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σ 0 Ⅰ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的受压翼缘计算宽度 基于与第6.2.15条相同的理由 ——界限受压区高度 也还是可行的 代替 任意截面 在钢筋标准中 小于0.3时 对无屈服点的钢筋 就必须在截面设计中考虑P-δ效应的附加影响 对双向受弯构件 β /h p0 ——截面有效高度 β 1 2 I形及倒L形截面受弯构件位于受压区的翼缘计算宽度 /M 1 并可使计算工作量得到很大简化 与试验结果较为接近 按上述公式计算T形 M 可按表6.2.20-2取用 就标志着构件达到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2 ξ 在条文中给出了有关参数 ——间接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1 6.2.12 I形截面受弯构件(图6.2.11) 试验表明 的计算公式 6.2.17 6.2.3 作为构件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标志之一 为了简化计算 作为界限条件 应按宽度为受压翼缘计算宽度 按本规范公式(10.1.6-3)或公式(10.1.6-6)计算 对非均匀受压构件 ss0 按截面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考虑轴向压力在挠曲杆件中产生的附加弯矩影响 cor 当偏心距很小时 ss0 2 给出折减系数α值 ——构件的核心截面直径 偏心受力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时 无屈服点钢筋的屈服强度以σ 并作了下列调整后给出的 6.2.1 1 取σ 取1.0 0 本条给出了在偏压构件中考虑P-δ效应的具体方法 因此 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构件 cu β (Ⅲ) 在这种情况下 I形 附录E公式(E.0.1-7)和公式(E.0.1-8)中的M 轴向压力在挠曲杆件中产生的二阶效应(P-δ效应)是偏压杆件中由轴向压力在产生了挠曲变形的杆件内引起的曲率和弯矩增量 4 6.2.7 p 6.2.10 经P-δ效应增大后的杆件中部弯矩有可能超过柱端控制截面的弯矩 该方法的基本思路与美国ACI 其正面受弯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例如在结构中常见的反弯点位于柱高中部的偏压构件中 6.2.2 纵向受拉钢筋的极限拉应变取为0.01 外弯矩作用平面应相互重合 其正截面承载力可根据第6.2.1条中一般计算方法的基本假定列出平衡方程进行计算 的矩形截面计算 刚性屋盖单层房屋排架柱 2 2)当按公式(6.2.16-1)算得的受压承载力小于按本规范公式(6.2.15)算得的受压承载力时 6.2.21 /i ——受拉区纵向预应力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应力筋应力 也可采用更合理的其他公式计算 不应计入间接钢筋的影响 尚应考虑扭转的影响 本条规定了分别按x 只要在承载力计算上能与可靠的试验结果基本符合 的取值 2 等间距的纵向受力钢筋)的矩形 低强度混凝土和高强度混凝土偏心受压短柱的试验结果 的比值为β 按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采用 1 表示 0 当计算中计入纵向普通受压钢筋时 对沿截面高度或周边均匀配筋的矩形 其值应取20mm和偏心方向截面最大尺寸的1/30两者中的较大值 当计算中不考虑吊车荷载时 但由于计算公式较繁 1 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轴心受拉构件的正截面受拉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d>12时 小于纵向普通钢筋的全部截面面积的25%时 纵向受拉钢筋的极限拉应变 给出了双向偏心受压的倪克勤(N.V.Nikitin)公式 常用的钢筋β值变化幅度不大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根据条件屈服点的定义 对其余各层柱为上下两层楼盖顶面之间的高度 M u 6.2.22 +f 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 b cu 纵向受拉钢筋合力点至截面受压边缘的距离 当 对中低强度混凝土 小偏心受压情况下实测受拉边或受压较小边的钢筋应力σ 对剪力墙 但上柱的计算长度仍可按有吊车房屋采用 纵向钢筋应力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该表达式是借用02版规范偏心距增大系数η的形式 按本规范公式(6.2.10-2)或公式(6.2.11-3)计算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x 即C E 2 当配置的箍筋符合本规范第9.3节的规定时 0 应按本规范第6.2.12条确定 当按本规范附录E的一般方法计算时 0 当不满足公式(6.2.11-1)的条件时 6.2.4 T形或I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偏心受拉构件 纵向受拉钢筋的极限拉应变本规范规定为0.01 其内 当受压区高度 按公式(6.2.16-1)算得的构件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大于按本规范公式(6.2.15)算得的构件受压承载力设计值的1.5倍 与ζ接近直线关系 时 对有侧移框架结构的P-△效应简化计算 1 不小于0.3的情况 并取其较大值用于计算 0y n 该条件是根据分析结果并参考国外规范给出的 1 新修订的方法主要希望通过计算机进行结构分析时一并考虑由结构侧移引起的二阶效应 式中 6.2.1 1 当需要考虑二阶弯矩的影响时 y 但是 ix 6.2.8 可按本规范公式(6.2.19-1)和公式(6.2.19-2)进行计算 本规范对正截面设计用的混凝土应力-应变关系采用如下简化表达形式 考虑本规范所用钢材强度总体有所提高 沿截面腹部均匀配置纵向钢筋(沿截面腹部配置等直径 m 当H 1 c 取为0.80 a 不再采用η-l s 即使钢筋已达屈服 H 公式(7.3.11-2) 为从装配式吊车梁底面或从现浇式吊车梁顶面算起的柱子上部高度 6.2.20 A M H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 (Ⅱ) cu 受压边混凝土应变达到ε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可选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进行计算 (图6.2.18) 混凝土受压的应力与应变关系按下列规定取用 应符合下列规定 d 确定 6.2.19 因此 a u 沿截面腹部均匀配置纵向普通钢筋的矩形 1 6.2.19 仍应按本规范第B.0.4条考虑其P-δ效应 可偏安全地取构件上下端支点之间距离的1.1倍 根据对P-δ效应规律的分析 应考虑0.2%的残余应变 中强度混凝土和高强混凝土的特性 根据国内外的试验结果 3 有屈服点钢筋的屈服强度以σ 为了进行截面设计时内力取值的一致性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 当同一主轴方向的杆端弯矩比M 都可能产生附加偏心距 在承载力计算中 的公式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T形截面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可按本节规定计算 应计入轴向压力在偏心方向存在的附加偏心距e u 是合理的 sw 这种处理方法能适应混凝土强度进一步提高的要求 同时 初始偏心距应按公式(6.2.17-4)确定 的计算公式(6.2.8-1)和预应力筋应力σ =0.8 6.2.17 由于P-δ效应不明显 但增大后的弯矩通常不可能超过柱两端控制截面的弯矩 当不符合上述条件时 考虑钢筋混凝土偏心压杆P-δ效应规律的较大离散性而给出的 当遇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 上述简化方法也可扩展用于T形和I形截面的构件 ssl 表中H为底层柱从基础顶面到一层楼盖顶面的高度 不考虑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截面的平均应变基本符合平截面假定 并取其较小值 受压区混凝土的应力图形可简化为等效的矩形应力图 其计算长度l 矩形截面非对称配筋的小偏心受压构件 此时 M 即除排架结构柱以外 1 无屈服点的特性主要取决于钢筋的轧制和调直等工艺 核心筒墙肢类构件 0 的绝对值与相对值的要求 n 引用平截面假定也为利用电算进行混凝土构件正截面全过程分析(包括非线性分析)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截面变形条件 对高强度混凝土 P-δ效应不会对杆件截面的偏心受压承载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柱的计算长度l ns 计算长度宜采用2.5H 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构件 处开始算起 6.2 6.2.16 本条对对称双向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承载力的计算作了规定 6.2.23 y -η 公式(6.2.8-4) 当不满足此条件时 H 对于上下端有支点的轴心受压构件 T形 A 也可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纵向普通钢筋截面面积 6.2.8 正截面承载力应按下列基本假定进行计算 1 6.2.6 在求解正截面承载力时 4 可采用合适的压应力图形 6.2.10~6.2.14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应计入受压较小边翼缘计算宽度 I形截面受弯构件时 m 用随混凝土强度提高而逐渐降低的系数α 其极限拉应变应从混凝土消压时的预应力筋应力σ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2.16) 2 均匀配筋的钢筋应变到达屈服的纤维距中和轴的距离为βζη 4 本条给出了可以不考虑P-δ效应的条件 +0.002) 6.2 但应取等号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C50时 取为1.0 0 与02版规范相同 可得截面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ζ 2 预应力筋的全部截面面积 ε 否则应根据本规范第6.2.4条的规定 N——轴向拉力设计值 计算表明 其上升段将逐渐趋向线性变化 其正截面受拉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p0.2 py ——纵向普通钢筋 受压区高度应满足本规范公式(6.2.10-4)的条件 b 同时应分别取N为0和以M 2 矩形截面偏心受拉构件的正截面受拉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小偏心受拉情况 c 平截面假定 时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6.2.3 1)当l 故将02版规范η公式中反映极限曲率的“1/1400”改为“1/1300” 此处引入了初始偏心距e 6.2.9 β 当受压区高度 考虑到ζ=ζ 规范对排架柱计算长度的规定引自1974年的规范《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 应分别用Ne 对双向偏心受力构件 计算分析表明 极限拉应变的规定是限制钢筋的强化强度 (6.2.22) 应按本规范第6.2.12条确定 沿截面腹部均匀配置纵向普通钢筋的矩形 一般多层房屋中梁柱为刚接的框架结构 β 6.2.7 i 按公式(6.2.8-1)~公式(6.2.8-4)计算的纵向钢筋应力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第5款的相关规定 6.2.2 =0.824 A 此公式改写后即为公式(6.2.25-1) 给出了I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公式 iy N≤f 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3 不需要符合公式(6.2.10-4)的要求 1 η s b 规定了附加偏心距e 矩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2.17) 圆形截面的受压区 3 A /β i 受弯构件 按平截面假定可写出截面任意位置处的普通钢筋应力σ 可得公式(6.2.7-2)和公式(6.2.7-3) py 1 取α 本条C 为此 的钢筋混凝土小偏心受压构件 保留了02版规范的规定 此时 否则取负值 c b 随着混凝土强度的提高 钢筋的应力 间接钢筋混凝土的约束作用将会降低 尚应按下列公式进行验算 2 的公式(6.2.7-1) 在确定中和轴位置时 对配置有屈服点钢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 但取值略偏高 本规范采用了等效矩形压应力图形 1 取0.85 1 1 1 ε s 为简化计算 露天吊车柱和栈桥柱 本条对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方法作了基本假定 当由构造要求或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要求配置的纵向受拉钢筋截面面积大于受弯承载力要求的配筋面积时 可按本规范表5.2.4所列情况中的最小值取用 cu 2 即这两个极限应变中只要具备其中一个 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f 圆环形截面与任意截面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一同列入附录 3 ——分别为已考虑侧移影响的偏心受压构件两端截面按结构弹性分析确定的对同一主轴的组合弯矩设计值 ——构件的核心截面面积 S 而应按本规范第6.2.15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也是多数国家规范采用的处理方法 /M 法 其计算长度值是在当时的弹性分析和工程经验基础上确定的 对非对称配筋的小偏心受压构件 1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本规范第6.2.20条第2款表6.2.20-2中框架柱的计算长度l β=f 界限受压区高度x 也表示设计采用的钢筋的极限拉应变不得小于0.01 该值相当于钢筋应变进入了屈服台阶 法 3)当间接钢筋的换算截面面积A 注 对非对称配筋的小偏心受压构件 1 代替Ne 式中 6.2.18 u 按本规范第6.2.6条的规定计算 第6.2.17条第4款的简化公式是取 将圆形 6.2.15 按照平截面假定建立判别纵向受拉钢筋是否屈服的界限条件和确定屈服之前钢筋的应力σ s 的矩形截面计算 同时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上述的简化计算与试验结果对比大体接近 对称配筋的矩形截面偏心受拉构件 =1.0 当应用偏心受压构件的基本公式(6.2.17-1) 5 并指明了两种配筋形式的计算原则 原因详见第6.2.17条条文说明 乘以系数α 在纵向受拉钢筋的应力达到屈服强度之前及达到屈服强度后的一定塑性转动范围内 1 其内力已经考虑了二阶效应 乘以系数β 对有物理屈服点的钢筋 s 分析表明 按上述线性关系式 取消了02版规范η公式中在细长度偏大情况下减小构件挠曲变形的系数ζ 1 +0.002] 若构件的长细比满足公式(6.2.3)的要求 不完全适用于上下端有支点的轴心受压构件 尚应按下列公式进行验算 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2.10) 此处 6.2.18 对截面具有两个互相垂直的对称轴的钢筋混凝土双向偏心受压构件(图6.2.21) 不便于设计应用 给出的弯矩设计值M 且略偏于安全 使用中国习惯的极限曲率表达式 当不满足此条件时 矩形 当配置的螺旋式或焊接环式间接钢筋符合本规范第9.3.2条的规定时 普通钢筋应变取(f 公式(6.2.17-2)及公式(6.2.8-1)求解对称配筋小偏心受压构件承载力时 已经包含了二阶弯矩的影响 预应力筋应变取[(f 318-08规范所用方法相同 平截面假定作为计算手段 S 在公式(6.2.16-1)右端乘以系数0.9 2 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仍应符合本规范公式(6.2.10-3)和公式(6.2.10-4)的要求 不再按本条规定计算P-δ效应 可仅计入受弯承载力条件所需的纵向受拉钢筋截面面积 本规范继续沿用原规范的规定 即在进行截面设计时 3 将出现ζ的三次方程 它也适用于对称配筋矩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双向偏心受拉构件 在反弯点不在杆件高度范围内(即沿杆件长度均为同号弯矩)的较细长且轴压比偏大的偏压构件中 计算时可以忽略 1 主要适用于有侧移受偏心压力作用的构件 其他偏心受压构件考虑轴向压力在挠曲杆件中产生的二阶效应后控制截面的弯矩设计值 不大于0.9且轴压比不大于0.9时 构件达到界限破坏是指正截面上受拉钢筋屈服与受压区混凝土破坏同时发生时的破坏状态 值来反映高强度混凝土的特点 取为0.74 为了防止A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的一般规定 均采用了平截面假定 对T形 p0 2 取间接钢筋内表面之间的距离 对称配筋小偏心受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近似计算方法 纵向钢筋的应力取钢筋应变与其弹性模量的乘积 pi 给出了公式(6.2.19-1)~公式(6.2.19-4) β ε 及ζ=β 1 2 同理 矩形截面对称配筋 不再采用η-l 大偏心受拉构件 主要用于计算轴心受压框架柱稳定系数φ 此时 本次修订将圆形截面 ε 为了不对各个偏压构件逐一进行验算 其正截面承载力基本符合 -e 1 2 1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 ) x 受弯构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应符合本规范公式(6.2.10-3)的要求 ——钢筋弹性模量 下降段趋于变陡 尚应按公式(6.2.17-5)进行验算 s 设计所用的强度是以条件屈服点为依据的 u 6.2.9 =e 很多国家的规范中都有关于附加偏心距的具体规定 2 是以混凝土达到极限压应变ε 可按无吊车房屋柱的计算长度采用 矩形应力图的应力值可由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 保留了02版规范的规定 圆环形截面混凝土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列在正文 截面应变保持平面 当计算中计入纵向受压普通钢筋时 根据平截面假定 矩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 ——螺旋式或焊接环式间接钢筋的换算截面面积 只有当N>f 因此参照国外规范的经验 仅适用于H 当N大于 构件中如无纵向受压钢筋或不考虑纵向受压钢筋时 )/E 与界限中和轴高度x 6.2.4 式中 提高了计算方法的逻辑性和条理性 其轴向力作用点 ε 倒T形截面则可按条文注的规定进行计算 为从基础顶面至装配式吊车梁底面或现浇式吊车梁顶面的柱子下部高度 l y ——偏心方向的截面回转半径 对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 保留了02版规范的相应条文 yw 圆形及环形截面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可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计算 2 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sw 1 本条的简化计算与按一般方法精确计算的结果相比误差不大 ) 混凝土和受压钢筋的合力点以及受拉钢筋的合力点应在同一条直线上 乘以系数α 时 表示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 其计算长度l 在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50~C80的范围内 就可得到公式(6.2.8-3) S 当采用本规范第B.0.4条的规定计算二阶效应后 6.2.6 公式(6.2.25-1)是89规范在条文说明中提出的公式 根据第6.2.1条的基本假定 当N大于 受弯构件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应分别计算 这种二阶效应虽能增大构件除两端区域外各截面的曲率和弯矩 本次规范修订 钢筋应力σ 极限应变有所减少 cu l b T形或I形偏心受拉截面 应按宽度为 可不考虑轴向压力在该方向挠曲杆件中产生的附加弯矩影响 的表达式分别用直线及二次曲线近似拟合 计算值与试验值符合较好 M 除排架结构柱外 6.2.24 0 0x 根据平截面假定 l 为轴向压力作用点至受压区纵向普通钢筋合力点的距离 对采用非对称配筋的小偏心受压构件 偏心受压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时 T形或I形截面偏心受压构件 c 使求解ζ的方程降为一次方程 给出了验算公式及其适用的近似条件 也应先按照附录B的简化计算方法和按照第6.2.3条和第6.2.4条的规定进行考虑二阶效应的内力计算 在02版规范中 0 6.2.22~6.2.25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会带来一定的误差 0 或者受拉钢筋的极限拉应变达到0.01 A 3 与ζ之间为线性关系 矩形应力图的高度可取等于按平截面假定所确定的中和轴高度x a 国际上的主要规范 =0.002 为了综合反映低 6.2.16 p0 其中η 因后一种情况在工程中较少出现 2 当n=2 h 纵向钢筋应力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不论大 对排架结构柱 引用平截面假定可以将各种类型截面(包括周边配筋截面)在单向或双向受力情况下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贯穿起来 /E 一般情况下为二次方程 1 表中H为从基础顶面算起的柱子全高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 1 绝对值较小端为M b 而采用层增大系数法 s 作为构件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标志而给出的 此处 保留02版规范的实用计算方法 ——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 cu 代替 即给出公式(6.2.19-3) 翼缘位于受压区的T形 式中 正截面受压承载力计算 因此 i bh时 纵向受拉钢筋屈服与受压区混凝土破坏同时发生时的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ξ 按本规范公式(6.2.1-5)计算 1 将上述简化计算的规定用于三角形截面 2 钢筋混凝土构件 矩形截面或翼缘位于受拉边的倒T形截面受弯构件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超过C50时 由于工程中实际存在着荷载作用位置的不定性 对称配筋的矩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双向偏心受拉构件 0 ——构件的计算长度 S 纵向受拉钢筋的应变取f =0.0033时 根据国内中 的配筋率才有可能大于最小配筋率的规定 有屈服点普通钢筋 本次对偏心受压构件二阶效应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修订 绝对值较大端为M A 系数的表达形式与美国ACI c 将按平截面假定写出的均匀配筋内力N /M 甚至进入强化段时 取x 钢筋A 6.2.21 混凝土受压时的应力-应变曲线将逐渐变化 α 小偏心受拉构件 1 取为0.94 当需要利用简化计算方法计算由结构侧移引起的二阶效应和需要考虑杆件自身挠曲引起的二阶效应时 当排架柱未按本规范第B.0.4条计算其侧移二阶效应时 1 ≤34-12(M 产生受压破坏 6.2.20 故作了必要简化 可近似取偏心受压构件相应主轴方向上下支撑点之间的距离 ——螺旋式或焊接环式单根间接钢筋的截面面积 混凝土的应力-应变曲线 式中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设计值M x (Ⅰ) 1 6.2.13 法 进行框架结构P-△效应计算时不再需要计算框架柱的计算长度l 其间按线性内插法确定 y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b 矩形应力图的受压区高度x可取截面应变保持平面的假定所确定的中和轴高度乘以系数β 均可按公式(6.2.23-2)计算 -σ 表中有吊车房屋排架柱的计算长度 取正值 0 但其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2 1 α——间接钢筋对混凝土约束的折减系数 使计算公式具有明确的物理概念 y轴计算e u/ cor 6.2.11 α 有可靠试验依据时 对两对边集中配筋与腹部均匀配筋呈一定比例的条件下 其正截面受拉承载力应符合本规范公式(6.2.25-1)的规定 =0.969 ——非均匀受压时的混凝土极限压应变 1 2 表中有吊车房屋排架柱的上柱在排架方向的计算长度 (Ⅳ)正截面受拉承载力计算 为简化计算 的计算公式(6.2.8-2) 应满足本规范公式(6.2.10-4)的条件 且对应于峰值应力的应变稍有提高 Ne l 本条的规定同02版规范 10-74 s 即取消了02版规范第7.3.14条中的弯矩增大系数η 1 x 注 纵向钢筋应力也可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 此时 应当指出 6.2.25 当截面受拉区内配置有不同种类或不同预应力值的钢筋时 ns s——间接钢筋沿构件轴线方向的间距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2.15) 应将本规范公式(6.2.14)中的M以 这是根据我国所做的系列试验结果 nb 6.2.5 α p 公式(6.2.19-4)这两个简化公式 便于直接求得小偏压构件所需的配筋面积 3 yv 混凝土质量的不均匀性及施工的偏差等因素 0 T形或Ⅰ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偏心受压构件(图6.2.19) 取间接钢筋内表面范围内的混凝土截面面积 各层柱的计算长度l /(E 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可按表6.2.20-1取用 在正文公式(6.2.15)右端乘以系数0.9 这是考虑了不利方向的附加偏心距 按本规范附录E的方法计算 当构件按单曲率弯曲时 0 /E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宜符合下列规定 0 混凝土的极限压应变达到ε 注 ——系数 M 根据我国大量的试验资料及计算分析表明 6.2.5 因此 02版规范第7.3.11条规定的受压构件计算长度l 6.2.14 i 以保证结构构件具有必要的延性 而且对均匀配筋的内力影响很小 si 注 在没有新的研究分析结果之前 s 因此取消了02版规范第7.3.11条第3款中框架柱计算长度公式(7.3.11-1) l 试验表明 0 按下列近似公式计算 对配置无屈服点钢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或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其正截面受压承载力可按本规范第6.2.14条的规定进行计算 (6.2.3) 对应于这一破坏状态 /H 3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时 弯矩作用平面内截面对称的偏心受压构件 A 按本规范表4.2.5采用 ε 以及计算偏心受压构件裂缝宽度的偏心距增大系数时采用 无屈服点的普通钢筋通常是指细规格的带肋钢筋 cu 为保持与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承载力计算具有相近的可靠度 矩形应力图的应力取f 其中 6.2.15 y 3 初始偏心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的变化规律 318-08规范所用形式相似 s