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款 3 会议电话系统和呼叫中心系统设置 应增加电池组持续放电的时间 2 2 ISPBX 用户终端可分为普通电话终端 图像 用户电话交换机可分为用户交换机(PBX) 6 路由器等设备组成 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顶层 当建筑物内设有发电机组时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可按业务使用需求分为用户电话交换机系统 20.3 实现呼叫由公用数据网接入呼叫中心 控制室 电话交换机应提供与公用电话网连接的接口 会议电话终端及辅助设备组成 ISDN通信和IP通信等多种业务 7 群体建筑的机房宜设置在群体建筑平面中心的位置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的供电要求 尚应符合本标准第23章的规定 公网等连接的通信业务接口 会议电话汇接机应提供与会议电话终端和对外的通信业务接口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机房的选址与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亦可与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合设 同时还与其他系统互通 调度系统的调度室 话务台 根据工程项目对系统的应用需求 9 机房应按照各自系统工作运行管理方式 呼叫中心座席室可按每人5m 防火墙 以及目前较为主流的控制与承载相分离的软交换架构的用户电话交换机 辅助用房 ISDN用户交换机(ISPBX) 20.3.4 20.3.6 提供与用户终端 设置在民用建筑内 设备及辅助用房规模等因素进行设计 电源室 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计算机技术向电信领域的渗透 5 20.3.2 3 3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20.3.1 软交换用户电话交换机等 并满足楼内物业管理办公用房 1 局域网交换机 8h的放电时间要求 配线室 终端及辅助设备组成 3 各个机电设备用房及控制室 机房位置的选择及机房对环境和土建等专业的要求 20.3.7 并与用户电话交换系统互通 20.3 调度室 1 系统宜由用户电话交换机 会议电话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Web/E-mail服务器 配置 话务座席 设置电池组放电时间 话务座席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可分为PBX 单体建筑的机房宜设置在裙房或地下一层(建筑物有多地下层时) 5h~ 2 2 会议电话系统和呼叫中心系统 用户电话交换机技术也不断更新 用户电话交换机应根据用户使用语音 它不仅能完成系统内部分机之间以及内部分机与公网用户间的通信 电源室宜独立设置 系统容量 调度终端及对外的通信业务接口 当建筑物为自用建筑并自建通信设施时 4 呼叫中心应能满足客户统一服务 ~50m IP终端等 路由器等设备组成 1 系统应由会议电话汇接机 当电话交换系统对电源有特殊要求时 呼叫中心远端节点应由电话交换机远端设备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当机房内各功能房间合设时 建筑物内无发电机组设备时 由数字程控交换机 IP 配置 机房按功能分为交换机室 呼叫中心的座席室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 用户电话交换机应提供普通电话通信 远期扩容发展的要求 0.5h的供电时间要求 调度终端及辅助设备组成 会议电话终端应包括多种协议终端 4 8 调度终端应支持多种类型与应用场合 2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同时宜靠近信息接入机房 机房使用面积宜符合表20.3.6的规定 4 并配有直通键和键盘 1 IP用户交换机(IPPBX) 大堂总服务台 内部餐饮用房 各类服务器群 会议电话系统和呼叫中心系统 呼叫中心应由电话交换机 并方便各类管线进出的位置 以及用户电话交换机系统的话务员室 3 3 1 是以电话交换技术为基础具有不同功能的通信系统 当建筑物内无发电机组时 当系统机房合设且设备尚未选型时 话务员室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是用户通信系统中一个很重要的系统 6 通信设备直流电源电压宜为48V 根据需要蓄电池组应满足系统0. 20.3.7 到具备ISDN功能的程控用户交换机和IP分组交换用户电话交换机 专网内其他通信系统 调度交换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并将呼叫信号按规定的路由分配至话务座席上 30m 应根据当地供电部门网运行状况和使用单位对电话交换系统重要性的要求 调度台应配置直通键和标准键盘 防火墙 可独立设置调度交换系统 ISDN终端 辅助用房可按 数据 系统应由调度交换机 20.3.5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的话务员室 蓄电池组的初装容量应满足系统 可采用触摸屏 20.3.2 局域网交换机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的直流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4 进线室 PC等方式实现调度操作 机房与信息网络机房可统筹设置 1 调度交换系统 应能成批处理接入呼叫中心的呼叫信号 2 民用建筑内物业管理部门宜设置内部用户电话交换机 WAP服务器应提供与公用数据网连接的接口 4 2 调度台 5 20.3.1 弱电间或电信间 2 多媒体通信业务功能需要 调度系统的调度室或呼叫中心的座席室与交换机室之间应设置双层玻璃隔墙 PBX和软交换用户电话交换机构成的系统 调度交换系统 调度交换机应提供与调度台 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 2 呼叫中心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应根据使用需求 其总使用面积应符合系统设备近期为主 门卫室及相关公共场所等处的有线通信要求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