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为新增条文 12.4.1 50034中没有明确烟花爆竹生产危险场所正常照明的照度值 可不设燃烧爆炸事故后继续消防用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lx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 时 12.4.2 烟花爆竹生产的辅助厂房 应设置疏散照明和指示标志的要求 所以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本条提出了非危险的生产辅助厂房 51309不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场所 仓库内正常照明的照度标准宜分别为100 库房(仓库)的照度值 12.4.3 本条提供了设计参考值 应急照明照度值不应低于该场所正常照明照度值的10% 12.4.2 2 考虑到因突然停电时 照明 为保证作业人员能及时安全撤离现场 12.4 12.4.1 应急时间宜为30min 时 12.4 照明 应设置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由于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建筑物一旦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2 烟花爆竹生产厂房主要工作间内正常照明的照度标准宜为200 12.4.3 lx 提出建筑面积大于300m 当危险性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大于300m lx 消防人员不能进入危险性建筑物内进行后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