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对由于浸水等原因造成地基软弱而下沉的情况 均采用了湿法纠倾 如果采用浸水法 建筑物本身的重要性和使用上的要求 及时调整方案 2 经济和社会效益 不得采用浸水法纠倾 9.5.12 利用湿陷性黄土浸水湿陷这一特性 将会威胁到邻近地上或地下建 对某些建筑物 经过40多年的使用考验 1 其他工作区域不得受水浸湿 3 安全可靠 都取得了明显的技术 当土的平均含水量大于23% 采用湿法时 湿陷性黄土浸水湿陷 邻近建筑物及地下构筑物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 应在施工前先行加固 施工条件和周围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 加压法 采用湿法纠倾 再对烟囱南侧采用辐射冲水法纠倾 纠倾全过程中应进行现场监测 采用浸水法对既有建筑物进行纠倾 采用湿法纠倾难于达到目的时 可采用干法进行纠倾 甚至会触发滑坡体的滑动 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因地 经济合理 最后对南侧地基土采用双灰桩进行加固 场地的岩土工程地质情况 规定了不得采用浸水法的有关情况 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应在现场进行渗水试验 和使下沉较大部位的抬升 土的抗剪强度减小 节省了大量资金 对采用湿法进行纠倾的一侧地基 浸水点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 但可以变有害为有利 当达到预估的浸水滞后沉降量时 本法称为湿法纠倾 包括使未下沉或下沉较小部位的迫降下沉 9.5.11 或将几种干法纠倾结合使用 纠倾过程中应做好防护工作 或使原来不太稳定的边坡进一步恶化 应先对软弱地基进行加固后再进行纠倾 地下水位的观测 湿陷性黄土场地上建筑物的纠倾方法可分为湿法纠倾和干法纠倾 建筑物实施纠倾前应对纠倾的可行性 当土层中有碎石类土和砂土夹层时 可采用浸水法或横向掏土法进行纠倾 土质情况 地基需要加固时 必须考虑到对邻近建筑物的不利影响 进行现场试验性施工 纠倾 在土体水平向渗透性小于垂直向和湿陷性黄土层深度较小(如小于10m)的情况下 湿法纠倾主要为浸水法 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也应在纠倾完成后立即进行地基加固 故先采用双灰桩对烟囱北侧地基土进行加固 还可能由于管道断裂 下列情况不得采用浸水法纠倾 当某些重要资料缺少时 倾斜和裂缝的观测 比如浸水和加压相结合 9.5.6 地基的变形性质与规律 规定了纠倾法的适用范围和有关要求 采用了横向掏土和竖向顶升法 本条将纠倾法分为湿法和干法两种 纠倾方案应充分考虑到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 适宜性进行评价 采用一种纠倾方法不易达到要求时 3 1 加压法和顶升法等 精心做好纠倾前的准备 可以采用湿法进行纠倾 9.5.4 渗透半径 浸水法的注水孔(槽)至邻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干法纠倾应包括横向或竖向掏土法 防止建筑物回倾 靠近边坡地段 应及时停水 浸水量和浸水速率 如果建筑物的变形在持续发展 使整个工程复工 在湿陷性黄土场地对既有建筑物进行纠倾时 程序及施工进度 3 根据纠倾情况随时调整松紧 可能会使本来稳定的边坡成为不稳定的边坡 由于邻近范围内有建筑物或有大量的地下构筑物等 上部结构的自重较小或局部变形大 在纠倾过程中 强迫其下沉 在确定停止注水时间时应考虑到这一点 1 应有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3 特别是对于高耸构筑物 可将几种纠倾方法结合使用 浸水和横向掏土法相结合 由此出发 9.5.10 可能会使土体含水量增大 本条从安全角度出发 9.5.3 渗水量等参数 上部结构及基础类型 对不浸水的方法 根据拟纠倾建筑物的基础类型和地基土湿陷性 地下的建筑物及管网 应先完成加固再实施纠倾 宜控制在4mmm/d~10mm/d 产生事故的原因及影响因素 纠倾初期可取大值 或建筑物倾斜率较大时 当土的湿陷系数大于0.05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 4 除预定区域外 纠倾过程中 2 纠倾过程中还应采取一定安全措施 并应根据试验结果对方案进行调整与补充 监测频率相应增大 对于刚度较好的建筑物可适当提高 纠倾速率增大时 证明处理效果很好 并不宜小于20m 既有建筑物地基压缩层土的平均含水量大于塑限含水量时 这是湿陷性黄土地区有别于其他地区的一个特点 9.5.8 由于北侧地基土含水量已达28% 或与地基加固同时进行 与地面成25°~30°夹角 不宜小于1.5倍湿陷性黄土层的下限深度 2 当土的含水量或湿陷性介于上述二者之间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西北铁科院对兰州白塔山公园白塔的纠倾 宜采用顶升法纠倾 地面沉降和裂缝的观测 等等 9.5.1 建筑物纠倾方案应根据建筑物倾斜程度及原因 整体刚度 如山西化肥厂水泥分厂100m烟囱的纠倾 纠倾施工前 9.5.1 不但会损害附近地面 对变形敏感的建筑物或重要建筑物 此时防护距离宜取大值 9.5.12 如果采用浸水法 其滞后变形约占建筑物的实际沉降量的10%~20% 使既有建筑物的倾斜得以纠正 而湿陷系数小于0.03时 称为干法纠倾 9.5.11 纠倾过程中应控制纠倾速率 烟囱扶正 宜小于4mm/d 还应考虑到这些夹层的水平向串水的不利影响 做到有对策 附近有建筑物和地下管网时 也可以将干 滑坡体的重量加大 可采用竖向掏土法或加压法纠倾 不宜采用浸水法 采用浸水法 靠近边坡地段 1 如掏土法 地基下沉的速率以5mm/d~10mm/d为宜 特别是浸水法 缆绳可设置在构筑物顶部或2/3高度处 监测工作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每天应进行两次沉降观测 道路和管道的监测 又如兰化烟囱的纠倾 纠倾 靠近滑坡地段 必须对拟纠倾的建筑物和周围情况进行监控 滑坡体的滑动作用增大 9.5.8 确定施工参数 一般情况下 9.5.3 顶升法等 建筑物沉降 以防矫枉过正 在既有建筑物地基的压缩层内 事故的现状 距离拟纠倾建筑物20m内有建筑物或地下构筑物和管道 9.5.9 9.5 既有建筑物地基压缩层内土的湿陷性较强 所以在这些地段 应先进行必要的补充工作 应先进行地基加固 平均含水量小于塑限含水量时 窑街水泥厂烟囱倾斜事故等工程中 后期应取小值 早在20世纪70年代 9.5.2 平均含水量小于16%时 附近建筑物 浸水湿陷使烟囱向北侧倾斜 这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关键 则需要同时考虑地基加固 必须全面掌握原设计与施工的情况 可能顾此失彼 不得拖延时间 周围环境等各方面的资料 湿两种方法合用 一般情况下 采用了小切口竖向调整和局部横向扇形掏土法 9.5.13 9.5.9 检验纠倾方案的可行性 留余地 9.5 2 并应根据监测结果 滑动面的阻滑作用减小 浸水湿陷是一种有害的特性 对地基应选择不浸水或少浸水的方法 对建筑物地基相对下沉较小的部位进行浸水(包括竖向注水孔注水和横向或斜向辐射冲水等) 必要时还需设置钢丝缆绳 根据建筑物的整体刚度和结构构件的强度 一般情况下 被纠倾建筑物整体刚度不足时 严格控制纠倾速率外 并防止建筑物产生新的损坏 使生产楼恢复生产 下沉的数量与特点 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用加压法处理了当时影响很大的天水军民两用机场跑道下沉全工程停工的特大事故 且需要使既有建筑物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位置时 9.5.4~9.5.7 防止产生相反方向的新的不均匀变形 预留浸水滞后的预估沉降量 应预估纠倾后的回倾可能性 监测频率应根据不同纠倾方法和不同纠倾速率而定 因工程制宜地结合使用 测定土的渗透速率 建筑物纠倾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确定土的渗透系数 除通过上述监测方法 一般在注水停止后需要15d~30d沉降才会稳定 恢复了它们的使用功能 9.5.7 再者 建筑物本身有可能产生新的次生灾害 应及时处理 预留滞后回倾量可取建筑物目标纠倾量的1/10~1/12 9.5.2 兰化有机厂生产楼地基下沉停产事故 滞后变形还会大一些 应评估纠倾后的回倾可能性并预留滞后回倾量 靠近滑坡地段 荷载特征 一旦出现异常 防护距离可适当减小 采用花篮螺丝连接 9.5.5 既有建筑物的倾斜较大 阻止建筑物的继续沉降 一定要注意控制浸水范围 构筑物的安全 如果湿法造成地基承载力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