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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u 且建于一般地基土上的建筑物 多数鉴定人员仍期望本标准作出根据地基承载力进行安全性鉴定的规定 无滑动迹象及滑动史 在一般情况下 其中尤应注意CO 2 5 级 对基础安全性鉴定 7.2.5 级的界线 水质变化包括pH值改变 以及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反应的检查结果进行鉴定评级 本条指出 地基基础 7.2.4 或建筑物上部结构的沉降裂缝发展显著 其最终沉降量才完成不到50% 且在现场很难进行地基荷载试验 当需对地基 级 溶解物成分及浓度改变等 u 50007规定的允许沉降差 级 才考虑进行局部开挖检查 不会再滑动 B 50007的规定时 对斜坡场地稳定性问题的评定 7.2.3 附近有无新增的工程设施等 应按下列规定评级 但在有些情况下 4 目前虽已停止滑动 A 当有地下墙时 建造于山区或坡地上的房屋 或连续两个月地基沉降量大于每月2mm 但无发展迹象 u 如果遇到开挖检查 4 且尚有变快趋势 还应按边坡场地稳定性的评定结果进行确定 建筑物的上部结构虽有轻微裂缝 但未发现有发展的迹象 目前又有滑动或滑动迹象 此年限宜根据当地经验适当加长 可根据建筑物的完好程度评为A 7.2.4 实测和分析 为此 2 损伤的严重程度评为C 当地基变形观测资料不足 地下水位变化包括水位变动和冲刷 并应采用下列规定评级 进一步查明土层分布情况 对低压缩性黏土地基 且连续两个月地基沉降量小于每月2mm 在鉴定中当发现地下水位或水质有较大变化 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评级规定外 C 4 不均匀沉降不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但当触动诱发因素时 今后仍有可能再滑动 应以岩土工程勘察档案和有关检测资料为依据进行评定 建筑场地地基在历史上曾有过局部滑动 4 其安全性等级改按地基承载力项目进行评定 资料不全时 在一般情况下 7.2.5 如建筑物下陷 1 7.2.3 且可能对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时 建筑场地地基在历史上发生过滑动 u 只是在采取加固措施的时间和紧迫性上有所不同 50007的规定时 坡地树林有无形成“醉林”的态势(即向坡地一面倾斜) 当检查上部结构未发现沉降裂缝 u 对建在高压缩性黏性土或其他特殊性土地基上的建筑物 除需鉴定其地基承载是否安全外 本条从以上所述的两种方法出发 u 在建筑物完工时 NH 级 考虑到多年来国内外在近位勘探 可根据本标准第7.2.2条规定的检测和计算分析结果 7.2 u + 水压力有显著改变 7.2.7 且沉降裂缝短期内无终止趋势 可根据建筑物开裂 u 级与D 以期得到更全面的考虑 Cl u 若能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条件及地基土的种类 C 评定地基基础安全性等级所依据的各检查项目之间 调查的对象应为整个场区 建筑场地地基稳定 级或B u 2 因而很多国家均不将基础与地基分开检测与评定 级与D 预制构件连接部位可能出现宽度大于1mm的沉降裂缝 级 便不宜再按本条进行重复评定 一般不易检测等实际困难 尚应检查土压和水压的变化及墙体出现的裂缝大小和所在位置 虽然一般多认为采用按地基变形鉴定的方法较为可行 桩基的承载力进行鉴定评级时 其最终沉降量便已基本完成 同样可以使地基安全性鉴定取得可信的结论 应对此类变化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进行评价 因此 或检测 若检查上部结构发现砌体有轻微沉降裂缝 7.2.6 通过对这些宏观现象的检查 对砂土地基 对建在斜坡场地的建筑物 u 或沉降观测表明 地基变形(或地基承载力) 级 变形或位移 并据以作出安全性评估 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地基变形观测资料或其上部结构反应的检查结果评定时 并无主次之分 Mg 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在已建成建筑物的地基安全性鉴定中 尚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沉降差小于现行设计规范允许值 但征求意见表明 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边坡场地稳定性项目评级时 对建造在斜坡场地上的建筑物 沉降差已在现行规范允许范围内 应根据地基变形或地基承载力的评定结果进行确定 在明确了A 且沉降速度已趋向终止时 应根据历史资料和实地勘察结果 u 对地基承载力进行综合评价时 原状土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和近位勘探方法等进行地基承载力检验 7.2.1 C 一般情况下 另一方面还要注意场区的环境状况 当地基基础承载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建筑物无沉降裂缝 它并不能取代按地基承载力鉴定的方法 因而本条作出了按地基承载力评定地基安全性等级的规定 2+ u 级的界线 仅适用于建成已2年以上 级与B 合理地选用或平行地使用原位测试方法 尽管在不少民用建筑中没有保存或仅保存很不完整的工程地质勘察档案 50007规定的允许沉降差 现浇结构个别部分也已开始出现沉降裂缝 - 必要时 u 因此 进一步考虑时间因素对检查和观测结论的影响 以上4款的沉降标准 50007规定的允许沉降差 7.2.1 u 并可据以划分B 3 因考虑到基础的隐蔽性较强 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其承载力评定时 u 7.2.6 可认为在建筑物完工后 宜按稳健估计原则取值 还要邀请工程地质专家参与评定 u 预制构件连接部位的裂缝宽度大于3mm 对地基安全性鉴定的基本要求作出了规定 故应按其中最低一个等级确定其级别 或土压力 可根据差异沉降发展速度或上部结构反应的严重程度来作出是否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的判断 u SO 从而也就划分了C 则仍可认为该地基是安全的 u 级 显然可以认为该地基处于安全状态 3 7.2 当鉴定地基 分析表明上部结构存在的问题系因地基承载力不足引起的反应所致时 以期作出准确可靠的鉴定结论 不再将基础单列一个项目(即删去1999年原标准第6.2.3条及第6.2.6条) 级或D 为此 二是根据上述各项检测结果 u A 当地基发生较大的沉降和差异沉降时 应根据本标准第7.2.3~7.2.6条关于地基基础和场地的评定结果按其中最低一级确定 开裂和侧倾等 此时 连续两个月地基沉降量大于每月2mm 级 在这次修订中 桩基沉降观测资料 D 经治理后已停止滑动 并应提出处理的建议 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 1 本评定标准仅适用于建成已2年以上建筑物的地基 且已停止发展时 但执行中应注意三点 1 还应补充近位勘探点 地基基础 级 其所需的沉降持续时间则更长 宜根据地基 建筑场地地基在历史上发生过滑动 级与D 级并无实质性的差别 7.2.2 不均匀沉降远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可以判断地基的承载状态 为此 原位测试和原状土室内试验等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 已建成建筑物的地基变形与其建成后所经历的时间长短有着密切关系 级的界线就比较容易了 以防上部结构进一步恶化 显著地提高了对地基承载力进行评价的可信性与可靠性 砌体的裂缝宽度大于10mm B 并可据以划分A u 当地基基础承载力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多年来国内外的研究与实践也表明 况且 需要指出的是 并在实际工程中积累了很多综合使用这些方法的经验 一方面要取得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当档案 级的界线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 50330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定 可按上部结构的有关规定进行 1 2- 则尚应根据当地经验 另外 对边坡场地的稳定性进行评级 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 如近期山洪排泄有无变化 尚需对其斜坡场地稳定性进行评价 本标准归纳为 级的评定标准后 影响地基基础安全性的因素很多 D 2 7.2.2 桩基的安全性时 不均匀沉降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而视为一个共同工作的系统进行综合鉴定 50007规定的允许沉降差 或沉降观测表明 且近期评估表明 至于基础的安全性评定 三是若地基安全性已按本标准第7.2.3条作过评定 3 应按下列规定评级 因为就两者均属于需采取加固措施而言 至于高压缩性黏土或其他特殊性土 级 其上部结构必然会有明显的反应 对划分C u 不可轻易开挖有残损的建筑物基槽 并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进行核算和评价 若为新建房屋或建造在高压缩性黏性土地基上的建筑物 等对地下构件的侵蚀作用 一是在没有十分必要的情况下 斜坡场地稳定性两个检查项目 应符合下列规定 7.2.7 不均匀沉降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或建筑物上部结构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5mm的沉降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