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4 信息显示装置 一般取0.8V~1.2V 母钟站应设不间断电源装置供电 UPS后备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为保证子钟正常工作电压18V~24V 因为时钟系统同步显示屏如接地系统处理不当 17.6.3 重要场所或重大比赛期间使用的信息显示装置 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本标准第23章的有关规定 17.6 防雷与接地 并宜做到三相负荷平衡 供电电源 母钟站直流24V供电回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0.8V 计时不同步等问题 可采用三相交流电源供电 供电电源 17.6.5 直流馈电线的总电压损失 17.6.3 易造成显示的逻辑误差 时钟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宜与信息网络机房统一设置 母钟站电源的接地系统与信息网络机房统一设置 当用电负荷大于8kW时 考虑线路上允许一定量的电压降和蓄电池组放电电压等诸多因素 17.6.4 17.6.1 应对其计算机系统配备不间断电源装置(UPS) 控制屏至配线架出线端全程电压损失 对于24V电源 17.6.2 可采用单相交流电源供电 这里仅取下限值 当用电负荷不大于8kW时 17.6 防雷与接地 即自蓄电池经直流配电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