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对于湿陷性黄土来说 5.6.1 当为填方时 湿陷性黄土在近期浸水饱和后 对于湿陷性黄土地基 η L 5.6.3 3 由于荷载和压缩层深度比一般建筑物相对较大 宜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 结合土性指标及工程实践经验综合确定 2 计算地基变形时 强度指标应根据饱和状态的试验结果求得 深 A 安全度更高一些 5.6 对天然含水量小于塑限含水量的土 ak 注 5.6 3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稳定性计算 d f 考虑到黄土地区的特点 对饱和黄土的有关物理性质指标分档作了一些修订 根据原机械工业部勘察研究院等单位多年来在黄土地区积累的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资料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宜根据静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结果 5.6.1 就是按照本标准采取了规定的地基处理 1 并应按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 γ——基础底面以下土的重度(kN/m 但其中沉降计算经验系数φ 原“规范”深度修正深度自1.5m起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可自填土地面标高算起 深 ——第i层土附加应力系数曲线沿土层厚度的积分值 变形计算在地基计算中的重要性日益显著 丁类建筑 除满足一般要求外 饱和度S 所以在计算地基湿陷量或地基处理后的剩余湿陷量时 可按表5.6.2取值 5.6.2 根据地基处理后的剩余湿陷量并结合其他综合因素 (其中只要有一个指标)大于0.85改为e或I ——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kN/m 有以下几个特点需要考虑 3 本条对黄土地基承载力明确了以下几点 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 采用箱形基础或筏形基础时 ≥80%的晚更新世(Q 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应考虑地基处理后压缩层范围内土的压缩性的变化 如出现本条第4款规定情形 判定湿陷性黄土地基的湿陷等级 5.6.6 表5.6.2 2 ) η 可根据基底下土的类别按表5.6.5采用 50007的有关规定外 将e或I ) 确定设计措施的采取 s 使用此承载力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主要目的在于 基础埋置深度可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 1)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2)本条所指承载力是湿陷性黄土地基在天然含水量状态下的承载力 1 5.6.6 宽修正作如下规定 3 E 偏心荷载作用下 大于等于0.85 5.6.5 5.6.4 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可按本标准第5.6.3条的原则确定 但填方在上部结构施工后完成时 p 以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作为地基计算的代表数值 50007相同 在其他情况下 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4 下部未处理湿陷性土层的承载力的确定适用于本条规定 采用地基处理后的压缩模量作为计算依据 a 3 另一条是在可能被水浸湿的黄土地基 50007的规定 一般应进行地基变形计算 湿陷性黄土场地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和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量的计算值 i 确定滑动面时 分别按3m或6m取值 4 增加了两条要求 基础底面积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其定义为在保证地基稳定的条件下 对于地下室 对于甲类 本标准明确规定在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建设中 50007的有关规定 补充原规范在e或I 应按下式计算 宽修正系数取值与原规范相同 针对黄土地区的特点 主要是考虑黄土的表层一般沉积年代较短 地基计算 基础底面边缘的最大压力值 使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沉降量不超过容许值的地基承载能力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下式修正 本次修订沿用原规范的规定 密度较低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可按塑限含水量确定土的承载力 2 4 含水量增加会使强度显著降低 湿陷性黄土地基承载力的确定 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准永久组合 不应超过修正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20倍 m 式中 饱和黄土是指I 1 s 1 5.6.3 对丙类 应考虑到黄土地基(包括斜坡)的滑动面(或破裂面)与饱和软黏土和一般黏性土是不相同的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1 4 d一一基础埋置深度(m) 所以在计算地基的压缩变形时 对于湿陷性黄土地基上的乙 土的强度指标应按饱和状态的试验结果确定 丙类建筑 ) 当偏心作用时 应自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 ——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本标准对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深 荷载效应应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准组合计算 未作修改 一条是在确定滑动面(或破裂面)时 或采用天然地基(如丙类 二是强调了系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和当地经验(包括地区性标准)的重要性 1 比较松软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基础底面边缘的最大压力值 宽修正计算公式及其符号意义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根据基底下各土层累计的湿陷量和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等因素 E 5.6.5 不应超过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20倍 b——基础底面宽度(m) 湿陷性黄土地基需要变形验算时 根据自重湿陷量的计算值判定建筑场地的湿陷类型 2 50007相适应 土的湿陷性消失并转化为高压缩性 乙类建筑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承载力按塑限含水量确定的规定更符合建筑物使用后的实际情况 5.6.2 对于这类饱和黄土地基 对有可能受水浸湿的湿陷性黄土地基 2 )黄土 应按本标准第4.4.3条和第4.4.4条的规定分别进行计算 3 应使建筑物的沉降量不超过允许值 当有充分依据时 其变形计算和变形允许值 为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压缩模量的当量值 f 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在地基稳定的条件下 基础宽度和基础埋深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当基础宽度大于3m或埋置深度大于1.50m时 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表5.6.5 si ——相应于b=3m和d=1.50m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3)本条第2款主要突出了两个重点 本条规定了确定基础底面积时计算荷载和抗力的相应规定 防水措施或结构措施 应考虑湿陷性黄土地基中可能存在的竖向节理和裂隙 如条文中的表5.6.2 r 地基计算 ——分别为基础宽度和基础埋深的承载力修正系数 γ 经分析整理后得到沉降计算经验系数(即沉降实测值与按分层总和法所得沉降计算值之比)与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压缩模量的当量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关系 如湿陷性土层未处理完 其变形计算和变形允许值 应自天然地面标高算起 建筑地基的湿陷性需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乙类建筑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当基础宽度小于3m或大于6m时 全新世(Q 3 L ——第i层土的压缩模量值(MPa) 计算黄土地基的湿陷变形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b 对于黄土地基的稳定性计算 >10 或非自重场地上湿陷起始压力大于基底压力等情况)时 一是强调了载荷试验及其他原位测试的重要作用 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 对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黄土地基 5.6.4 丁类建筑符合某些条件时可不处理地基 等于0.85时的空档 L 可考虑按实际压力相应的湿陷系数和压缩层深度的下限进行计算 甲类 式中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