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级建(构)筑物内可附建控制室 也可附建在非危险性建(构)筑物内 13.8.2 应嵌入防护土堤外侧或选择在外部距离处建造 但应符合本标准第12.5.6条的规定 监控中心及自动控制室宜设置在单独建(构)筑物内 监控记录信息不会被摧毁和损坏 目的是保证在危险性建(构)筑物发生整体爆炸事故时 控制室 应将控制室嵌入防护土堤外侧或布置在防护土堤外符合安全要求的位置 控制室人员不会受到冲击波伤害或死亡 13.8.3 当1.1级建(构)筑物设置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时 13.8 1.1级建(构)筑物内不应附建有人值班的控制室 13.8.3 监控室 13.8 烟花爆竹生产建设项目和批发经营仓库的消防控制室 1.1级建筑物服务的控制室 控制室 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