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机械加工的允许偏差 观察检查 矫正后的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凹痕或其他损伤 检验方法 表面粗糙度不应大于12.5μm 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6.7的规定或满足设计要求 第2部分 超声检测 全部检查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铸钢件 这两条依据本标准中“钢管构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钢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零部件铣削加工后的允许偏差”和“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结合制作实践适当修改而定 端面 高承压铸钢件》GB/T 检查数量 为保证焊接质量 7.6.2 直尺 有连接要求的轴(外圆)和孔机械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6.3的规定或设计要求 7.6 7.6.3 检查数量 检查数量 用卡尺 表7.6.4 一般项目 检验方法 铸钢件与其他构件连接部位四周150mm的区域 平面平行度偏差的规定值是按照组装 检查探伤报告 要求焊前进行打磨处理 Ⅰ 轴的机械加工表面 且不应少于3个 表7.6.7 Ⅱ 则全长检测) 注 检查数量 铸钢件加工 用卡尺 角度尺检查 检验方法 且不应少于3个 a 铸钢件表面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4.4条的规定 角度尺检查 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 超声检测 平面 边缘机械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6.4的规定或设计要求 铸钢件与其他构件连接的部位 同轴度 第1部分 Ⅰ 焊接坡口采用气割方法加工时 加热的方法进行矫正 铸钢件可用机械 全部检查 a 主控项目 用粗糙度对比样板检查 7.6.4 7.6.4 连接孔 7.6 d为轴(外圆)直径或孔径 7233.2的规定进行100%超声波探伤检测 铸钢件连接面的表面粗糙度R 全数检查 铸钢件加工 端面 不应大于25μm 轴的表面粗糙度不应大于12.5μm 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7.6.3 即主 7.6.7 表7.6.3中的“轴(外圆)直径”是指伸入钢管(或孔)中的铸钢件轴(外圆)的直径尺寸 支管管口的焊接坡口周围150mm区域 按零件数抽查10% Ⅱ 不应大于25μm 注 一般用途铸钢件》GB/T 确保连接部位的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7.6.5 对于连接孔 一般项目 检查数量 铸钢件与其他构件的连接面 其表面粗糙度R 检验方法 7.6.1 耳板上销轴连接孔四周150mm区域以及其他各种需连接的部位周围150mm范围内均应进行100%超声波检测(如长度不足150mm 有连接要求的平面 检验方法 直尺 按零件数抽查10% 7.6.6 主控项目 按规格抽查10% 7.6.1 7233.1和《铸钢件 表7.6.3 气割焊接坡口的允许偏差 L为加工面边长或加工边长度 检查数量 焊接和铸钢件的受力要求而提出的 轴(外圆)和孔机械加工的允许偏差 观察检查 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