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控制零件外形满足组装 7.4.1 检验方法 一般项目 7.4.4 边缘加工 规定边缘加工的最小刨削量不应小于2.0mm 检查数量 注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 表7.4.2 且不应少于3个 7.4.3 实测检查 t为铣平面的厚度 l为加工边长度 其刨削余量不宜小于2.0mm 7.4.1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 边缘加工 检查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 h为铣平面的高度 采用铣床进行铣削加工边缘时 本条保留了相邻两夹角和加工面垂直度的质量指标 按加工面数抽查10% 7.4 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 加工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4的规定 按加工面数抽查10% 一般项目 Ⅰ 塞尺检查 零部件铣削加工后的允许偏差(mm) 7.4.2 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且不应少于3个 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3的规定 主控项目 Ⅱ 用钢尺 加工边直线度的偏差不得与尺寸偏差叠加 拼装和受力的要求 Ⅰ 7.4.2 t为加工面的厚度 Ⅱ 表7.4.4 表7.4.3 使边缘加工达到设计规范中关于加工边缘应力取值和压杆曲线的有关要求 且不应少于3个 全数检查 注 按加工面数抽查10% 为消除切割对主体钢材造成的冷作硬化和热影响等不利影响 检查数量 7.4 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 检验方法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2的规定 主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