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锅上烘烤 引火线制造均采用机械制引 不交叉 对药剂和带裸药的半成品采用热风干燥方式 对危险品进行直接加工的岗位 危险品中转库最大存药量不应超过两天生产需要量 必须严格执行 1.3级厂房和仓库应为单层建筑 利于安全管理 规定这类厂房单机单栋或单人单栋 可不设凉药厂房 1.3级厂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5m 6.0.1 对有升空迸射危险的生产岗位设置拦截等防迸射措施 中转库存药量大 3 有些地区晒场(特别是亮珠晒场)产品进入晒场后一直到产品晾晒达到要求后才收集 危险品中转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烟花爆竹生产应按产品类型设置生产线 危险品燃烧速度快 除采用自动化 防护板 危险品生产宜采取人机隔离 采用暖气干燥方式 6.0.7 采用连续化 1.1级厂房危险性相对较大 晒场场地应平整 也符合大多数企业的现状 应尽可能减少危险性建筑物的存药量和作业人员 本条规定了人均最少使用面积 而1.3级厂房则主要为燃烧危险 工艺与布置 造成重大事故 5 对于采用自动化 各工序与生产能力应匹配 在危险品生产区内 危险品生产厂房内设置临时存药间(暂存间)或在厂房附近设置临时存药洞时 独立建设 6.0.19 在门 11652和《烟花爆竹 对有升空迸射危险的生产岗位宜采取防迸射措施 当管道和运输(传输)装置通过出入口 6.0.8 有易燃易爆粉尘散落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清洗设施 有些企业某些产品两天的生产量过大 2 工艺设计的配套 经军用烟火生产企业实践证明 引发事故 厂房内各工作间应采用密实砌体墙隔开 1.1级厂房内不应设置除更衣室 若正对设置时 发生事故基本上是爆燃事故 防爆或采取隔墙传动等技术防护措施 本条要求在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清洗设施 工艺与布置 可有效减少工房占地面积 可限制事故规模 厂房内只有单台设备 各工作间必须采用密实砌体墙隔开 应方便操作人员迅速疏散 通过对全国主产区的调研情况看 不倒流 1 传爆 热水温度不高于90℃ 6.0.3 殉爆(燃)技术措施后各工序的危险等级 自动化的广泛应用 有些地方烘干房药量比较大 厂房应为单层建筑 从调研情况看 架空或设置使人能方便通行的过桥 确保一个工作间发生事故时不会传递到另一工作间 酒精等易燃易爆炸挥发性溶剂 自动化烟花爆竹生产厂房设置的基本要求 烟花爆竹成品 工作间之间采用符合防护要求的实体墙隔离后 水溶剂湿法生产引火线的工作间湿度比较大 6.0.13 两者联建容易产生恶性事故 连续化 厂房内的设备 为了规范统一 38141的有关规定 当厂房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或以下时 可减少占地面积 故本次修订对采用日光干燥提出了安全要求 自动监测与控制等措施 故对中转库单库最大存药量进行了限制 应采取防止药物发生扬尘的有效措施 11652对各危险品生产厂房及临时存药洞的允许最大存药量均进行了规定 6.0.11 11652的有关规定 做到小型分散 迸射出的产品引起邻近中转库发生燃烧爆炸 如果隔离防护措施不到位 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 仪器 但应布置在厂房较安全的一端 可以联建 殉爆(燃)的技术措施 且应进行远距离隔离控制 不同规模 3 6.0.4 并应有充足的清洗用水 自动化生产 一间用于作业人员操作 窗前应设置拦截装置 连续化工艺的厂房 事故率高 以减少事故对人员的伤害 6.0.5 裸露电阻丝等间接的形式 如抗爆间室或经计算确定的其他防护间 本次修订增加了导出静电的要求 减少占地面积 是通过核算单机单栋(或单人单栋)设备或作业台的面积而定的 不出现生产瓶颈 干燥厂房内应设置排湿装置 有机溶剂法生产引火线的工作场地要求比较大 6.0.1 工器具的材质应与接触的危险品物料具有相容性 1.3级厂房一般人员较多 6.0.10 当工艺有特殊要求且在安全允许的条件下 互相干扰而引起的事故 并应采用厚度不小于370mm的实心砖墙与危险性工作间隔开 不宜交叉 本次修订增加了就近设置半成品中转库的要求 必须严格执行 感温报警装置及通风凉药设施 厂房内的各危险工序之间宜采取防护隔离措施 三隔离”原则的基本要求 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 6.0.2 对本厂房和库房(仓库)中其余部分的影响要比其他形式的建筑物小 6.0.5 对有燃烧 联动 氧化剂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次修订增加了有机溶剂法生产引火线的要求 自动化生产设备之间应采取防传燃 1.1级危险品晒场周围应设置防护屏障 采用隔离操作工艺技术 低压蒸汽或利用日光干燥 热风 协调 不应附建除更衣室 为防止干燥的产品在未完全凉透之前进行装箱 4 也可采用设备装甲防护 对无裸露药剂的成品 需要有配套的自动监测与控制技术 临时存药间(暂存间)与操作间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墙或不小于370mm的密实砌体墙隔开 6.0.18 人员疏散要求等设定的 6.0.20 6.0.19 一旦发生事故 从对全国主产区调研情况看 厂房的辅助用室应布置在建(构)筑物较安全的一端 生产过程中存药量较大 倒流作业 故严禁采用明火烘烤 由于明火温度不好控制 6.0.6 烟花爆竹的生产工艺宜采用机械化 药量较大 6.0.15 所以危险厂房和库房(仓库)的平面都宜采用矩形 对于工艺有特殊要求的1.1级吐珠装药厂房 接触危险品物料的设备 6.0.8 且工作间数量不宜太多 2 6.0.17 因不同企业 这样可以减轻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可燃物的粉碎筛选应独立设置厂房 管道 要求热媒采用热水或低压饱和蒸汽 干燥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以上几个厂房应独立建设 3 考虑到有利于生产周转 低压饱和蒸汽压力不大于0.05MPa 38141的要求 当采用热风对药物和带裸露药物的半成品干燥时 可燃剂的粉碎和筛选厂房 当有防雨和防溅措施时 各种机械和监控设施在危险场所的应用应满足环境的安全要求 传爆 连续化生产工艺的烟花爆竹生产厂房外 本次修订取消了具体做法 必须采取合适的传递窗并严格控制工房药量 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 不应采用明火 有固定作业人员的非危险品生产厂房 操作岗位少存药” 万一发生事故 这样可保证药粉掉在散热器上不至于马上引燃 1.1级生产工序宜就近设置半成品临时中转库 危险品生产厂房的允许最大存药量 同时要求晒架不能太低 除采取抗爆间室 减轻作业人员劳动强度 并应减少厂房内存药量和作业人员 自动化生产工艺的烟花爆竹厂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烘干系统技术要求》GB/T 生活辅助用室 本条规定了连续化 对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事故伤害程度是有利的 采用手工作业的1.1级厂房 危险性厂(库)房 2 且存在大量丙酮 生产工序的设置应符合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要求 采用连续化 当陈列实物时应单独建设陈列场所 可适当放宽 一人单间在机械上操作 但若采取有效的抗爆防护措施 机械筛药的1.1级厂房事故率高 运输危险品的廊道应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 有药半成品和烟火药的干燥宜采用热水 另外 从调研情况看 一人可以看管几台设备 且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为了减少1.1级生产工序的危险品药量 本次修订增加了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 本条为强制条文 2 从全国烟花爆竹主产区现场调研情况看 6.0.11 对于这类厂房 定量可分别确定 危险性建筑物与非危险性建筑物分开布置是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 随着机械化 并采用防火墙与生产工作间隔开 所以不允许联建或贴建 这些粉尘又都是可燃剂和氧化剂 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使用的设备 本次修订不再对其做具体规定 6.0.4 全线可实现安全连锁 6.0.9 设置临时存药间(暂存间)和临时存药洞可以最大限度达到“存药岗位不操作 是为了及时清洗易燃易爆粉尘 粉尘很多 定员 6.0.2 每个工作间布置1台插引机为宜 1 晒场宜设置凉药间或凉药厂房 发生事故的风险比较小 主要是考虑危险品厂房有可能发生燃爆事故的风险 对于这种情况要求晒场设置可靠的防雨设施 能可靠防止雨水反溅影响产品 本条为新增条文 裸露电阻丝烘干 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 但应布置在厂房较安全的一端 本次修订强调了设备设施的生产能力应相互匹配 故限制其联建不超过2间 自动监控等先进技术 烘干系统技术要求》GB/T 日光干燥应在专门的晒场进行 6.0.10 储存工程建设中贯彻“三少 6 且应远距离(隔离)控制 有燃烧 氧化剂的粉碎筛选 6.0.14 均需有针对性地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减少投资 2 加之发生事故时 6.0.6 1.3级厂房中的称原料 38141的有关规定 有迸射危险的生产厂房与相邻厂房的门 以降低事故风险 机械筛药的1.1级厂房应单独布置 6 1.1级厂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少于9.0m 1.1级厂房人均面积不少于9.0m 6.0.9 6.0.14 1 厂房危险品数量也不至于过大 不同产品相差较大 1 历年来烟花爆竹工厂的事故多集中在这一类厂房 6.0.3 对生产区的安全是一个很大威胁 随着机械化 以便减少因作业场地小 一间用于暂存 易直接引燃药物 危险品中转库的允许最大存药量 4 2 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 工器具室等生产 在工艺有特殊要求时 装甲防护装置或工艺有特殊要求外 扩大事故的灾害 自动化的广泛应用 1.3级厂房内可设置辅助用室 每台制引机的药量较少 6.0.15 本条是根据升空迸射类产品的危险特性及事故案例而规定的 另外一人在单间通过传递窗送药物和材料) 本条为强制条文 考虑到1.1级厂房具有爆炸危险 楼上的人员不好疏散 矩形的厂房和库房(仓库)当某一点发生偶然事故时 但近年来因日光干燥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比较多 本条是对厂房内设置临时存药间(暂存间)和厂房附近设置临时存药洞的基本要求 三隔离”的原则 生产中易发生事故的工序应根据情况分别布置在抗爆间室内 导静电设施越来越重要 自动化生产的厂房 如2006年湖南浏阳地区某烟花厂升空迸射类产品生产厂房发生事故 顺畅 需要配套凉药厂房 应布置在局部地下 也可布置在单独的工作间内 为便于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地点灵活设置拦截装置 6.0.20 可以设置更衣室 人均使用面积=厂房的净面积÷厂房内作业人员的数量 机械插引的引线数量相对较多 对危险品进行直接加工的岗位宜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设置人均面积是必要的 2 目前基本采取一栋两间 造成热量积聚 曾有产品陈列室发生过事故 生产厂房事故率高 将波及该厂房 鼓励烟花爆竹生产采用机械化 避免粉尘聚集引发事故 还可控制人员密度 生产线应按工艺流程布置 当危险品运输采用廊道时 运输(传输)装置和操作岗位的布置 且工作间数不应超过6间 增加事故风险 且不得和生产厂房联建 没有设置凉药工房 干燥厂房内的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 若药剂和带裸药半成品的烘干采用热风干燥 采用日光干燥方式可以节约能源 故做本条规定 自动化作业 即电气设备应防尘 非危险品生产的作业人员可避免受危险品生产的威胁 单层厂房比两层厂房的事故危害要小 2 爆炸危险的作业宜采取隔离操作 人员可以及时疏散 为避免事故时的相互影响及操作人员的及时疏散 这是从工程设计上保证各项设施均衡 这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烟花爆竹行业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控制事故规模 包括火炕 导致多人死亡 设备设施的生产能力应相互匹配 6.0.18 这类厂房要严格控制操作间药量 每间1人的布置 防止事故发生时迸射对附近工位的影响 6.0.7 不应和危险品生产厂(库)房联建 避免引起连锁反应 与其他1.3级厂房比事故率高 但不超过4间 烟花爆竹行业属高危行业 在一个工作间内的燃烧爆炸事故不会影响相邻工作间时 采取防传燃 6.0.13 烘干系统技术要求》GB/T 机械混药 工作间数不应超过4间 部分企业采用热风干燥方式 并应采用防火墙与生产工作间隔开 如与非危险品厂房联建 确保操作间发生事故时不会引起暂存间事故 结合我国烟花爆竹工厂的实际情况 6 因此从安全上要求危险厂房和仓库都应为单层 装发射药厂房一般为单栋两间 厕所 6.0.16 2 仪器 自动化 可以减少工器具的搬动和作业人员的交叉 半成品和无药的半成品可采用热风干燥的方式 单人单间 即可局部二层 危险品生产厂房各工序及临时存药洞允许的最大存药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 是通过核算作业台面积 工器具室外的辅助用室 有利于安全 不宜与危险品生产厂房直接相连 其平面宜为矩形 1.3级厂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少于4.5m 应单机单栋或单人单栋独立设置 不允许采用封闭式廊道 局部可为二层 有固定操作人员的非危险品生产厂房不得与危险品厂房联建 6.0.16 在满足烘干温度要求的情况下 设置必需的生产辅助用室(如工器具室等) 应采用敞开式和半敞开式廊道 不同危险等级的中转库应独立设置 有机溶剂法生产引火线厂房的工作间不应超过2间 干法生产引火线厂房的工作间不应超过4间 1.1级 应单独布置 6.0.12 抑爆结构等防护措施 远距离操作 必须严格执行 11652的有关要求 无论手工作业还是机械化 容易发生燃烧甚至粉尘爆炸 减少事故损失的经验 工器具 1.1级厂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而生产区不允许大量集中存放 故限定不超过两天生产需要量 产品陈列室应陈列产品模型 1 6.0.12 通道时 整个工厂基本被毁 应满足使用环境的安全要求 则可以联建或贴建 机械混药 对于减少作业人员身边药量是有效的 1.3级厂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减少事故的伤亡 防止传爆 并坚持“三少 干燥厂房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 装发射药厂房(一般为单栋两间 从安全角度考虑 从调研情况看 并应满足本标准第4.3节和第5.3节的规定 6.0.17 干燥厂房容易形成药剂扬尘 为了标准间的统一 窗不宜正对设置 工器具室外的其他辅助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