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为抗风桁架 次结构安装 墙面檩条外侧平面任一点对墙轴线距离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10.7.5 按构件数抽查10% 檩条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mm) 用拉线 10.7.5 应符合表10.7.3的规定 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 钢尺 且不应少于3个 消能减震钢支撑的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 钢尺现场实测或观察 墙架 检查数量 檩条 按构件数抽查10% H为墙架立柱的高度 检查数量 检查数量 支撑 全数检查 墙架 次结构安装 墙架 用拉线 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 注 一般项目 钢尺 Ⅰ 主控项目 l为檩条或墙梁的长度 Ⅱ 墙架 水准仪现场实测或观察 且不应少于3件 檩条两端相对高差或与设计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 10.7.4 一般项目 Ⅱ 每跨间不应少于3点 檩条直线度偏差不应大于l/250 檩条 运输 且不应大于10mm 本条规定是为了控制墙面檩条安装完成后结构外侧平面的平整度 检查数量 檩条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7.3的规定 检验方法 10.7.1 10.7.3 经纬仪现场实测或观察 支撑 检验方法 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10.7 且不应少于3个 檩条 次结构等构件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支撑 10.7.2 10.7 检验方法 墙架 用拉线 表10.7.3 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 柱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