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挤密地基也会产生破坏 检测数量之和不应少于刚性桩桩数的1% 8.2.1 2 1 桩身质量及桩间土的物理力学指标 1500m 规定了对灰土配合比有怀疑时检验灰土配合比 增加1点 4 检测点数为每500m 一个点 是在施工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挤密桩是分层回填夯实起来的 压实系数应分层取样检测 2 5 1 对于不同材料的垫层 2 2 并应评价场地和地基湿陷性 1 采用预浸水法处理的地基 2 本条第3款规定了取样位置 按500m 本条规定了挤密地基的验收检验项目 超出10000m 检测数量不应小于桩数的0.5%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取样检测宜在地基强夯结束14d后进行 对预钻孔夯扩桩 在地基处理面积较大时适当减少了抽样数量 触探击数的对比相关关系后 可检测灰土配合比 8.2.2 桩间土的挤密完全取决于夯扩程度 因此检测桩间土平均挤密系数时 对整片垫层 即成桩桩径 一点 且不应少于3点 桩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8.3节的规定 时 计 采取了分级降低抽样率的方式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分层检测桩间土平均挤密系数 桩身压实系数应分层检测 应取土样评价其物理力学指标和湿陷性 超出部分每500m 试验得出的压实系数反而大(按设计灰比试验得出的最大干密度计算) 如在同一场地建立了压实系数和标准贯入 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确有困难时 必要时宜增加检测成桩桩径 承载力检测数量每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 不足1000m 对宽度小于6m的基槽 而黄土场地上挤密桩间距较小(一般在0.9m左右) 承载力检测数量每单体工程不得少于3点 计 地基验收检验 2 2 3 2 应有同条件土工试验进行对比 均应先进行湿陷性 2 动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检测桩间土挤密效果时 8.2 桩间土检测数量不应小于总桩数的0.2% 8.2.3 2 1 承载力应按刚性桩置换率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及单桩静载荷试验确定 2 静力触探 增加1点 部分每1000m 强夯地基的承载力检测宜在地基强夯结束28d后进行 但应检验挤密质量 应该严格执行 桩间土的挤密程度与距桩边的距离密切相关 取样的位置至关重要 压实系数检测点位置应在每层表面下2/3厚度处 挤密地基应检验承载力 超出的8500m 验收检测抽检比例可适当减少 可按有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压实系数的检测 8.2.4 检测时取样难度也不大 1 4 2 3 静载荷试验应在成桩14d后进行 2 按每1000m 湿陷系数取样位置应位于相邻3桩(三角形布桩)或4桩(正方形布桩)形心位置 施工中应该经常抽测 在平面上各处桩间土的挤密系数是不同的 承载力检测应采用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 2 单体垫层面积超过1500m 宜检测成桩桩径 取3个点 检测点数量不宜小于按本条第1款计算的数量 对于以黄土为主的工程 对实际施工的灰土配合比有怀疑时 2 超出部分每500m 且每单体不应少于3点 评价应以实际的灰土配合比计算压实系数 每500m 垫层地基应检验承载力和压实系数等参数 数量不宜太多 采用标准贯入或动力触探检验时 3 以尽量减小检测给地基带来的损伤 应有同条件土工试验进行对比 组合法处理地基的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8.2.5 桩数大于3000根时 竖向取样间距不宜超过1m 动力触探等方法评价其夯实质量 每层每30延米不应少于1点 即使按本条第3款规定的0.2%计算探井数量 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步工序施工 采用标准贯入 取样检测地基土的物理力学及湿陷性指标 4 强夯法还是预浸水法 对于粗颗粒土及不能取原状样的 检测点数量 应检验地基土物理力学指标和湿陷系数 如强夯面积为12400m 根据实际灰土配合比击实试验结果计算压实系数 静力触探 2 2 对局部处理的独立柱基 按1000m 对预钻孔夯扩桩 第3款 且每单体工程不少于3处 且每层不应少于3点 每柱基每层不应少于1点 2 抽检比例在本标准第7.2.17条中已作规定 取样位置宜在相邻夯点中间空隙处 2 第3款的规定执行 抽检比例宜大一些 不足500m 抽样数量以能真实评定质量状况即可 但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自检 竖向取样间距不应大于1m 采用标准贯入或动力触探检验时 取3个点 且每层不应少于3点 方法和抽样数量 2 取二者的平均值 4 平均挤密系数取样位置应分别位于两桩心连线的中点及净间距(桩间距减去桩直径)的1/10处 8.2.1 检验应按本标准第8.2.3条第2款 对地基破坏也大 每400m 应注意取样质量 为一个点 对桩距超过3m的挤密地基 垫层面积较大时 取样间距不应超过1m 8.2 超出3000根部分可取超出桩数的0.4% 单体地基处理面积超过1500m 干密度试验工作量大 2 强夯或挤密地基后采用刚性桩复合地基时 预浸水法处理的地基 2 宜采用探井取样 应先对夯实质量进行检验 设计无要求时可不检验挤密地基承载力 计 地基验收检验 也可采用单桩静载荷试验和桩间土平板载荷试验相结合的试验方法 取17个点 采取全桩段开挖取样方式检测 强夯地基应检验承载力和夯实土的物理力学指标 2 8.2.2 作为评价挤密效果的参考 第5款执行 且每单体建筑不应少于3点 这时的检测是对地基湿陷性的二次评价 按500m 因此抽检比例不宜过高 2 2 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调整后续处理方法的设计 检验应按本标准第8.2.2条第2款 数量不应少于桩数的10% 取样过程比较困难 可采用击数确定压实系数 均匀性等处理质量的评价 验收检验一般在施工完成后进行 采用标准贯入 3 部分共2400m 2 增加1点 单体承载力检测的荷载试验数量计算举例如下 强夯地基后采用刚性桩或桩基础时 施工参数 物理力学指标和湿陷系数 如果施工中偷工减料 采用组合法处理的地基第一次处理不管是挤密法 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J的规定 挤密地基后采用刚性桩复合地基或桩基础时 桩数量较大 本条规定了垫层的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 如桩身压实系数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主要参数 8.2.3 应采用标准贯入 挤密或强夯后采用桩基时 大多是湿陷性严重的场地 的 取样位置应在距桩心2/3桩半径处 共计23个荷载试验点 桩身质量检测数量不应小于总桩数的0.6% 5 验收检验是验证性检验 超出10000m 且每单体工程各不应少于3点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层每200m 所以 检验点的间距不宜大于4m 各层夯实质量和施工过程控制有很大关系 8.2.5 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步工序施工 面积内应有一个检测点 本条规定了强夯地基验收检验的项目及数量 3 ~1000m 在工程实践中发现 也达到约不足20m见方范围就有一个探井 不足500m 灰比不够 且每单体工程不少于6根 取样深度应至设计夯实厚度下1m 桩身完整性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时 8.2.4 2 动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检测桩身压实质量时 内应有一个检验点 位置不同会得出完全不同的检测结果 的 2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