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鉴定的结果 逐一作出详细说明 级 d 考虑经济因素而接受现状 并具体提出需要采取哪些措施的建议 在鉴定报告中 加固或更换构件 应仅作为技术管理或制定维修计划的依据 u 3 2 u 12.0.1 d d 对承重结构或构件的使用性鉴定所查出的问题 作出了本条规定 级 也应及时对其中所含的c 考虑耐久性要求而进行修补 1 2 u 各部门和各地区的主管单位可根据本系统的特点自行设计 u 范围和内容 在综合过程中 但也不能因整个系统所评等级较高 u 级和C 为此 对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安全性鉴定所查出的问题 停止使用 因此 即使所评等级较高 以保证鉴定报告的质量 u D 12 12.0.3 级 要逐一作出详细说明 12.0.4 级检查项目的数量 并应包含下列内容 D 级的检查项目 12.0.2 4 一般是经过综合后确定的 u 5 级 还有责任向委托方进行交底 u 但应包括本条规定的五项内容 u 1 1 其试行情况表明 5 3 12.0.5 5 建筑物概况 12.0.5 级 2 鉴定报告编写要求 临时支顶 本标准对鉴定报告的格式不强求统一 进行现代化改造 因而不能因非关键部位的个别构件有问题而调低整个系统的等级 2 12 u 级构件及C D 更新 这两条的内容 2394-1996及国外一些可靠性鉴定手册制定的 附件 u 由于考虑了系统的工作与单个构件不同 级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可收到合理而稳妥的效果 4 不仅用以说明该鉴定对象在承载能力上存在着安全问题 减少结构上的荷载 鉴定报告中 鉴定单元和子单元所评的等级 u 拆除部分结构或全部结构 对建筑物或其组成部分所评的等级 改变使用条件或改变用途 3 鉴定报告中应对可靠性鉴定结果进行说明 12.0.2 当房屋的构造复杂或问题很多时 封护或化学药剂处理 分析 应对c 级构件及C 1 检查 级构件及C 以及系统所具有的耐局部故障的特点 u 而且是作为对它进行处理或加固设计的主要依据 D 所处位置及其处理建议 全面或局部修缮 u 是参照国际标准《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DIS u 而忽略了对个别有问题构件的处理 使之能得到及时而正确的处理或加固 鉴定报告编写要求 级检查项目的分布图 在民用建筑的安全性鉴定中 级 d 12.0.1 u 12.0.3 鉴定的目的 故在正确协调安全经济与科学管理关系的基础上 根据现场调查实测结果被评为c 12.0.4 使用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作出合理可行的选择 尚应绘制c 4 结论与建议 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采取下列措施 级检查项目采取加固或拆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