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检查数量 7.4 检查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且不应少于3个 表7.4.2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2的规定 注 检查数量 边缘加工 按加工面数抽查10% 注 本条保留了相邻两夹角和加工面垂直度的质量指标 按加工面数抽查10% 7.4 Ⅰ 一般项目 表7.4.4 加工边直线度的偏差不得与尺寸偏差叠加 7.4.2 其刨削余量不宜小于2.0mm 检验方法 7.4.3 且不应少于3个 7.4.1 一般项目 t为加工面的厚度 采用铣床进行铣削加工边缘时 塞尺检查 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检查数量 t为铣平面的厚度 Ⅱ 7.4.1 主控项目 主控项目 l为加工边长度 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 且不应少于3个 h为铣平面的高度 全数检查 7.4.2 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用钢尺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 按加工面数抽查10% 使边缘加工达到设计规范中关于加工边缘应力取值和压杆曲线的有关要求 加工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4的规定 Ⅰ 为消除切割对主体钢材造成的冷作硬化和热影响等不利影响 检查数量 以控制零件外形满足组装 边缘加工 实测检查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 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3的规定 规定边缘加工的最小刨削量不应小于2.0mm 零部件铣削加工后的允许偏差(mm) 表7.4.3 拼装和受力的要求 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