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34的规定 10.1.1 一般规定 电气照明 照明方案应根据不同类型建筑对照明的特殊要求 一般规定 10.1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的基本原则 灯具的选择和配置 10.1.2 在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视觉要求 10.1.3 10.1.4 10 通过对光源 使工作区或空间具备合理的照度 作业性质和环境条件 10 10.1.2 显色性和适宜的亮度分布以及舒适的视觉环境 照明设计应采用高效光源和灯具及节能控制技术 本标准与其他国家标准的关系 10.1.4 电气照明 10.1.1 合理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处理好电气照明与天然采光的关系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10.1 电气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照明器具与照明品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