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M 1) 3 应符合下式规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确定 难以找到清晰的物理界限区分正常与不正常 标准组合宜用于不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2) 则仍被认为是不可逆的 频遇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的压坏 准永久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取为1.0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8.3.3 8.3.2 如钢梁的挠度不会损坏其他构件(结构的或非结构的) 本条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可逆与不可逆的划分很重要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准永久组合宜用在当长期效应取决定性因素时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8.3 材料性能的分项系数γ 还需要与周边构件联系起来考虑 只影响到人的舒适感 C——设计对变形 则可采用频遇组合进行设计验算 频遇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计算 应采用标准组合进行设计验算 都是清晰的物理现象 只是个外观问题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宜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作用的标准组合 可逆与不可逆不能只按所验算构件的情况确定 应按有关的结构设计标准的规定采用 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确定 以钢梁的挠度为例 频遇组合宜用于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准永久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计算 S S 8.3.2 裂缝等的设计值 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工程经验确定 1 ≤C 结构的倾覆 1) 如钢梁的挠度对各种性能要求均无影响 式中 安全与失效之间的分界线是清晰的 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 2) d 则可采用准永久组合进行设计验算 但如钢梁下有隔墙 8.3.1 裂缝等规定的相应限值 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地基的滑移 8.3.1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2394和《结构设计基础》EN 1) 2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 标准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确定 2) 钢梁的挠度会使隔墙损坏 钢梁与隔墙之间又未作专门处理 1990 来源于《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 能正常使用与不能正常使用之间的分界线是模糊的 钢梁的挠度本身当然是可逆的 指变形 除各种材料的结构设计标准有专门规定外 标准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计算 ——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如钢材的屈服 结构或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 d (8.3.1) 8.3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列出了三种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