置 9.2.22 排风口设置位置 系统风量大时 对中药生产中需要“参照洁净区管理”的区域虽无空气洁净度级别 但仍应保持医药洁净室相应级别和对周围低级别洁净区的正压 空气处理机组的整体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 9.2.6 并将除尘器排风接出 物流通道或产品传送孔口逸出至周围环境的措施 宜采用新风集中处理的方式 特殊药品传送墙孔处设负压缓冲夹道示意图 我国药品GMP(2010年修订)附录3“生物制品”第二十一条“……操作有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应当在专门的区域内进行 图5中由于负压缓冲夹道(或负压缓冲间)相对于两侧房间保持负压 本条强调了应将上述生产作业 Biosafety 前段为换鞋 当单向流装置的回风口在箱体的上部或在工艺设备的上部时 厕所 乙类洁净室一般只是整个工艺生产流程中的局部工序 3)排烟与补风系统的风口通过风管直通大气 对于有多套空气处理机组集中布置并同时运行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增加了空气中的含尘浓度 第三类 2 与生产安全和环境卫生有关的医药洁净室排风系统 而洁具间就无须设置压差计等 2 根据我国药品GMP(2010年修订)附录1“无菌药品”中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在设计带多个吸尘口和多根分支管的除尘系统时 防爆措施 上一批物料可能随空气回至室内而造成混药 人员密度较小 50019的有关规定 3 对温度 放射性药品生产区 总风管为6m/s~10m/s 建议宜分开设置 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如在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中执行此条规定 排尘罩的设置应紧靠尘源 50016 由于散发粉尘和有害气体区域的排风与一般排风的处置方式不同 4 3 本条中的三款措施就是根据这些要求制定的 所以加湿用蒸汽源宜采用纯化水制备的纯蒸汽 存外衣 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是否需经高效空气过滤器净化处理后排至大气 应设置坡度及排放口 为在消毒后及时排净残留气体 在保证系统核心区域稳定的情况下尽量节省投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Ⅲ部)“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四级防护程度最高 2 生产过程中产生有害物质 有毒有害或有爆炸危险气体检测及报警装置的设置 送风末端必须设置HEPA过滤器” 9.2.24 9.2.2 基本属于第二类 由于风量发生了变化 2 可以认为在非生产状态下减少送风量是完全可行的 应考虑配置消毒过程中所需的设施 冷冻等机电用房 通常情况下 位置以及对外窗开启装置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 洁净度级别为A级区的单向流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由于排烟 与危险气体接触的阀门 在运输 9.2.9 空气过滤器应按小于或等于额定风量选用 QA部门质量验证的结果及企业自身生产管理水平而定 3 “HVAC系统是否需要考虑备用取决于对故障模式的风险评估” 9.2.4 应采取隔声 如吊顶空间内与洁净室毗邻的一般房间等 当生产工艺确定洁净室的消毒灭菌方式后 应有防止医药洁净室压差变化的措施 除有特殊要求外 热负荷 事故通风机的电器开关应分别设置在洁净室内和洁净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如灌装区 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疾病 B级区的微粒数的限值会超标 作为单向流装置回风口的位置应布置在房间的下部 所对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为BSL-1 应采取通风措施或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B级洁净区最高绝对压力不宜超过50Pa 50016-2014第8.5.4条提出了“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3)由于医药洁净室围护结构的严密性高 排风系统中 (3)有利于强化对室外新风的处理 (1)过去部分工程项目在计算走道排烟风量时 排风系统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实验条件 乙类区域 洁净室与一般区 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 维持相应的洁净级别和对周围低级别区域的正压 如超过时 根据上述规定 根据“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及其附录可知 员工暴露的保护 对于非生产时间净化空气调节系统降频运行方案的实施 相对压力过高会增加开门 需由各生产厂根据运行实践中的不同情况予以确定 生产过程中散发粉尘的医药洁净室 为避免通过空气调节系统与药品生产区发生交叉污染 易爆介质的甲类 服务于无菌药品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分开设置将有利于医药洁净室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运行管理 各种空气洁净度级别洁净室的空气净化处理均应采用初效 其相应空间的排风量满足事故排风所需通风量 具体做法除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中已设置的排风外 因此对空气处理机组的强度和气密性有着较高的要求 应优先采用通过风道将回风口设在房间的下部的方式 容器大多密闭 而不采用任何措施进行房间压力保护等 乙类生产区域的排风系统 易爆或有害物质的生产区(如原料药生产中的提取 再将系统进一步细分为核心区 导致洁净区被污染的可能性增加 湿度要求差别大的区域 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而BSL-2实验室希望可以做到房间保持负压和具有良好的气流组织 四类病原体操作的生物安全防护的等级为BSL-1 大量热湿或挥发性气体的工序 应便于开启对格栅及底部风管的有效的清洁工作 由于第三类及以上病原微生物对人 无论其危害程度属于哪一类 A级区下的污染源撤离 在设置消声器时 我国药品GMP(2010年修订)对于人员净化用室的洁净要求有了新的规定 4 特殊性质药品生产区 但下列生产场所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其排风系统的设置应根据阳性对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级别 由于它对排出空气具有过滤粉尘的作用 9.2.23 对个别房间进行排风 规定对于有多套空调设备集中布置并同时运行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将走道两侧(无可开启外窗)房间面积全部计入走道排烟风量中 口服制剂等非无菌药品生产区的空气净化系统 具体的做法可送入经过滤后的室外空气 低噪声设备 在本次修编中 房间压力和气流流向 本条为新增条文 本条新增加了 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以此阻断洁净生产区空气通过人员净化通道扩散 1 由于回风系统增加了中效和高效空气过滤器 其完整性扫描检漏通过率必须在99.99%以上 使其尽快自净 送排风设备应单独设置等 这样势必破坏洁净区的密闭性 无菌与非无菌生产区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分开设置 维护与节能方面而言 可按需要对新风采用各等级过滤器的加强处理 包衣 中二级过滤并使室内维持微正压 50016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这对于A级 服务于无菌生产洁净室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宜按二级负荷提供电源 漏风率不得大于1%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噪声超过允许值时 除尘器清灰时易污染房间地面及周围环境 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严重疾病 机组内静压保持1kPa时 必须注意回风格栅的设计 在更衣进入通道中 可合用一个空调送风系统 生物制品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菌毒种 设有事故排风的场所不具备自然进风条件时 9.2.22 1 风机选用风量应在系统计算风量上附加5%~10% 各子环路首先自动进行区域风量平衡 在固体物料的生产中 在选择高效空气过滤器送风口时 送风系统应经粗 当门处于正常关闭位置时 易爆气体的甲类 9.2.20 中效 人与动物 9.2.24 应采用有泄爆和防静电装置的防爆除尘器 医药洁净厂房中的空调 空气处理机组内表面应光滑 由于减少了净化空调的新风比 9.2.13 其中的换鞋 因故停机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统时 9.2.11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 规定了人员净化用室后段 由于系统中HEPA过滤器安装的关键在于避免空气再次受到污染 并联工作时的系统风量 对于温度 1 2 无菌生产区必须始终保持对周围环境的正压 中效空气过滤器两级过滤 3 噪声大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其空气调节系统应与其他空气调节系统分开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 因为过高的房间空气压力会增加洁净室空气泄漏 热湿气体和异味的医药洁净室 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 医药洁净厂房内走道两侧房间面积通常远远大于走道 4 上述靠近洁净区气锁门两侧压差为5Pa D级洁净区不宜超过40Pa 4 各质量控制实验室空气调节系统的设置既要满足工艺要求和布置的灵活性 所有设备及阀件均应采用防爆型 若滤袋有泄漏 2 排风机的负压吸入端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 乙类生产区的排风系统 即使非火灾时常用的防排烟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应设置排烟设施”的规定 高效空气过滤器三级过滤 9.2.23 服务于无菌药品生产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空气过滤器应设置在系统的末端 (5)风机和设备进出风口处的风管不宜急剧转弯 宜设置不同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9.2.15 废气排入大气前应采取处理措施 洁净区空气泄漏量的增加同时会增加新风量的补给 且洁净区多数在建筑物内区 但增加了更换过滤器的费用 必须根据管道阻力情况与风机并联工作的特性加以核算 详见条文说明第9.2.4条的相关内容 包括包装容器或半成品待送和短时存放均置于单向流装置的全覆盖下(而不是部分区域) 但在药品生产过程中 因此排烟与补风系统会给洁净区带来诸多漏点 不能利用回风 3 又使设备易受腐蚀 防止各功能实验室在停运时相互干扰 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 3 一般应在生物安全柜 操作中粉尘散发大 2 平时通风只使用一台风机 洁净空气调节系统应按照相应洁净级别要求设置 9.2.7 窗户形式 因此建议单向流单元内的风机采用变频调速型 因故停机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统 有时采用单元式单向流装置拼装组合方式 阳性对照实验室送风 9.2.5 人员净化用室中应按需要设置正压或负压气锁 这种做法不合适 乙类生产工序的通风和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按防爆要求设计 维持相应的洁净级别” 当风量发生变化时 医药洁净室的隔墙或门上都设有固定的观察窗 甚至可能发生开启排烟风机后 当机房门开向医药洁净室时 主要是为防止在系统启停时 对应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为BSL-3 空气过滤器的选用和布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围挡高度宜低于操作面 缩短其使用年限 当采用侧墙下回风或地面格栅回风时 对于非无菌洁净室 9.2.5 的房间应设置排烟设施 9.2.16 以保护产品不受人员的影响 但必须找到平衡点 温度 生物制品生产用的强毒株 2 从GMP的角度看 节能减耗 因此断电或净化空气调节风机故障引起对洁净区送风无法保证供应时 9.2.25 湿度控制要求差别大的医药洁净室 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也可合并设置 在计算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总送风量时 考虑到压差计阅读上的方便 又要防止各实验室之间通过空气系统产生相互干扰或交叉污染 1 将对药品质量带来严重风险或造成经济损失 3 9.2.1 (6)尽可能降低系统总阻力 9.2.16 通风 Edition 可使特殊药品洁净生产区的空气不会通过传送孔洞逸至外包装房间等 维修及更换空气过滤器 各级空气过滤器的阻力应按其初阻力的1.5倍~2.0倍计算 或设置风量筒和远程控制阀等方法 没有直接的对外开启窗户 2)医药洁净厂房内 在建筑设计上 图4 9.2.2 2 当单向流装置采用风机过滤器机组或层流罩组合时 9.2.3 中药生产中参照洁净区管理的工序 2 微生物等可能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生产过程中散发粉尘 本规范条文做了相应的修改 洁净室与非洁净室之间 可靠 应设消毒通风设施 本条第2款关于病原体操作区的回风利用问题 设计中需注意 并应设置在独立的机房内或室外 一般按额定风量的70%~80%选用 乙类生产工序的通风和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排放介质混合后会加剧腐蚀 是否经济合理 再如可引入分区控制的概念 50019-2015 散发粉尘或有害气体区域的排风系统宜单独设置 根据此管理规程 靠近洁净区气锁门两侧为5Pa 补风系统直接与室外相通 就需要采取在单向流装置或循环风系统中引入净化空气调节系统送风或增设干式冷却盘管等措施 4 传播高风险有限 压力平衡 9.2.19 1)医药洁净厂房多数为丙类厂房 机房应靠近需除尘房间的中央 但要求人员 9.2.28 对于其他医药洁净室需维持的正压值应根据产品特性 2 为阻断生产区空气外泄 5 制粒 放射性元素对人体有害 但这是一种测相对压差的方式 所以本条建议HEPA过滤器设置于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末端 在非生产时间 所以净化空气调节系统需要较大新风比 3 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害物质 为保证医药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级别 输送管道应采用优质不锈钢 5 1 如采用熏蒸灭菌的医药洁净室 排风量根据两侧墙孔尺寸和孔两侧压差计算确定 如乙型脑炎病毒和检验用攻击毒株狂犬病街毒属于二类病原微生物 甲类 采用单机除尘时 当厂房内易燃 9.2.27 第三类 2 BSL-2 高度宜低于操作面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人员净化用室前段为换鞋 本标准第3.2.5条规定了最小压差值 除尘 显得不尽合理 当操作涉及有毒 安装 使总风量保持不变 厂房设置机械排烟时 所以随着运行时间的增加 本条规定了医药洁净室在划分空气调节系统应遵照的各项要求 使实验室保持相对负压 排烟风量应按走道面积计算 关闭时连锁程序应相反 利用回风也就成为可能 减少本区域风量波动对其他区域及整个大系统的影响 并不应高于24℃ 混合 9.2.30 浴室单独设置排风并使保持负压 进而影响药品生产质量安全 鉴于上述医药生产特点 中效空气过滤器宜集中设置在净化空气处理机组的正压段 4 当采用风机过滤机组(FFU)与干式冷却盘管联合使用时 服务于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空气处理机组不同于服务于一般舒适性空气调节系统的空调设备 从安全角度考虑 以及选择何种措施应对失去无菌条件的风险 不同系统的排风应分开设置 9.2.8 隔振装置 散发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医药洁净室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 微生物控制 应当进行必要的验证以确认其仍能达到规定的洁净级别 以此类推 室内实测对于大于或等于0.5μm 排风经过过滤 6 原条文对于医药洁净室防排烟设计的规定较原则化 5 不同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排风系统 有关人员净化更衣室的布置 才能同时满足参数要求低的区域(除非在送风支管上另设二次空气处理设备) 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9.2.11 应在工程中避免影响或改变房间压差的做法 洁净级别划分 以尽可能地缩短管线 如洗衣房内无菌工作服整理台 50019的规定 1 如工艺设备状况差 其终阻力的叠加噪声应符合本标准第3.2.7条的规定 当单向流装置面积较大时 一类病原体操作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为BSL-4 发尘量较大 通过可燃气体检测仪自动启动另一台风机共同运行 19489-2008第6.3.3.3条的要求 9.2.26 单向流装置的设置应便于安装 且室内空气经高效过滤器净化后直排室外 在某些医药生产厂房中 质量控制实验室要对所有药品生产原料和成品进行检定和检验 1 人员净化用室后段静态级别应与其相应洁净区的级别相同 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围挡离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5m 通常可采用透明硬质隔断或PVC薄膜 或与设备排尘风口直接连接 1 本条所述“采用二级负荷供电”是关键参数中始终维持房间正压的应对措施之一 在回风和排风系统中 分别设置远程测控阀 遇有布置分散的小面积该类医药洁净室 各医药洁净室进行风量平衡和压差调整 其气锁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因此对工厂断电或风机皮带失灵等故障所产生的结果必须有所认知 由于空气中往往带有粉尘等有害物质 其中一级防护程度最低 4 当设置有害或可燃气体检测 医药洁净室的排风系统 而对于BSL-1 根据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基准指南-无菌药品生产设施的描述“所有无菌生产分级区A/B/C的送风均应经高效过滤器处理 医药洁净室的排风系统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级 设计中为了降低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系统总阻力 事故排风区域的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对排烟设计中的几个问题做如下说明 并应设置避免各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量在运行中相互干扰和影响的措施 企业的惯例都是不利用回风 为满足生产环境的清洁要求 室内的发尘量大大降低 9.2 要有有效防止昆虫进入管道的措施 当房间差压值偏离时 机房内环境要求应与医药洁净室相同 4 无菌检查室 而一般空气调节系统风口上无过滤器 机组体积均占用空间较大 有关事故通风量 有害物的房间应设置除尘或排风系统 3 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的空气洁净度级别 且因气体积聚可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工序 生产中使用有机溶媒 5 首先要使送入和排出房间的风量保持恒定 本条规定了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中各级空气过滤器设置的几项原则 生物安全要求汇总表 甲类 医药洁净室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机械方式连续传送物料进出洁净室之间 外表面不得结露 另外 也不允许通过风道使医药洁净室与一般空调房间连通 约为5%~10% 包装室及其制剂产品的分装室 不同级别更衣室之间为10Pa 又起到保护风机的作用 对于相同级别洁净室内 换鞋区与外走道之间为0Pa~5Pa 干燥 中效空气过滤器宜集中设置在净化空气处理机组的正压段 具体做法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3 湿度要求 风阀等措施减少空气渗漏 由于医药洁净室的特点和药品质量监管要求 在运输 污染周围环境 2 运行中虽节省了冷 高效空气过滤器宜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末端 以节省平时运行的费用 厂房中的空调 其冷媒的进水温度不应低于空气的露点温度 否则应采用全新风系统 气锁压力高于两侧房间 防爆隔墙和防爆门斗等措施与其他生产区相隔离 并采用不锈钢制作的带有汽水分离功能和蒸汽夹套的喷管组件 乙类生产区域 2 分为四类 如散发粉尘的房间应设置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合理利用回风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排放可燃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等级(BSL 由此造成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能耗的增加 为减小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噪声 (4)医药洁净室的密闭性将直接影响洁净室的洁净度和房间压力 常采用G4级粗效过滤器处理新风 可能出现的问题是 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应做技术经济比较而定 闭路电视 分析故障对环境关键参数的影响 消声 灌装等生产工序或房间 耐腐蚀和易于清洁 可降低流速 第四类病原体 当空气调节系统运行时 1 冷冻等机电用房可不设排烟设施 50019制定的 容易破坏洁净房间的洁净度和正压维持量 9.2.12 送入房间的空气应全部排出 但仍应设置滴水盘等 与其相连通的排烟及补风系统的进出风口处应设防止昆虫进入的措施 空气处理机组中的送风机宜采用自动调速装置 生产过程中散发粉尘的工序 C级 4 净化含有爆炸危险性粉尘的除尘系统 更换外衣 特殊性质药品生产区的排风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第9.6.2条的规定 通常停电3min~4min后 已对这些工序采用防火 能耗很大 由于两者温差不同 对于生物制品生产中用的减毒株以及基因重组菌株等均属于四类病原微生物 1 排烟系统中近室外侧排风口处 在单向流装置的外边缘设置透明易操作围挡十分有效 但若集中合并设置为一个空气调节系统时 原料为液体或药粉(多数情况药粉在密闭的不锈钢容器中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的菌毒种 2004) 3 则有可能在板壁表面出现明显的结露现象 2 这样会造成不必要的能量耗费 9.2 见本标准第9.6.1条 占整个厂房较小面积 如采用在新风送风总管上设稳静压传感器和送风机自动变频装置 以测量洁净区的绝对压力 本条款规定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臭气和水汽 防静电接地等放火防爆措施 50346 后段为更洁净服 运行班次或使用时间不同时宜分开设置 室内应保持微正压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我国药品GMP(2010年修订)附录1“无菌药品”规定 1 隔离设备等能有效控制气体外泄的设备中进行 医药洁净厂房中散发各类可燃 当采用工厂蒸汽时 空气洁净度A级的单向流装置应采用侧墙下部或地面格栅回风 人员净化用室应送入与医药洁净室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相同的洁净空气 在非生产期间 4 高级别与低级别的医药洁净室(如A/B级与C/D级)除了在洁净级别 按照这个要求减毒疫苗的生产就可以利用回风 2 必要时弯头等处应设导流叶片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6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可以参照《药品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空调净化系统”中的5.2.10净化更衣 正压洁净室连锁程序为先启动送风机 此外 可作为自然排烟出口或自然补风进风口 3 洁净室排风采取防止室外空气倒灌的措施有 在设计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时 湿度要求不同外 所以要对工艺及设备的操作和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洁净室与室外均应保持一定的压差 人员净化要求由于通常包含不同级别要求及不同气流流向要求的更衣室 风管及设备应设置相应的防爆 因空气中的抗生素 50346的有关规定 具体做法较多 9.2.21 (2)类似在药厂制剂车间中手工包装线的大包装房间 凡有气流流向要求的房间 计算系统总阻力时 2 排风需经高效过滤处理后排放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室的空气需直排 医药洁净室内的排烟口及补风口应有防泄漏措施 环境卫生和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9.2.15 与甲类 降低药品生产质量风险 反之亦然 对除尘系统的防火防爆要求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低频运行的具体数值应根据每个单向流单元的情况分别验证 无须每个房间均设 如在总风管上设微差压传感器 满足洁净室所有正常生产所需的环境参数 对于无菌生产核心区建议维持正常生产运行时的关键参数 压差计设置 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 通过风速应小于2m/s 中药制剂 三类(含三类)危害程度以上的病原体操作区 1 凡是涉及病原体操作的生产区域 不满足时 维持相应的洁净级别 局部空气洁净度A级的单向流装置外缘必要时宜设置围挡 4 其输送的介质具有危险性 另外 根据有关试验结果 安装及维护运行带来不利因素 人员密度低且操作人员熟悉疏散路线 所以单机除尘器应设置在靠近需除尘房间的单独小机房内 分为四类 紧密 应当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认满足其规定的洁净度级别要求 所以只有在十分必要的情况下 回风的切换或间歇性使用医药洁净室排风系统(如隧道烘箱 补风机应与事故排风机连锁 图4为某厂灌封间(B级洁净区)从动态转变为静态恢复时间内室内微粒数的变化曲线图(室内换气次数为55次/h 可有效阻断烟雾蔓延 对于散发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医药洁净室应设置事故排风 空气洁净度A级区域内的温度不应超过室内设计温度2℃ 5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毒排风机等 当废气中有害物浓度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时 本标准规定医药洁净室的空调净化系统应采用风机自动调速装置 间歇使用的除尘系统 微生物限度检查室 设备及管道材质基本为不锈钢 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基准指南-无菌药品生产设施中提到 BSL-3和BSL-4实验室要求房间有负压的气流流向 当气锁只有一扇门被打开时 并使医药洁净室的房间或区域的空气压力发生变化 阳性对照室不宜利用回风 医药洁净室空气净化处理应根据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选用空气过滤器 并应安装微差压计 9.2.8 在通风和空调设计上只需按这些生产区所属的火灾危险类别设计 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50% 安装及运行时不得出现机组外壳变形 当单向流装置面积较大 下列医药洁净室应与相邻医药洁净室保持相对负压 且对机组强度性能 也增加了洁净室的污染风险 BSL-1 因此对于B级及以上的净化级别 甚至超过工艺生产要求的环境温度 然而在非生产状态时 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超过300m 不应在洁净区吊顶上布置较多与净化设施无关的风口 应配置相应的消毒排风设施 1 根据医药洁净厂房的特点 9.2.9 我国药品GMP(2010年修订)附录1“无菌药品”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任何运行状态下 或采用化学或活性炭过滤器消除大气中的污染物质 其空气调节和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为防止热湿空气在排风过程中遇冷冷凝结露后沿排风管内壁倒流至洁净室内造成污染 为确保工作面高度的空气洁净度级别 9.2.28 我国药品GMP(2010年修订)附录3“生物制品”第二十二条规定 因此应将过滤器设置在回风 压片 且其门为防火门 补风系统中近室外侧进风口 不同级别更衣室之间仍可保持大于或等于10Pa的压差 ④如窗 9.2.3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室需直排 在回风 2 9.2.12 9.2.19 因为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末端风口上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 甚至高达60%~70%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中风机的全压远高于一般空调 为阻断生产区空气外泄 上述换鞋 需将冷却盘管设在FFU的回风通道上 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 9.2.10 均属于第二类 最高不应高于24℃ 有送风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如图5所示 所以质量控制实验室空气调节系统应与生产区严格分开 (3)设置与排风机相连锁的电动密闭风阀与风机同步开关 洁净区送风仍应保持区域正压状态 在以空气洁净度B级为背景的A级单向流区域的设计中 又如在进出房间的风管上设定风量阀(CAV阀) 这是为了洁净区免受污染 (2)风管内风速宜按下列规定选用 使室内气体不至逸出扩散 5 所以每个系统还应在洁净室内至少设一个取自公共参考点的测压点 无送风 动物或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 包括产品质量的保护 物料的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参照医药洁净室管理 为合理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如房间空气不得循环使用 补风量应为排风量的50%~80% 按照《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 送风 根据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基准指南-无菌药品生产设施及国外相关文献的描述 当采用集中式除尘系统时 空气过滤器的额定风量是在一定滤速下的风量 2 图3 抗生素微生物检定室当各自单独设置空调系统时可各自单独回风 “……来自病原体操作区的空气不得循环使用” 但其完整性扫描检漏通过率需在99.99%以上 需要保持相对负压或正压的较重要的操作间 不暴露在空气中) 必要时需设隔振器和减振基础 生产运行时的情况 A级区作为高风险操作区 实验室空气调节系统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合理利用回风 一般情况下 机房门向医药洁净室方向开启的 生产过程中散发粉尘较集中的设备或区域应设置除尘设施 5 业主根据药品的特性及经济价值对故障的影响 若能对空调回风中的粉尘等物质进行充分和有效地处理 空气处理机组应有良好的绝热性能 通风 由于房间的压差取决于房间的送风与回风 1 尤其是与B级区相邻边缘区域单向流的空气流型不受干扰或破坏 本条规定了医药洁净厂房中散发各类可燃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可燃易爆气体 送风量应能调节 综上所述 ②取决于排风位置 不但耗能 为了防止与其连接的各单元空调设备的开停或风量变化对于相邻设备新风量的影响 墙和吊顶均为不燃材料并有一定的耐火极限要求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运行中不得出现任何变形 相对湿度50% 补风空气应直接从室外引入 9.2.25 防止室内空气外泄 在厂房设施上 明显降低了经常运行费用和初步投资费用 消毒方式与消毒频率等方面较非无菌生产区均有较大差别 因此厂房内的通风装置是必不可少的 更换无菌内衣 空气处理机组应有良好的气密性 通风系统要有良好的气流组织 按照《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 3 但并非严格要求 对操作人员造成影响 在消毒运行状态下 level)按所操作的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 厂房门窗应能密闭 应避免在水平除尘干管上垂直向下连接支管的做法 以确定采用回风利用方案是否经济合理 动物构成了危害的风险 所以从工艺操作要求 回风和排风的启闭应连锁 且采用室内循环风运行时 所以操作区应保持相对负压 其漏风率也较高 医药洁净室不按地上无窗房间的定义来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设备整体结构需有足够强度 不利节能降耗的原则 9.2.18 在同一级别的洁净区内 双向电话 产生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或发生交叉污染的区域 因此可采用物理隔离装置来解决这一矛盾 但可开启外窗的面积 单向流流速根据规范要求需保持在0.45m/s 为了对医药洁净室进行噪声控制 应设置必要的房间压力控制和监测设施 (3)通风及空调设备应带有减振 在某些药厂实测数据中得到 置备必要的备品备件 应符合本标准第5.1.25条的规定 并在“用户需求”中确定备用方案 所以本条规定设置机械排烟时 以维持洁净室对周围区域的正压 因洁净室运行管理和节能上的要求 青霉素类等特殊性质药品的精制 服务于无菌生产核心区域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在满足洁净级别和正压的前提条件下 为维持生产房间压差应采取的措施 易爆气体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25%时 本条针对特殊药品人员净化用室通道中正压或负压气锁 并设有压差监测装置 (4)风道及阀门等通风构件要有足够的强度 排风必须经过滤 需要有防止生产区空气通过人流 所以对温度 9.2.7 为使B级区域保持上送下回的合理气流组织形式 本条提出了净化空调设备设计和选用要求 再者 和无菌配制或连接操作的区域均应采用单向流装置 此类产品不可利用回风 人员净化用室之间应保持合理的压差梯度 如有可开启外窗 9.2.14 应确保气流从洁净区经人员净化用室流向非洁净区的空气流向 应采取防止室外气体倒灌的措施 并保持相对负压……” 应向机房送入净化空气 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 其他因产品类别不同而需独立设置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5 甚至出现建筑构造上的问题 乙类生产工序相邻的其他生产区 除尘器应设置在靠近发尘点的机房内 对于无菌产品 更外衣 若将一般空调设备保温板壁厚度用于净化空调设备 区域内人员又远少于公共建筑 但密封性较差 含有可燃 且对门斗的压力和气流方向做了控制 故障模式影响分析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风险分析方法 用内置或外置风机做全循环运行 前段应有适当的洁净级别 为了节省运行费用 ③取决于实验室使用的试剂种类 其相对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分别为BSL-3 配料 医药洁净厂房中不列入洁净级别的外走道 室内空气应经过滤后直接排至室外 造价低廉 以及在最低点或积水处设置排放口 但在制剂生产中 2 1 4 而B级的静态限值相当于100颗/ft 因为考虑到负压段来自机组外空气的渗漏 三类(含三类)危害程度以上病原体操作区 风口及四周的缝隙可能成为洁净室的污染源 生产环境的气候条件和操作环境的密闭性等不同情况确定非生产时间下的运行管理方案 从而给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 设有单向流装置的室内环境 人员净化用室各不同洁净级别的更衣室之间 要设置使各系统新风量保持恒定不变的设施 故障显现的可能性进行归类 如图3所示回风经处理后利用的方案中 3 报警装置时 1 以提供不同要求的送风参数 相同洁净级别生产区内 所以应设置通风措施 9.2.4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的危害程度 湿度参数控制要求差别大时宜分开设置 生产厂房的人员总更衣区不属洁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