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钢件 铸钢件表面应清理干净 氧化铁皮 4.4.3 Ⅰ 检查数量 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屈服强度 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缩松 缩孔 全站仪等量测 铸钢件 见证取样送样 清除内腔残余物等 检验方法 冷隔 铸钢件进场时 铸钢件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抽样复验 检验方法 4.4.4 4.4.1 粘砂 抗拉强度 对有超声波探伤要求表面的粗糙度应达到探伤工艺的要求 铸钢件在钢结构(特别是大跨度空间钢结构)中的应用逐渐增多 检查数量 且不应少于3件 铸钢件表面粗糙度 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不应有裂纹 检查数量 近些年 Ⅱ 用钢尺 夹砂及明显凹坑等缺陷 规格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按批抽检10% 热处理锈斑 铸钢件的品种 检验方法 4.4 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 检查数量 4.4 主控项目 全数检查 用粗糙度计测定 必须严格执行 角度仪 去除补贴 全数检查 观察检查 游标卡尺 抽样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Ⅰ 检验方法 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修正飞边 全数检查 4.4.2 故对其规格和质量提出明确规定是完全必要的 伸长率和端口尺寸偏差检验 4.4.1 一般项目 未熔合和超过允许标准的气孔 4.4.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铸钢节点与其他构件焊接的端口表面粗糙度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毛刺 铸钢件及其与其他各构件连接端口的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