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筑边坡规模较小 边坡稳定性评价标准 应按表5.3.2确定 边坡稳定安全系数F 5.3.1 可结合当地做法 地震工况时 注 对于受雨水或地下水影响大的边坡工程 特殊情况(如坡顶存在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建构筑物 即按饱和重度与饱和状态时的抗剪强度参数 表5.3.2 规范中边坡安全系数是按通常情况确定的 边坡稳定性状态分为稳定 5.3.1 st 所以不再考虑土体的雨季饱和工况 5.3 1 按饱和工况计算 边坡稳定安全系数F 5.3.2 提出了边坡稳定状态分类的评价标准 ——边坡稳定安全系数 为了边坡的维修工作的方便 5.3.2 对地质条件很复杂或破坏后果极严重的边坡工程 st st 基本稳定 2 F 一般工况中采用的安全系数又较高 当边坡稳定性系数小于边坡稳定安全系数时应对边坡进行处理 边坡稳定性评价标准 安全系数仅适用于塌滑区内无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 边坡稳定性状态划分 可根据边坡稳定性系数按表5.3.1确定 其稳定安全系数应适当提高 注 存在油库等破坏后有严重后果的建筑边坡)下安全系数可适当提高 表5.3.1 除校核工况外 5.3 欠稳定和不稳定四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