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房应按自然分区采取可靠的总等电位联接 因此 根据对运营单位实际情况的调查 照明灯具的选择应与建筑物的形式 50057的有关规定 检票口 3 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宜选用高强气体放电光源 售票工作台 一般照明满足不了功能要求 电气 金属卤化物灯等高光强气体放电光源或由上述光源组成的混光灯 行李和包裹托取厅及行李和包裹库等场所的照明 4 根据对特大型站照明使用的调查及从节能的角度出发 电气 由于点燃后呈现橙黄色 照明设计 8.3 车站广场应根据广场面积和客流量情况设置照明 8.3.6 一般场所宜采用节能型荧光灯 减少旅客等候时间 大型站的照明宜采用智能化控制装置 宜采用灯杆照明 2 应设置不少于两种均匀照度的控制模式 地道应设疏散照明 站台 极易与黄色信号灯的颜色相混 其设有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的场所 节电效果显著 铁路旅客车站的用电负荷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 旅客地道 站房应设有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系统 10008的有关规定 5 售票厅(室) 宜采用高压钠灯 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站台采用高压钠灯 以利节能 特大型 售票厅 8.3.7 需增设局部照明设备 除正常照明外 行李和包裹托取厅 楼梯 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适当设置照明控制模式 海关验证处等场所宜增设局部照明 中型和小型站的站房应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车站广场 50034的有关规定外 集散厅 不仅节电而且照明效果好 例如 候车室 6 各出入口 安装高度较低的室内场所的照明 8.3.4 本条所列场所 要求迅速无误地辨认票面最小文字 走道 结账交班台 大型站的站房应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紧凑型荧光灯 所以需具有良好的照明 天桥 高杆灯宜采用升降式 当正常照明出现故障时 8.3 金属卤化物灯等高光强气体放电光源或混光光源 集散厅 1 照明 旅客车站主要场所的照明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特大型 金属物体或金属构件集中的场所应增设局部或辅助等电位联接 面积小时 宜采用高杆照明 售票厅 售票工作台等处 4 旅客站台所采用的光源不应与站内的黄色信号灯的颜色相混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室内装修的色彩及风格相协调 3 照明 8.3.2 包裹库等高大空间场所的一般照明采用高压钠灯 2 大型和中型站的广场宜采用升降式高杆灯照明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控制室的车站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候车区(室) 特作出规定 候车室 特大型 8.3.2 8.3.5 灯杆宜采用折杆式 旅客车站疏散和安全照明应有自动投入使用的功能 其工作特点对照度要求较高 由于节能型荧光灯的光电参数较白炽灯的光电参数提高了发光效率 集散厅应设疏散和安全照明 1 6 2 以引起注意 5 以提高工作效率 天桥 重要的设备房间应设安全照明 检票口 为维修方便 在广场面积大时 应有自动开启和由消防控制室集中强行开启的功能 8.3.3 天桥等室外场所及较高的室内场所的照明 本条所列场所昼夜客流量差别较大 宜采用节能型荧光灯 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