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管材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抽样复验 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 检查数量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型材 检查复验报告 用钢尺 抗拉强度 管材 型材 且不应少于3根 4.3.3 一般项目 规格 Ⅰ 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规格的型材或管材抽检10% 4.3.2 主控项目 每批同一品种 4.3.1 规格的型材或管材抽检10% 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管材截面尺寸 见证取样送样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无论是国内供应的型材还是国外进口的型材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4.3 厚度及允许偏差应满足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抽样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伸长率和厚度偏差检验 型材 都应满足设计和标准规定的要求 型材 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每批同一品种 检验方法 每根检测3处 工槽角型材的统称 检查数量 管材 主控项目 Ⅰ 用拉线和钢尺量测 必须严格执行 且不应少于3根 游标卡尺及超声波测厚仪量测 管材的表面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2.5条的规定 型材和管材进场时 按本标准附录A复验检验批量检查 型材 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屈服强度 型材 检验方法 方矩管 4.3.5 型材和管材的品种 4.3.4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4.3 本条型材是H型钢 圆管 管材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满足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Ⅱ 检查数量 每批型材应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