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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及墙面压型金属板的长度方向连接采用搭接连接时 检查数量 当采用螺钉或铆钉固定搭接时 检查数量 12.3.1 压型金属板 包角板和屋脊盖板安装的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将影响板的承载力 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且不应少于3处 规格 泛水板 组合楼板中的压型钢板(楼承板)是楼板的基层 12.3.7 在混凝土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 扣合型和咬合型压型金属板板肋的扣合或咬合应牢固 檐口和墙面下端应呈直线 12.3.2 12.3.10 检验方法 沿连接侧向长度抽查10% 雨后或淋水试验宜在中雨条件下进行 压型金属板在支承构件上的搭接长度(mm) 可采用雨后或淋水试验方式进行检查 固定可靠与否直接与连接件数量 12.3.3 尺量检查 且不应少于3处 压型金属板长度方向的搭接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12.3.6 全数检查 现行行业标准《组合楼板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 结合实际工程经验 且在钢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50mm 包角板和屋脊盖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3.11的规定 压型金属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50mm 扣合型和咬合型压型金属板板肋的扣合或咬合不牢固 连接压型金属板 外观排列不整齐 泛水板 12.3 观察或用小锤敲击检查 同时容易发生渗漏水现象 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连接质量有关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Ⅱ 一般项目 且不应少于10m 12.3.10 降低了板的抗风能力 且不得少于3处 压型钢板铺设末端距钢梁上翼缘或预埋件边不大于200mm时 连接压型金属板 且在该接触范围内有足够数量的紧固件将压型金属板与支承构件连接成为一体 Ⅱ 压型金属板与支承构件(主体结构或支架)之间 12.3.4 泛水板 且不应少于10m 顺直 边距直接影响被连接板的承载力 检查数量 表12.3.11 且不应少于3处 连接压型金属板 观察和尺量检查 射钉的规格尺寸及间距 射钉与被连接板不密贴 且不应少于10m 泛水板 泛水板 全数检查 每20m长度应抽查1处 且当采用焊接搭接时 连续观察不少于2h进行评估 外观排列整齐 需设置防水密封材料处 L为屋面半坡或单坡长度 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 H为墙面高度 在设有预埋件的混凝土梁或砌体墙上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0mm 敷设良好才能保证板间不发生渗漏水现象 检验方法 间距 当采用直接搭接时 包角板和屋脊盖板采用的自攻螺钉 脱落现象 板肋处无开裂 组合楼板中压型钢板侧向在钢梁上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5mm 以及侧向搭接长度 检查数量 每处1m~2m 表12.3.4 将影响建筑物的美观 墙梁等)上 可用收边板收头 12.3.8 铆钉 检验方法 铆钉 射钉等与被连接板应紧固密贴 压型金属板屋面应防水可靠 按面积抽查10% 检验方法 压型金属板安装应平整 墙面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泛水板 12.3.6 主控项目 观察和尺量检查 12.3 压型金属板的现场防水性能检测 12.3.2 12.3.5 用拉线 压型金属板安装 包角板和屋脊盖板等应固定可靠 2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12.3.11 检查数量 以及压型金属板相互之间的连接是通过不同类型连接件实现的 吊线和钢尺检查 边距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搭接端应设置在支承构件(如檩条 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 压型金属板屋面 连接件数量 包角板和屋脊盖板采用的自攻螺钉 Ⅰ 端部锚固件连接应可靠 273中明确规定了楼承板的支承长度和端部锚固连接要求 压型金属板安装 连接压型金属板 搭接部位应设置防水密封胶带 主控项目 按连接节点数抽查10% 射钉的规格尺寸及间距 铆钉 防腐涂料涂刷和密封材料敷设应完好 压型金属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表12.3.4规定的数值 一般项目 板面不应有施工残留物和污物 包角板和屋脊盖板采用的自攻螺钉 沿连接纵向长度抽查10% 泛水板 铆钉 并应与支承构件有可靠连接 每50m应抽查1处 12.3.9 注 组合楼板中压型钢板与支承结构的锚固支承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牢固 压型金属板 不应有未经处理的孔洞 且不应少于10m 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2.3.8 检验方法 12.3.5 12.3.1 设置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 屋面下部无渗漏即为合格 检查数量 包角板和屋脊盖板采用的自攻螺钉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搭接部位总长度抽查10% 压型金属板在支承构件上的可靠搭接是指压型金属板通过一定的长度与支承构件接触 检查数量 检查数量 尺量检查 12.3.4 全数检查 压型金属板 Ⅰ 不得出现渗漏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