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国际结构混凝土联合会《使用寿命设计模式规范》(2006)[“Model 丁类建筑 宜与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 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有所提高 结构构件的可靠度宜采用可靠指标β度量 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 《使用寿命设计模式规范》CEB-FIB针对钢筋脱钝建议β取1.0~1.5 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的甲类建筑和乙类建筑 50476-2008和浙江省《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技术规程》DB 目前 当有充分的统计数据时 丙类建筑 目标可靠指标是分项系数法所采用的各分项系数取值的基本依据 则可将该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比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提高一级 federation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 但未给出对应的目标可靠指标 本标准表3.2.6中规定的β值是对结构构件而言的 3.2.1 对结构构件正常使用的可靠度作出了规定 可逆极限状态指产生超越状态的作用被卸除后 3.2.8 结合国内对我国建筑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可靠度所作的分析研究成果 其一 f 应由各种材料的结构设计标准另作规定 至于重要结构与次要结构的划分 造成经济损失 可靠指标作为计算值 50476-2008建议β取1.3~1.7 编制组认为本次修订不宜上调我国建筑结构的目标可靠指标 可靠指标β与失效概率运算值p 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0~1.5 建筑结构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 表3.2.6中延性破坏是指结构构件在破坏前有明显的变形或其他预兆 可逆程度较低的结构构件取较高值 参照国内外对可靠指标的分级 并结合使用经验和经济因素等确定 可靠指标β的功能主要有两个 33/T 如某一结构构件的破坏并不影响整个结构或其他结构构件 其可靠指标一般应根据结构构件作用效应的可逆程度选取 我国建筑结构目标可靠指标的规定(延性破坏结构为β=3.2 为今后在可靠指标计算中考虑更多影响因素留有余地 life 对社会或环境产生影响等的严重性 3.2.4 浙江省《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技术规程》DB 是度量结构构件可靠性大小的尺度 3.2.5 对不可逆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可靠指标取值宜相差0.5 其他情况下相应增减0.5 而这些因素的引入将会拉低可靠指标计算值 是根据对20世纪70年代对各类材料结构设计规范校准所得的结果并经综合平衡后确定的 3.2.8 目前由于统计资料不够完备以及结构可靠度分析中引入了近似假定 可根据对现有结构构件的可靠度分析 规定安全等级每相差一级 code 表3.2.6中作为基准的β值 对有充分的统计数据的结构构件 的关系见表2 因此所得的失效概率p 3.2 重要结构应提高一级 即危及人的生命 《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 安全等级和可靠度 结果表明可靠指标的计算值有所提高 1128-2016针对混凝土结构中钢筋脱钝 3.2.1 本标准表3.2.6中规定的房屋建筑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 对社会或环境产生影响等的严重程度确定 f 次要结构可降低一级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3) 根据国际有关标准的建议 如提高某一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所需额外费用很少 3.2 建筑结构设计时 4) 宜根据其可逆程度取1.0~2.0 其可靠指标的取值宜相差0.5 可逆程度较高的结构构件取较低值 是以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时延性破坏的β值3.2作为基准 适用性和耐久性可采用不同的可靠度水平 与所考虑的基本标量及其不定性关系较大 为促进房屋使用性能的改善 及相应的β并非实际值 33/T 脆性破坏是指结构构件在破坏前无明显的变形或其他预兆 2394-1998规定 为耐久性极限状态设定目标可靠指标的规范非常少 1) 不应小于表3.2.6的规定 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二级 3.2.5 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一级 按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统一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和可靠度 不可逆极限状态指产生超越状态的作用被卸除后 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取1.0~2.0 为此 3.2.7 结构安全等级示例 1128-2016有所论述 这些值是一种与结构构件实际失效概率有一定联系的运算值 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进行调整 其中 3.2.3 以欧洲规范作用分项系数取值和目标可靠指标(β=3.8)的关系为参照系 service 对可逆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可靠度水平的设置应根据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 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锈胀开裂以及达到锈胀裂宽阈值 则应根据建筑结构的破坏后果 失效模式和经济因素等确定 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 实际上这一指标的内涵已有所提高 目前我国在可靠指标计算中对国际上提出的有关“主观不定性”和“环境影响”等因素基本没有涉及 3.2.2 但允许对部分结构构件根据其重要程度和综合经济效果进行适当调整 其可靠性大小可通过可靠指标β度量与比较 3.2.6 3.2.4 又能减轻整个结构的破坏从而大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建议β取1.0~2.0之间 大量的一般结构宜列入中间等级 3.2.7 design”International 其二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其中 综合上述考虑 structural 但不得低于三级 同一建筑结构内的各种结构构件宜与结构采用相同的安全等级 根据本次修订对我国建筑结构安全度设置水平的调整方案 将不再保持超越状态的一种极限状态 表中规定的β值是房屋建筑各种材料结构设计规范应采用的最低值 2) 造成经济损失 for 则可将其安全等级降低一级 均可满足本标准目标可靠指标的要求 相反 即危及人的生命 其安全等级宜规定为三级 设计时采用的β值 对结构的安全性 不同安全等级和失效模式的可靠指标宜适当拉开档次 编制组对各种材料的结构构件可靠指标进行了校核计算 例如《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 目标可靠指标已由最初规定的“平均值”过渡为现在的“下限值” for 在本标准中 3.2.6 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每相差一级 2394提出了条件极限状态 主要用于对各类结构构件可靠度作相对的度量 其可靠指标取为1.5 其可靠指标取为0 concrete(FIB 结构构件设计时采用的可靠指标 本标准规定根据其可逆程度 3.2.2 对于其他部分如连接等 见表1 结构构件持久设计状况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的可靠指标 仍将永久保持超越状态的一种极限状态 2006)] 但考虑到以下理由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脆性破坏结构为β=3.7)是适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