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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树干式供电系统的配电回路 1 7.1.3 变电所引入的专用回路 由建筑物外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 各级低压配电箱(柜)宜根据未来发展预留备用回路 7.1.1 故障分析等 各受电端均应装设带隔离和保护功能的电器 但在民用建筑低压配电系统中 组成低压智能配电系统 低压配电 7.1 一般规定 操作安全及检修方便 7 二级负荷供电的低压配电箱(柜)的备用回路 对于重要工程宜采用智能配电系统 50054的规定 也是未来智能电器发展的一个方向 具备智能控制功能的电器 3 确定低压配电系统时 7.1.4 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2 提高系统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因此在设计中应适当预留备用回路 7.1.4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56的规定 7.1.2 财产 7.1.5 可具有扩展的远程通信功能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4 第2款 规模 可适当增加配电级数 本章适用范围确定为工频交流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经常会增加低压配电回路 供电可靠 当向非重要负荷供电时 可为总回路数的25%左右 但不宜过多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配电变压器二次侧至用电设备之间的低压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 应在总配电箱(柜)的受电端装设具有隔离和保护功能的电器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 实现自我诊断 2 以适应某些重要工程的特殊需要 负荷性质 因为低压配电级数太多将给开关的选择性动作整定带来困难 7.1.2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种类 不少情况下难以做到这一点 在受电端可装设不带保护功能的隔离电器 保证电能质量和减少电能损耗 7.1 低压配电 7.1.1 一般规定 保证人身 3 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于向一 低压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 本章可适用于民用建筑工频交流电压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系统接线简单可靠并具有一定灵活性 7 1 容量及可能的发展等综合因素确定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标准电压》GB/T 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