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D 这两条的内容 级 12.0.2 由于考虑了系统的工作与单个构件不同 在鉴定报告中 u 一般是经过综合后确定的 以保证鉴定报告的质量 级和C 级构件及C 附件 因而不能因非关键部位的个别构件有问题而调低整个系统的等级 12 范围和内容 12.0.2 为此 级 还有责任向委托方进行交底 2394-1996及国外一些可靠性鉴定手册制定的 建筑物概况 尚应绘制c 12.0.4 5 作出了本条规定 u 1 更新 u u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拆除部分结构或全部结构 故在正确协调安全经济与科学管理关系的基础上 1 要逐一作出详细说明 使用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作出合理可行的选择 进行现代化改造 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采取下列措施 是参照国际标准《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DIS 鉴定单元和子单元所评的等级 级 u 3 应对c 鉴定报告编写要求 D 而且是作为对它进行处理或加固设计的主要依据 d 应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逐一作出详细说明 检查 鉴定的结果 12.0.3 考虑耐久性要求而进行修补 12.0.1 在民用建筑的安全性鉴定中 12.0.4 鉴定的目的 u 4 D 2 D 级的检查项目 2 2 减少结构上的荷载 u 其试行情况表明 级检查项目采取加固或拆换措施 加固或更换构件 u 全面或局部修缮 各部门和各地区的主管单位可根据本系统的特点自行设计 并应包含下列内容 3 1 但也不能因整个系统所评等级较高 不仅用以说明该鉴定对象在承载能力上存在着安全问题 所处位置及其处理建议 u 而忽略了对个别有问题构件的处理 级检查项目的数量 根据现场调查实测结果被评为c 12.0.1 u u 级 分析 12.0.3 级 临时支顶 d 在综合过程中 级构件及C 考虑经济因素而接受现状 u 鉴定报告中应对可靠性鉴定结果进行说明 5 使之能得到及时而正确的处理或加固 应仅作为技术管理或制定维修计划的依据 并具体提出需要采取哪些措施的建议 d u 级 可收到合理而稳妥的效果 鉴定报告中 2 以及系统所具有的耐局部故障的特点 即使所评等级较高 因此 封护或化学药剂处理 级 12.0.5 对承重结构或构件的使用性鉴定所查出的问题 结论与建议 但应包括本条规定的五项内容 12.0.5 对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安全性鉴定所查出的问题 本标准对鉴定报告的格式不强求统一 鉴定报告编写要求 12 也应及时对其中所含的c 改变使用条件或改变用途 5 级检查项目的分布图 对建筑物或其组成部分所评的等级 停止使用 当房屋的构造复杂或问题很多时 级构件及C 1 4 u 3 u 4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