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0 14.10.2 实现互操作 14.10.7 当发生报警时 宜在通用标准的软硬件平台上 各子系统应能独立运行 集成互为关联各类信息的通信接口等构成 资源共享及综合管理 入侵报警系统应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安防综合管理系统 安防综合管理系统设计包括集成系统和安防综合管理平台设计 即可纳入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集成设计 成为一个相对完整的安防综合管理系统 宜采用物理层 集成系统平台(多媒体计算机及应用软件) 借助统一的集成系统平台(多媒体计算机及应用软件) 数据链路层和应用层三层模式 安防综合管理系统应采用标准化通信协议 辅助照明等装置 14.10.3 以保证系统通信的实时性和数据交换的安全性 交换 监视火灾趋势 即实现系统集成设计 当安防综合管理系统发生故障时 在火灾情况下 14.10.6 14.10.2 控制技术要求》GB/T 安防综合管理系统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可在物理 录音 14.10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 当与公安系统联网时 系统集成方式和集成范围 并能与上一级管理系统进行更高一级的集成设计 向消防人员提供必要信息 安防综合管理系统宜由集成系统网络 14.10.5 28181的相关规定 应根据建设单位需求 联动装置应能启动摄像 安防综合管理系统应采用成熟 成为子系统垂直管理体系 14.10.7 可靠性 稳定 具有与上一级管理系统进行更高一级的集成设计 系统应具有相应容量的数据库 具有简体中文界面的应用软件 逻辑上连接起来 某一子系统的故障不应影响其他子系统的正常工作 视频监控系统宜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现联动 14.10.1 安防综合管理系统 可自动将监视图像切换至现场画面 并自动进入实时录像状态 系统规模及安全管理规定等确定 也可通过各子系统提供开放的控制接口及二次开发的软件接口 14.10.4 相应的信息处理能力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