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 原材料使用时的温度 也可采用电加热空气等方式 施工和养护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排气筒 纤维增强材料 5.1.8 有些树脂需要低温存储 一般规定 5.1.7 树脂稀胶泥 5.1.11 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根据《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因此本规范采纳 5.1.9 5.1 施工不易控制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7℃ 1 50046-2008和本规范自2002年实行以来的工程应用结果 5.1.2 在施工及养护期间 固化剂 并经多年实践证明 5.1.1 树脂固化速度太快 由于各类树脂的固化特性 烟道等作为衬里经常单独或者同玻璃钢复合使用 当酚醛树脂采用苯磺酰氯固化剂时 本章这次修订增加了树脂细石混凝土和树脂自流平面层施工内容 在使用前应恢复到施工环境温度 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 通常采用间接加热方式 胶泥 粉料等在现场储存堆放过程中 树脂固化速度较慢 一般在15℃~30℃环境温度范围内 温差变化大 细石混凝土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前 而采用条文所列材料 应经试验选定适宜的施工配合比并确定施工操作方法后 而影响固化的主要因素是施工环境状况和材料的施工配合比 环境温度太低 甚至不固化 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 呋喃树脂和酚醛树脂 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料或纤维增强塑料做隔离层 其固化时间也各不相同 但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由于其有独特的耐温度急变性(与混凝土的线膨胀系数接近)和优良的耐腐蚀性能 苯磺酰氯的熔点是14.5℃ 引起工程质量事故 施工环境温度低于10℃时 本章所列树脂应包括环氧树脂 5.1.1 乙烯基酯树脂胶料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 因此本章保留“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制作整体面层”的施工内容 稀释剂等材料应密闭贮存在阴凉 起壳现象 施工中严禁使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 一般规定 50046-2008没有将“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列入制作地面面层的内容 固化剂 5.1.4 树脂胶料铺衬的纤维增强塑料整体面层 便于选择合适的施工配合比 在施工过程中未固化完全的树脂通常会有低闪点的有机溶剂挥发 当上述因素变化时 《呋喃树脂防腐蚀工程技术规程》CECS 以调整施工配合比或改进施工环境状况 树脂类材料属于易燃易爆的有机化学品 5.1.6 2 5.1.3 应根据树脂的固化特性和环境条件确定 5.1.11 吸收塔 在混凝土建(构)筑物中 则含水率过高对树脂的固化和制成品质量带来影响 如电焊 尽管《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1.2 而阳光的暴晒会使树脂及制成品的固化速度加快 是决定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 当采用呋喃树脂或酚醛树脂进行防腐蚀施工时 乙烯基酯树脂 施工中必须随时进行固化小试 树脂及制品固化性能的好坏 如池槽 5.1.6 同样蒸汽中的水会严重影响树脂类材料的固化 采取加热保温措施 5.1.5 因此严禁使用明火 因酚醛树脂和呋喃树脂的固化剂均为强酸性物质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各层之间的施工间隔时间 故将施工环境温度提高到17℃ 施工环境温度宜为15℃~30℃ 为了延长保质期 干燥的通风处 固化正常的标志是优良的固化质量和适当的固化速度 在基层表面应采用环氧树脂胶料 2004中已有明确解释 容易产生开裂 当采用低温施工型呋喃树脂时 5.1.10 若不注意防潮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制作的整体面层 5.1.10 施工温湿度不尽相同 树脂砂浆整体面层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0℃ 施工质量能保证 5.1.9 防火 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 影响制成品质量 根据国内施工经验 环境温度太高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应采取通风 5 其各层施工间隔时间也不尽相同 防水 不应低于允许的施工环境温度 防曝晒等措施 纤维增强材料 防尘 明火直接加热等 对于低温施工型呋喃树脂的使用技术要求 5 而水分会减缓树脂胶料的固化速度 施工前应进行简单而便捷的材料固化试验 01 先对基层进行封底 粉料等材料均应防潮贮存 水的存在会影响未固化完全的树脂及制成品的质量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不得与其他工种交叉进行 严重的甚至造成树脂不固化 通常树脂 稀释剂等材料的MSDS中对储存条件均有此要求 不得同其他工种交叉施工 实际上是树脂从液态向固态转化的过程 所以不能把含有酸性固化剂的树脂胶料直接同呈碱性的混凝土和钢结构基层接触 增加了纤维增强塑料(俗称“玻璃钢”)含胶量和与混凝土之间的黏结力的质量控制指标 5.1.8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和养护的过程 不饱和聚酯树脂 通常处于露点温度附近 5.1 5.1.4 5.1.3 5.1.7 树脂 施工环境温度 砂浆的固化质量有直接影响 相对湿度大于80%时 砂浆 收缩应力集中释放 故列为强制性条文 湿度及其变化对树脂玻璃钢 如在施工区域安装盘管或管道散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