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经济评估后再作选择 修复难度与经济效果等作了综合分析所得到的结论 民用建筑适修性评估 11.0.3 应予以修缮或修复使用 并尽可能作出中肯而有指导意义的评估结论 艺术价值或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u 故对它的应用未作强制性的规定 级和D 和C 宜积极予以接受 应分别作出修复与拆换两方案 2 su 才能作出有意义的评估 r 的鉴定单元和子单元 民用建筑适修性评估 r 级子单元的处理提出建议时 考虑到它毕竟不属于可靠性鉴定的构成部分 历史 对评为A 11.0.2 级和D 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和有关参数 在民用建筑中 11.0.1 国内外在这个问题上所做的分析表明 —D 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中 B 宜对其适修性进行评估 的鉴定单元和子单元 的鉴定单元和子单元 属于对可靠性鉴定结果如何采取对策所应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 r 这次修订本标准 D u 宜考虑拆换或重建 su 不应进行适修性评估 因而 并应按下列规定提出具体建议 —D u 1 3 r 对评为C 进行多方案的比较 11 当委托方要求对C 因而大大增加了它的实用价值 适修性评估应按本标准第3.3.4条进行 或C —D su 影响其适修性的因素很多 su 11.0.1 在标准中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级鉴定单元 11.0.2 而应予以修复或保存 民用建筑的适修性评估 而只是要求鉴定人员在委托方提出这一要求时 对评为C 由于它是通过对评估对象的技术特性 r 经技术 对有文物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