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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均应先进行湿陷性 2 垫层地基应检验承载力和压实系数等参数 检测数量不应小于桩数的0.5% 动力触探等方法评价其夯实质量 2 内应有一个检验点 灰比不够 数量不应少于桩数的10% 对于不同材料的垫层 2 动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检测桩身压实质量时 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J的规定 即成桩桩径 应有同条件土工试验进行对比 8.2.1 评价应以实际的灰土配合比计算压实系数 共计23个荷载试验点 验收检验一般在施工完成后进行 因此抽检比例不宜过高 应采用标准贯入 2 挤密桩是分层回填夯实起来的 承载力检测数量每单体工程不得少于3点 地基验收检验 部分共2400m 也可采用单桩静载荷试验和桩间土平板载荷试验相结合的试验方法 地基验收检验 对宽度小于6m的基槽 每400m 强夯法还是预浸水法 3 增加1点 4 增加1点 取样过程比较困难 取3个点 取样的位置至关重要 每层每30延米不应少于1点 位置不同会得出完全不同的检测结果 可采用击数确定压实系数 施工中应该经常抽测 本条规定了挤密地基的验收检验项目 ~1000m 承载力检测数量每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 对局部处理的独立柱基 采用预浸水法处理的地基 超出3000根部分可取超出桩数的0.4%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注意取样质量 超出部分每500m 对整片垫层 1 对地基破坏也大 对桩距超过3m的挤密地基 2 且每单体工程不少于3处 一个点 对预钻孔夯扩桩 超出10000m 设计无要求时可不检验挤密地基承载力 强夯地基应检验承载力和夯实土的物理力学指标 第5款执行 单体承载力检测的荷载试验数量计算举例如下 桩间土的挤密程度与距桩边的距离密切相关 桩数量较大 2 取样检测宜在地基强夯结束14d后进行 3 抽检比例在本标准第7.2.17条中已作规定 2 1 如强夯面积为12400m 宜采用探井取样 2 1 采取了分级降低抽样率的方式 检测点数量 为一个点 第3款 检验应按本标准第8.2.3条第2款 挤密地基应检验承载力 桩身质量及桩间土的物理力学指标 每层每200m 4 强夯地基后采用刚性桩或桩基础时 2 2 验收检测抽检比例可适当减少 2 面积内应有一个检测点 施工参数 桩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3节的规定 取样位置应在距桩心2/3桩半径处 在平面上各处桩间土的挤密系数是不同的 且每单体建筑不应少于3点 在工程实践中发现 的 物理力学指标和湿陷系数 以尽量减小检测给地基带来的损伤 验收检验是验证性检验 按1000m 采用标准贯入或动力触探检验时 8.2.5 桩身完整性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时 本条规定了强夯地基验收检验的项目及数量 不足1000m 取二者的平均值 各层夯实质量和施工过程控制有很大关系 2 且每单体不应少于3点 增加1点 数量不宜太多 4 检验点的间距不宜大于4m 应先对夯实质量进行检验 湿陷系数取样位置应位于相邻3桩(三角形布桩)或4桩(正方形布桩)形心位置 静力触探 采用标准贯入 作为评价挤密效果的参考 8.2.4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压实系数应分层取样检测 方法和抽样数量 且每层不应少于3点 1 检测点数为每500m 并应评价场地和地基湿陷性 5 8.2.3 但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自检 且每层不应少于3点 可检测灰土配合比 8.2.1 必要时宜增加检测成桩桩径 桩身压实系数应分层检测 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步工序施工 2 检测时取样难度也不大 8.2.3 8.2.5 2 超出部分每500m 2 2 2 如果施工中偷工减料 8.2.2 超出的8500m 检验应按本标准第8.2.2条第2款 且不应少于3点 1 的 2 取样深度应至设计夯实厚度下1m 对预钻孔夯扩桩 计 8.2.2 8.2.4 按500m 根据实际灰土配合比击实试验结果计算压实系数 单体地基处理面积超过1500m 超出10000m 宜检测成桩桩径 本条第3款规定了取样位置 可按有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压实系数的检测 2 抽样数量以能真实评定质量状况即可 2 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调整后续处理方法的设计 8.2 大多是湿陷性严重的场地 每柱基每层不应少于1点 不足500m 8.2 3 干密度试验工作量大 也达到约不足20m见方范围就有一个探井 2 承载力检测应采用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 压实系数检测点位置应在每层表面下2/3厚度处 采用组合法处理的地基第一次处理不管是挤密法 且每单体工程各不应少于3点 3 每500m 采用标准贯入 不足500m 强夯地基的承载力检测宜在地基强夯结束28d后进行 如桩身压实系数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主要参数 按每1000m 如在同一场地建立了压实系数和标准贯入 动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检测桩间土挤密效果时 2 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步工序施工 强夯或挤密地基后采用刚性桩复合地基时 4 所以 应有同条件土工试验进行对比 但应检验挤密质量 即使按本条第3款规定的0.2%计算探井数量 对于以黄土为主的工程 本条规定了垫层的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 桩身质量检测数量不应小于总桩数的0.6% 时 3 而黄土场地上挤密桩间距较小(一般在0.9m左右) 挤密地基后采用刚性桩复合地基或桩基础时 对挤密地基也会产生破坏 均匀性等处理质量的评价 计 试验得出的压实系数反而大(按设计灰比试验得出的最大干密度计算) 2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点 桩数大于3000根时 静载荷试验应在成桩14d后进行 2 且每单体工程不少于6根 2 1500m 应分层检测桩间土平均挤密系数 1 这时的检测是对地基湿陷性的二次评价 第3款的规定执行 桩间土检测数量不应小于总桩数的0.2% 5 触探击数的对比相关关系后 是在施工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采取全桩段开挖取样方式检测 预浸水法处理的地基 部分每1000m 检测数量之和不应少于刚性桩桩数的1% 应该严格执行 竖向取样间距不应大于1m 取样检测地基土的物理力学及湿陷性指标 取样间距不应超过1m 取3个点 抽检比例宜大一些 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确有困难时 采用标准贯入或动力触探检验时 应取土样评价其物理力学指标和湿陷性 静力触探 2 平均挤密系数取样位置应分别位于两桩心连线的中点及净间距(桩间距减去桩直径)的1/10处 在地基处理面积较大时适当减少了抽样数量 竖向取样间距不宜超过1m 承载力应按刚性桩置换率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及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 对于粗颗粒土及不能取原状样的 计 规定了对灰土配合比有怀疑时检验灰土配合比 因此检测桩间土平均挤密系数时 应检验地基土物理力学指标和湿陷系数 检测点数量不宜小于按本条第1款计算的数量 桩间土的挤密完全取决于夯扩程度 组合法处理地基的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单体垫层面积超过1500m 取17个点 挤密或强夯后采用桩基时 2 垫层面积较大时 按500m 对实际施工的灰土配合比有怀疑时 取样位置宜在相邻夯点中间空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