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对基层进行封底 因酚醛树脂和呋喃树脂的固化剂均为强酸性物质 施工环境温度低于10℃时 原材料使用时的温度 通常处于露点温度附近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不得与其他工种交叉进行 5.1.7 当采用低温施工型呋喃树脂时 5.1.10 为了延长保质期 树脂固化速度太快 施工质量能保证 环境温度太高 施工环境温度 便于选择合适的施工配合比 《呋喃树脂防腐蚀工程技术规程》CECS 故将施工环境温度提高到17℃ 稀释剂等材料应密闭贮存在阴凉 施工和养护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是决定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 5.1.2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5.1.1 一般在15℃~30℃环境温度范围内 5.1.3 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料或纤维增强塑料做隔离层 砂浆的固化质量有直接影响 防尘 引起工程质量事故 当酚醛树脂采用苯磺酰氯固化剂时 如在施工区域安装盘管或管道散热器 但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由于其有独特的耐温度急变性(与混凝土的线膨胀系数接近)和优良的耐腐蚀性能 排气筒 5.1.9 通常采用间接加热方式 5.1.6 不饱和聚酯树脂 5.1.4 树脂砂浆整体面层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0℃ 不得同其他工种交叉施工 1 粉料等在现场储存堆放过程中 粉料等材料均应防潮贮存 应采取通风 树脂类材料属于易燃易爆的有机化学品 当上述因素变化时 50046-2008和本规范自2002年实行以来的工程应用结果 01 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制作的整体面层 容易产生开裂 苯磺酰氯的熔点是14.5℃ 呋喃树脂和酚醛树脂 本章这次修订增加了树脂细石混凝土和树脂自流平面层施工内容 施工温湿度不尽相同 5.1.5 实际上是树脂从液态向固态转化的过程 当采用呋喃树脂或酚醛树脂进行防腐蚀施工时 树脂及制品固化性能的好坏 如电焊 烟道等作为衬里经常单独或者同玻璃钢复合使用 施工环境温度宜为15℃~30℃ 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 5.1 对于低温施工型呋喃树脂的使用技术要求 通常树脂 砂浆 同样蒸汽中的水会严重影响树脂类材料的固化 吸收塔 则含水率过高对树脂的固化和制成品质量带来影响 相对湿度大于80%时 施工中必须随时进行固化小试 乙烯基酯树脂胶料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7℃ 根据《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环境温度太低 严重的甚至造成树脂不固化 干燥的通风处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 细石混凝土 树脂胶料铺衬的纤维增强塑料整体面层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前 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 防水 所以不能把含有酸性固化剂的树脂胶料直接同呈碱性的混凝土和钢结构基层接触 也可采用电加热空气等方式 而采用条文所列材料 5.1.6 根据国内施工经验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和养护的过程 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 防曝晒等措施 并经多年实践证明 尽管《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而影响固化的主要因素是施工环境状况和材料的施工配合比 5.1.11 5.1.2 增加了纤维增强塑料(俗称“玻璃钢”)含胶量和与混凝土之间的黏结力的质量控制指标 故列为强制性条文 不应低于允许的施工环境温度 若不注意防潮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在施工及养护期间 胶泥 施工中严禁使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 防火 本章所列树脂应包括环氧树脂 树脂稀胶泥 因此严禁使用明火 50046-2008没有将“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列入制作地面面层的内容 5.1.8 应根据树脂的固化特性和环境条件确定 水的存在会影响未固化完全的树脂及制成品的质量 2 施工前应进行简单而便捷的材料固化试验 明火直接加热等 5.1.3 其各层施工间隔时间也不尽相同 乙烯基酯树脂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 5.1.4 5.1 湿度及其变化对树脂玻璃钢 影响制成品质量 起壳现象 5 如池槽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各层之间的施工间隔时间 由于各类树脂的固化特性 5.1.8 在混凝土建(构)筑物中 5 5.1.5 因此本规范采纳 固化正常的标志是优良的固化质量和适当的固化速度 施工不易控制 稀释剂等材料的MSDS中对储存条件均有此要求 5.1.10 5.1.9 树脂 而水分会减缓树脂胶料的固化速度 5.1.1 应经试验选定适宜的施工配合比并确定施工操作方法后 而阳光的暴晒会使树脂及制成品的固化速度加快 5.1.7 在基层表面应采用环氧树脂胶料 在施工过程中未固化完全的树脂通常会有低闪点的有机溶剂挥发 在使用前应恢复到施工环境温度 采取加热保温措施 一般规定 收缩应力集中释放 其固化时间也各不相同 一般规定 固化剂 甚至不固化 温差变化大 有些树脂需要低温存储 纤维增强材料 固化剂 2004中已有明确解释 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5.1.11 纤维增强材料 以调整施工配合比或改进施工环境状况 树脂固化速度较慢 因此本章保留“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制作整体面层”的施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