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5 17.6.1 对于24V电源 应对其计算机系统配备不间断电源装置(UPS) 17.6.2 17.6.4 控制屏至配线架出线端全程电压损失 17.6.4 17.6 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本标准第23章的有关规定 重要场所或重大比赛期间使用的信息显示装置 一般取0.8V~1.2V UPS后备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为保证子钟正常工作电压18V~24V 计时不同步等问题 当用电负荷大于8kW时 时钟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宜与信息网络机房统一设置 因为时钟系统同步显示屏如接地系统处理不当 考虑线路上允许一定量的电压降和蓄电池组放电电压等诸多因素 母钟站电源的接地系统与信息网络机房统一设置 易造成显示的逻辑误差 17.6.3 防雷与接地 直流馈电线的总电压损失 17.6.3 防雷与接地 17.6 供电电源 信息显示装置 母钟站应设不间断电源装置供电 供电电源 当用电负荷不大于8kW时 可采用三相交流电源供电 即自蓄电池经直流配电盘 这里仅取下限值 母钟站直流24V供电回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0.8V 可采用单相交流电源供电 并宜做到三相负荷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