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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弯构件 有屈服点普通钢筋 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柱的计算长度l 1 就必须在截面设计中考虑P-δ效应的附加影响 界限受压区高度x 无屈服点的普通钢筋通常是指细规格的带肋钢筋 2 取0.85 本规范继续沿用原规范的规定 法 无屈服点的特性主要取决于钢筋的轧制和调直等工艺 式中 对中低强度混凝土 当采用本规范第B.0.4条的规定计算二阶效应后 其他偏心受压构件考虑轴向压力在挠曲杆件中产生的二阶效应后控制截面的弯矩设计值 ns 对两对边集中配筋与腹部均匀配筋呈一定比例的条件下 可按表6.2.20-1取用 仅适用于H 6.2.5 当不满足公式(6.2.11-1)的条件时 因此 混凝土和受压钢筋的合力点以及受拉钢筋的合力点应在同一条直线上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可按本规范第6.2.14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甚至进入强化段时 3 6.2.22~6.2.25 1 矩形截面非对称配筋的小偏心受压构件 ——钢筋弹性模量 c 6.2.16 核心筒墙肢类构件 对配置无屈服点钢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或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6.2.7 d 1 6.2.20 取消了02版规范η公式中在细长度偏大情况下减小构件挠曲变形的系数ζ 1 M 为从装配式吊车梁底面或从现浇式吊车梁顶面算起的柱子上部高度 钢筋混凝土构件 任意截面 圆形及环形截面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可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计算 给出了I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公式 由于工程中实际存在着荷载作用位置的不定性 会带来一定的误差 与界限中和轴高度x 取间接钢筋内表面范围内的混凝土截面面积 +0.002) ——间接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应按本规范第6.2.12条确定 不考虑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应按宽度为受压翼缘计算宽度 矩形截面偏心受拉构件的正截面受拉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公式(6.2.25-1)是89规范在条文说明中提出的公式 py 同时 β A 使计算公式具有明确的物理概念 按本规范表4.2.5采用 纵向钢筋的应力取钢筋应变与其弹性模量的乘积 (图6.2.18) 矩形应力图的受压区高度x可取截面应变保持平面的假定所确定的中和轴高度乘以系数β 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2.10) 混凝土质量的不均匀性及施工的偏差等因素 截面应变保持平面 x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C50时 6.2.22 5 对T形 也是多数国家规范采用的处理方法 就可得到公式(6.2.8-3) 为了防止A S 6.2.7 纵向受拉钢筋的极限拉应变 m 0 m y ) 公式(6.2.19-4)这两个简化公式 2 按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采用 cu x 取α 6.2.1 按公式(6.2.16-1)算得的构件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大于按本规范公式(6.2.15)算得的构件受压承载力设计值的1.5倍 随着混凝土强度的提高 ——构件的核心截面直径 使用中国习惯的极限曲率表达式 本规范第6.2.20条第2款表6.2.20-2中框架柱的计算长度l l 受压边混凝土应变达到ε 与ζ之间为线性关系 1 对于上下端有支点的轴心受压构件 新修订的方法主要希望通过计算机进行结构分析时一并考虑由结构侧移引起的二阶效应 此公式改写后即为公式(6.2.25-1) 与ζ接近直线关系 小于纵向普通钢筋的全部截面面积的25%时 ssl 6.2.9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2.16) α 本条对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方法作了基本假定 预应力筋应变取[(f cu 与试验结果较为接近 不大于0.9且轴压比不大于0.9时 提高了计算方法的逻辑性和条理性 2 0y 纵向钢筋应力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大偏心受拉构件 为此 ns 绝对值较小端为M 6.2.17 ——截面有效高度 的矩形截面计算 式中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设计值M 0 y s 并指明了两种配筋形式的计算原则 乘以系数α 6.2.16 不小于0.3的情况 弯矩作用平面内截面对称的偏心受压构件 极限拉应变的规定是限制钢筋的强化强度 给出的弯矩设计值M =0.0033时 不再采用η-l 矩形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2 其正截面承载力可根据第6.2.1条中一般计算方法的基本假定列出平衡方程进行计算 3)当间接钢筋的换算截面面积A 纵向钢筋应力也可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 I形截面受弯构件(图6.2.11) 2 也可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纵向普通钢筋截面面积 6.2.2 表示 中强度混凝土和高强混凝土的特性 其正截面承载力基本符合 1 a 时 ——系数 都可能产生附加偏心距 ——纵向普通钢筋 而采用层增大系数法 引用平截面假定可以将各种类型截面(包括周边配筋截面)在单向或双向受力情况下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贯穿起来 并作了下列调整后给出的 T形或I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偏心受拉构件 当配置的螺旋式或焊接环式间接钢筋符合本规范第9.3.2条的规定时 注 小偏心受拉构件 6.2.23 钢筋A A 0 预应力筋的全部截面面积 当需要考虑二阶弯矩的影响时 只有当N>f 应计入轴向压力在偏心方向存在的附加偏心距e 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02版规范第7.3.11条规定的受压构件计算长度l 2 时 ——螺旋式或焊接环式间接钢筋的换算截面面积 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非对称配筋的小偏心受压构件 圆形截面的受压区 当需要利用简化计算方法计算由结构侧移引起的二阶效应和需要考虑杆件自身挠曲引起的二阶效应时 仍应按本规范第B.0.4条考虑其P-δ效应 及ζ=β 由于P-δ效应不明显 1 表中H为从基础顶面算起的柱子全高 等间距的纵向受力钢筋)的矩形 法 6.2.4 此时 6.2.10~6.2.14 ε 按照平截面假定建立判别纵向受拉钢筋是否屈服的界限条件和确定屈服之前钢筋的应力σ 作为构件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标志而给出的 钢筋应力σ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 不完全适用于上下端有支点的轴心受压构件 1 1 (Ⅳ)正截面受拉承载力计算 这种二阶效应虽能增大构件除两端区域外各截面的曲率和弯矩 3 s 1 式中 1 露天吊车柱和栈桥柱 T形或Ⅰ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偏心受压构件(图6.2.19) 为轴向压力作用点至受压区纵向普通钢筋合力点的距离 1 且对应于峰值应力的应变稍有提高 x 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 /M 即在进行截面设计时 1 1 M a 6.2.19 但是 )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应计入受压较小边翼缘计算宽度 作为构件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标志之一 同时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 应当指出 该表达式是借用02版规范偏心距增大系数η的形式 故作了必要简化 考虑钢筋混凝土偏心压杆P-δ效应规律的较大离散性而给出的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其轴向力作用点 为了简化计算 不论大 2 ——分别为已考虑侧移影响的偏心受压构件两端截面按结构弹性分析确定的对同一主轴的组合弯矩设计值 -σ 受弯构件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应分别计算 b 的取值 沿截面腹部均匀配置纵向普通钢筋的矩形 按平截面假定可写出截面任意位置处的普通钢筋应力σ 有屈服点钢筋的屈服强度以σ 0 计算表明 这是根据我国所做的系列试验结果 0 可按无吊车房屋柱的计算长度采用 2 6.2.12 η 本条的简化计算与按一般方法精确计算的结果相比误差不大 2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2.15) 6.2.24 α——间接钢筋对混凝土约束的折减系数 此时 除排架结构柱外 3 可按表6.2.20-2取用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 小偏心受拉情况 对截面具有两个互相垂直的对称轴的钢筋混凝土双向偏心受压构件(图6.2.21) 因此 本规范对正截面设计用的混凝土应力-应变关系采用如下简化表达形式 本次对偏心受压构件二阶效应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修订 是合理的 即给出公式(6.2.19-3) 该条件是根据分析结果并参考国外规范给出的 矩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2.17) 4 即使钢筋已达屈服 钢筋的应力 但增大后的弯矩通常不可能超过柱两端控制截面的弯矩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的一般规定 1 给出了双向偏心受压的倪克勤(N.V.Nikitin)公式 当不符合上述条件时 公式(6.2.17-2)及公式(6.2.8-1)求解对称配筋小偏心受压构件承载力时 Ne 的绝对值与相对值的要求 表中有吊车房屋排架柱的计算长度 初始偏心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ε 6.2.18 M +f 本次修订将圆形截面 且略偏于安全 截面的平均应变基本符合平截面假定 因此 可按本规范公式(6.2.19-1)和公式(6.2.19-2)进行计算 表中有吊车房屋排架柱的上柱在排架方向的计算长度 无屈服点钢筋的屈服强度以σ 0 当受压区高度 对双向偏心受力构件 式中 取间接钢筋内表面之间的距离 6.2.21 均采用了平截面假定 在条文中给出了有关参数 6.2.6 S y 平截面假定 其中η 6.2.10 本条给出了可以不考虑P-δ效应的条件 保留了02版规范的规定 s 1 H 为保持与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具有相近的可靠度 2 便于直接求得小偏压构件所需的配筋面积 本次规范修订 1 根据我国大量的试验资料及计算分析表明 c 3 其极限拉应变应从混凝土消压时的预应力筋应力σ 6.2 cu ——偏心方向的截面回转半径 c 2)当按公式(6.2.16-1)算得的受压承载力小于按本规范公式(6.2.15)算得的受压承载力时 其值应取20mm和偏心方向截面最大尺寸的1/30两者中的较大值 将按平截面假定写出的均匀配筋内力N n 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nb 对配置有屈服点钢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 β 在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50~C80的范围内 表示 注 极限应变有所减少 上述简化方法也可扩展用于T形和I形截面的构件 根据对P-δ效应规律的分析 当截面受拉区内配置有不同种类或不同预应力值的钢筋时 0 1 s f 受压区高度应满足本规范公式(6.2.10-4)的条件 当不满足此条件时 在反弯点不在杆件高度范围内(即沿杆件长度均为同号弯矩)的较细长且轴压比偏大的偏压构件中 但由于计算公式较繁 ss0 4 A 受压区混凝土的应力图形可简化为等效的矩形应力图 1 当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cu 0 不应计入间接钢筋的影响 公式(7.3.11-2) P-δ效应不会对杆件截面的偏心受压承载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条规定了分别按x 取1.0 而应按本规范第6.2.15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此时 取σ 系数的表达形式与美国ACI I形及倒L形截面受弯构件位于受压区的翼缘计算宽度 b 0 但其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因后一种情况在工程中较少出现 沿截面腹部均匀配置纵向普通钢筋的矩形 进行框架结构P-△效应计算时不再需要计算框架柱的计算长度l 矩形应力图的应力取f =0.824 本条的规定同02版规范 若构件的长细比满足公式(6.2.3)的要求 按截面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考虑轴向压力在挠曲杆件中产生的附加弯矩影响 也可采用更合理的其他公式计算 取为0.74 2 H 按本规范公式(6.2.10-2)或公式(6.2.11-3)计算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x 其计算长度值是在当时的弹性分析和工程经验基础上确定的 A 可按本规范表5.2.4所列情况中的最小值取用 不再按本条规定计算P-δ效应 A 只要在承载力计算上能与可靠的试验结果基本符合 的钢筋混凝土小偏心受压构件 /E 此时 ε 根据国内中 sw 轴向压力在挠曲杆件中产生的二阶效应(P-δ效应)是偏压杆件中由轴向压力在产生了挠曲变形的杆件内引起的曲率和弯矩增量 pi 可近似取偏心受压构件相应主轴方向上下支撑点之间的距离 T形 N——轴向拉力设计值 注 式中 y轴计算e 的计算公式 0 偏心受力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时 因此 H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作为界限条件 常用的钢筋β值变化幅度不大 因此取消了02版规范第7.3.11条第3款中框架柱计算长度公式(7.3.11-1) 并取其较大值用于计算 1 l 有可靠试验依据时 N≤f =0.8 cu (Ⅲ) ——构件的计算长度 ξ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 i 在确定中和轴位置时 2 p0 对双向受弯构件 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 将出现ζ的三次方程 T形截面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可按本节规定计算 6.2.8 6.2.1 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仍应符合本规范公式(6.2.10-3)和公式(6.2.10-4)的要求 3 1 6.2 c 3 纵向受拉钢筋屈服与受压区混凝土破坏同时发生时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ξ 对应于这一破坏状态 6.2.21 均可按公式(6.2.23-2)计算 T形或I形偏心受拉截面 即这两个极限应变中只要具备其中一个 对非对称配筋的小偏心受压构件 2 代替 的变化规律 l 1)当l p0.2 根据平截面假定 6.2.14 6.2.20 ε ——受拉区纵向预应力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筋应力 按本规范公式(6.2.1-5)计算 /M 该方法的基本思路与美国ACI 当计算中不考虑吊车荷载时 318-08规范所用形式相似 i 表中H为底层柱从基础顶面到一层楼盖顶面的高度 1 计算长度宜采用2.5H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其计算长度l 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Ⅱ) 计算时可以忽略 计算值与试验值符合较好 在02版规范中 试验表明 s 本条C 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这是考虑了不利方向的附加偏心距 在正文公式(6.2.15)右端乘以系数0.9 2 但上柱的计算长度仍可按有吊车房屋采用 也还是可行的 1 6.2.3 用随混凝土强度提高而逐渐降低的系数α 取x T形或I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 矩形截面对称配筋 u 按本规范第6.2.6条的规定计算 同理 可得公式(6.2.7-2)和公式(6.2.7-3) 的矩形截面计算 i 6.2.19 很多国家的规范中都有关于附加偏心距的具体规定 1 否则取负值 (Ⅰ) ε si 0 6.2.11 s——间接钢筋沿构件轴线方向的间距 原因详见第6.2.17条条文说明 对称配筋的矩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双向偏心受拉构件 β 分析表明 )/E 1 倒T形截面则可按条文注的规定进行计算 0x 矩形应力图的高度可取等于按平截面假定所确定的中和轴高度x 翼缘位于受压区的T形 它也适用于对称配筋矩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双向偏心受拉构件 /β 混凝土受压的应力与应变关系按下列规定取用 α S ——非均匀受压时的混凝土极限压应变 u 6.2.2 β 当N大于 矩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 本条给出了在偏压构件中考虑P-δ效应的具体方法 当H 为简化计算 b 平截面假定作为计算手段 b 保留了02版规范的相应条文 即C 6.2.4 其上升段将逐渐趋向线性变化 (6.2.3) 1 间接钢筋混凝土的约束作用将会降低 (6.2.22) 因此参照国外规范的经验 =e 1 s 取正值 本规范采用了等效矩形压应力图形 混凝土的极限压应变达到ε 6.2.25 按本规范公式(10.1.6-3)或公式(10.1.6-6)计算 6.2.17 s 的比值为β 2 A 1 s 确定 根据条件屈服点的定义 不需要符合公式(6.2.10-4)的要求 h 应将本规范公式(6.2.14)中的M以 当构件按单曲率弯曲时 y y 其内力已经考虑了二阶效应 在纵向受拉钢筋的应力达到屈服强度之前及达到屈服强度后的一定塑性转动范围内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 sw 为了进行截面设计时内力取值的一致性 的配筋率才有可能大于最小配筋率的规定 就标志着构件达到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界限受压区高度 /i 而且对均匀配筋的内力影响很小 u/ bh时 的表达式分别用直线及二次曲线近似拟合 318-08规范所用方法相同 纵向受拉钢筋的极限拉应变本规范规定为0.01 当遇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 对排架结构柱 i 按上述线性关系式 其中 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构件 β 可仅计入受弯承载力条件所需的纵向受拉钢筋截面面积 10-74 6.2.6 -e 1 尚应按下列公式进行验算 6.2.18 即除排架结构柱以外 各层柱的计算长度l 一般情况下为二次方程 /E 的公式 S E /(E 与02版规范相同 1 取为0.80 低强度混凝土和高强度混凝土偏心受压短柱的试验结果 外弯矩作用平面应相互重合 6.2.9 经P-δ效应增大后的杆件中部弯矩有可能超过柱端控制截面的弯矩 纵向受拉钢筋的极限拉应变取为0.01 对采用非对称配筋的小偏心受压构件 试验表明 对无屈服点的钢筋 yw b 是以混凝土达到极限压应变ε yv 但取值略偏高 当应用偏心受压构件的基本公式(6.2.17-1) 矩形应力图的应力值可由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 尚应按公式(6.2.17-5)进行验算 对剪力墙 cu 当计算中计入纵向受压普通钢筋时 为了综合反映低 考虑到ζ=ζ 6.2.5 按本规范附录E的方法计算 σ 并可使计算工作量得到很大简化 考虑本规范所用钢材强度总体有所提高 3 iy 对有物理屈服点的钢筋 6.2.8 普通钢筋应变取(f 对沿截面高度或周边均匀配筋的矩形 按上述公式计算T形 其正面受弯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η u 其计算长度l 以及计算偏心受压构件裂缝宽度的偏心距增大系数时采用 应考虑0.2%的残余应变 的计算公式(6.2.8-2) 混凝土的应力-应变曲线 c /d>12时 β 值来反映高强度混凝土的特点 其正截面受拉承载力应符合本规范公式(6.2.25-1)的规定 0 的计算公式(6.2.8-1)和预应力筋应力σ 可偏安全地取构件上下端支点之间距离的1.1倍 0 设计所用的强度是以条件屈服点为依据的 4 /H 在这种情况下 沿截面腹部均匀配置纵向钢筋(沿截面腹部配置等直径 p0 对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 为简化计算 u 6.2.15 可不考虑轴向压力在该方向挠曲杆件中产生的附加弯矩影响 纵向受拉钢筋的应变取f M 附录E公式(E.0.1-7)和公式(E.0.1-8)中的M 否则应根据本规范第6.2.4条的规定 /M 在没有新的研究分析结果之前 1 注 产生受压破坏 当计算中计入纵向普通受压钢筋时 p 乘以系数β 主要用于计算轴心受压框架柱稳定系数φ p 取为0.94 1 圆环形截面与任意截面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一同列入附录 下降段趋于变陡 其正截面受拉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构件中如无纵向受压钢筋或不考虑纵向受压钢筋时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 u 当同一主轴方向的杆端弯矩比M 纵向受拉钢筋合力点至截面受压边缘的距离 ——构件的核心截面面积 不再采用η-l 已经包含了二阶弯矩的影响 3 当排架柱未按本规范第B.0.4条计算其侧移二阶效应时 I形 尚应考虑扭转的影响 β=f 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 M 当n=2 =0.002 轴心受拉构件的正截面受拉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正截面承载力应按下列基本假定进行计算 国际上的主要规范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 公式(6.2.8-4) 可采用合适的压应力图形 即取消了02版规范第7.3.14条中的弯矩增大系数η 6.2.3 当配置的箍筋符合本规范第9.3节的规定时 M 1 6.2.13 根据第6.2.1条的基本假定 对非均匀受压构件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应按宽度为 /h l 对其余各层柱为上下两层楼盖顶面之间的高度 该值相当于钢筋应变进入了屈服台阶 将上述简化计算的规定用于三角形截面 b 使求解ζ的方程降为一次方程 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偏心受压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时 绝对值较大端为M 故将02版规范η公式中反映极限曲率的“1/1400”改为“1/1300” 将圆形 均匀配筋的钢筋应变到达屈服的纤维距中和轴的距离为βζη =0.969 规范对排架柱计算长度的规定引自1974年的规范《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 的公式(6.2.7-1) cu 法 取为1.0 1 规定了附加偏心距e ——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 a 当按本规范附录E的一般方法计算时 2 1 1 I形截面受弯构件时 此处 根据平截面假定 同时应分别取N为0和以M 当受压区高度 p0 2 为从基础顶面至装配式吊车梁底面或现浇式吊车梁顶面的柱子下部高度 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构件 0 其内 在钢筋标准中 混凝土受压时的应力-应变曲线将逐渐变化 对称配筋的矩形截面偏心受拉构件 上述的简化计算与试验结果对比大体接近 2 保留了02版规范的规定 本条对对称双向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承载力的计算作了规定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时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宜符合下列规定 这种处理方法能适应混凝土强度进一步提高的要求 0 第6.2.17条第4款的简化公式是取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可选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进行计算 当偏心距很小时 小于0.3时 b ss0 cor 或者受拉钢筋的极限拉应变达到0.01 ——螺旋式或焊接环式单根间接钢筋的截面面积 对有侧移框架结构的P-△效应简化计算 应满足本规范公式(6.2.10-4)的条件 2 代替Ne 引用平截面假定也为利用电算进行混凝土构件正截面全过程分析(包括非线性分析)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截面变形条件 但应取等号 1 按公式(6.2.8-1)~公式(6.2.8-4)计算的纵向钢筋应力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第5款的相关规定 给出折减系数α值 处开始算起 基于与第6.2.15条相同的理由 计算分析表明 圆环形截面混凝土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列在正文 不便于设计应用 代替 也应先按照附录B的简化计算方法和按照第6.2.3条和第6.2.4条的规定进行考虑二阶效应的内力计算 初始偏心距应按公式(6.2.17-4)确定 对称配筋小偏心受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近似计算方法 在求解正截面承载力时 Ⅰ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的受压翼缘计算宽度 矩形截面或翼缘位于受拉边的倒T形截面受弯构件 在承载力计算中 s n 此处 保留02版规范的实用计算方法 尚应按下列公式进行验算 也表示设计采用的钢筋的极限拉应变不得小于0.01 一般多层房屋中梁柱为刚接的框架结构 3 l 对高强度混凝土 ε py 给出了验算公式及其适用的近似条件 ix 乘以系数α ≤34-12(M 0 A 根据国内外的试验结果 为了不对各个偏压构件逐一进行验算 当不满足此条件时 α 2 主要适用于有侧移受偏心压力作用的构件 小偏心受压情况下实测受拉边或受压较小边的钢筋应力σ 应按本规范第6.2.12条确定 例如在结构中常见的反弯点位于柱高中部的偏压构件中 以保证结构构件具有必要的延性 给出了公式(6.2.19-1)~公式(6.2.19-4) 在公式(6.2.16-1)右端乘以系数0.9 构件达到界限破坏是指正截面上受拉钢筋屈服与受压区混凝土破坏同时发生时的破坏状态 当由构造要求或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要求配置的纵向受拉钢筋截面面积大于受弯承载力要求的配筋面积时 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纵向钢筋应力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并取其较小值 cor 当N大于 +0.002] s 2 刚性屋盖单层房屋排架柱 应分别用Ne 6.2.15 此处引入了初始偏心距e 可得截面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ζ 1 受弯构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应符合本规范公式(6.2.10-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